成績不好請家長、不寫作業不聽話……很多人都已記不清小時候曾經挨過多少次打罵。輕微的懲戒或許容易遺忘,但是上升到暴力的「體罰」,卻總是那麼令人刻骨銘心。在成長過程中都會犯錯,當面對犯錯的孩子時,罰還是不罰?如果要罰,又該如何把握尺度?
懲罰也是門藝術
「今天我打了女兒幾下,這是我第一次打她,因為她總是聽不進去長輩說的話。」椒江的李女士有個4歲的女兒,今年剛上幼兒園,從小受到爺爺奶奶的萬千寵愛。按照李女士的說法,女孩兒比男孩兒還調皮。「這次因為上學的問題她跟我頂嘴,說了幾句難聽的話,把我惹急了就朝她屁股上打了幾巴掌。」她坦言,「不打不長記性。」
不過,李女士並非不疼愛孩子,也不是大伙兒口中的「虎媽」。「我也想過要耐心地跟女兒溝通、交流、講道理,做個好媽媽。」她說,可自從女兒稍大一點後,一切都變了。
以前爺爺奶奶還能站在李女士這邊,幫著她一起說教孩子兩句。可時間久了以後,二老變得愈發寵溺孩子,生活上是一點兒罵不得、也打不得,李女士終於忍無可忍。
「天底下哪有父母願意打孩子?如果孩子能聽話,我希望能跟她做最好的朋友。」談及此事,李女士很無奈。她說。打了孩子,自己也非常後悔。但她也坦言,在與孩子溝通不暢、屢次受挫的時候,心理壓力非常大,難免控制不住情緒。採取過激的解決辦法,多半也是因為「愛之深,責之切」。
「體罰」孩子,家裡的老人可能「狠不下心」,做父母的也「下不去手」。但如果孩子明明犯錯了,家長還是一味地包庇縱容,那麼對孩子未來的成長,將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
「現在的孩子難管教,口頭上教育很難起到效果,適度的懲罰才能讓他們更長記性。但是懲罰是一門藝術,需要講究一定的技巧。」椒江區機關幼兒園園長邱文君說,特別是對待低年齡段的孩子,要根據他們的年齡、認知水平和性格,選擇適合的方式,讓孩子心悅誠服地接受規矩。但也要注意「對事不對人」,不能因為一丁點的事或孩子經常犯相同的錯,就對其人格、人品全盤否定,或者給孩子貼「標籤」。
溝通和信任是基礎
「從當今社會來看,老師體罰學生是件很敏感的事情,但是家長懲罰孩子,一般只要掌握好尺度沒什麼問題。」邱文君認為,教育孩子的最終目的,是讓他們改過自新,而不是受懲罰,更不能讓孩子受傷,包括心靈上的傷。比如,當一個孩子與其他的小朋友打架、搶奪玩具時,作為老師和家長,這時候不應該大聲訓斥這個孩子,而要先詢問他爭執、吵架的理由,並耐心聽完他的想法,分析出現這種行為的原因,告訴他打人、搶奪是不正確的行為,可以用交換玩具的方式和平解決。
此外,邱文君還認為,以一些其他的懲罰方式代替「體罰」,比如罰跑步、罰練字、罰讀書等,更能起到警醒孩子的目的,又不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這樣的懲罰才最有教育意義。
對此,今年44歲的潘先生表示深有同感。「上小學的時候,同班的一個女同學因為家離學校遠,上課經常遲到被老師罰站。」潘先生告訴記者,記得有一次下了大雨,那名女同學一路趟水趕到學校又遲到了,老師看到後就讓她站在講臺上面,對全班同學說:「我再也不遲到了」。那種傷自尊的體會,讓那名女同學鬱悶了好久,也因此對這位老師所教的課程產生了牴觸心理。
「教育本就是十八般武藝,表揚、批評、獎勵、懲罰什麼都應該有,但什麼都應該是適度、合理,過度的懲罰可能會帶來一輩子的心理陰影,尤其是對成長中的孩子。」在潘先生看來,每個人都是在磕磕碰碰中長大的。作為家長和老師應該在信任了解的基礎上,給孩子們充分的成長空間。同時,作為個人也應該規範自己的行為,不要衝動犯錯。而避免犯錯的最好方法,就是保持一顆平和的心。
「每當生活受挫時,我都會找家人或者朋友傾訴,避免情緒過於激動而將怒氣發洩到不該發洩的地方。」潘先生說,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時,可以在心裡默念幾個數字,或是多和他人溝通讓自己冷靜下來,緩解內心焦躁的情緒。
育人重在育心
漫長的成長過程中,每個家長都免不了會對孩子實行「懲罰」。但這種相對「暴力」的手段在使用時需要慎之又慎,否則可能會給孩子帶來極大的傷害。
「懲罰絕不等於體罰,更不是心理上的虐待、歧視,讓孩子覺得難堪,打擊他們的自信心。」台州市實驗中學語文老師李璐認為,當面對孩子成長過程中的「旁逸斜出」,特別是面對學習、生活等方面的一些知錯犯錯、屢教不改、習慣差、態度差、認識差等「痼疾」時,家長和老師應多給他們一些改過自新的機會。適度懲戒雖有必要,但也需「入眼入心」。
「很多時候,父母嚴厲的教育手段可能會讓孩子們覺得心裡委屈,而老師則截然不同,嚴厲的教育手段大多讓孩子產生逆反心理,更不用說體罰所帶來的復仇隱患。」李璐說,由此可見,懲戒權運用時,需要遵循家校互助的原則,也就是家長和學校雙向融合,彼此助力。
「打個比方,我認為家庭的教育氛圍宜以嚴為主,甚至必要時動用『家法』,進行輕微、適度的體罰;而學校的教育則宜以寬為主,為孩子們營造舒心順暢的成長氛圍。」李璐說,如果學校嚴厲、家庭寬鬆,很容易適得其反,達不到應有的教育效果。
「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一切『懲』都只是手段,『戒』才是目的。」李璐說,面對犯了錯誤的孩子,切忌動不動就讓他們寫保證書、檢討書,更不要動不動就用不好的語氣相威脅等,不能把懲戒作為教育孩子的首選手段,更不能為教育手段的匱乏而一打了之、一罰了之。「孩子們的健康成長是家長、教師和學校的唯一目的,它不能成為任何教育方法的手段。只有家校嚴寬結合,剛柔並濟,孩子們才能心有所敬、行有所止,由成長的『必然王國』進入成長的『自由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