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東城區的行政訴訟案件量始終位居各區之首,但案件敗訴率卻逐年降低。這其中的秘籍是什麼?沒錯,這就是大力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通過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民告官」案件得到了有效化解,問題解決了,老百姓的心結也解開了,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
案情簡介
近日,一起「民告官」案件在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雲法庭開庭審理。此案中,原告尹某要求撤銷被告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作出的不予變更公房承租人答覆。
涉案房屋原承租人是尹某的父親。尹某父親去世後,尹某提出公房承租人變更申請。但東城區政府認為,尹某提交的材料均不能證明他與父親去世前兩年共同居住生活的事實,因此不予變更。因不服區政府作為公房管理機關所作出的不予變更承租人申請的決定,尹某提起行政訴訟。
庭審中,雙方圍繞被訴告知書是否合法、尹某在申請中提交的材料能否證明其與原承租人去世前兩年共同居住生活等焦點問題發表意見。
東城區區長金暉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他在最後陳述時表示,東城區政府在未來公房管理及房屋拆遷過程中將充分運用調解、協調手段,嚴格貫徹落實公房管理政策,避免補償不公,全力維護家庭、社會和諧穩定。
當天,東城區司法局和東城區公房管理等部門負責人在線旁聽了案件。為做好答辯舉證工作,東城區司法局作為區政府應訴部門,前期與承辦單位京誠集團工作人員及代理律師反覆溝通,開展案件專題調度會,區司法局主要領導和主管領導參會,針對該案開展工作交流,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場地安排和設備調試工作,確保庭審順利進行。本案未當庭宣判。
制定規則納入考核
助推負責人主動出庭
近年來,東城區政府把貫徹實施行政訴訟法作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強化依法行政,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
東城區將行政應訴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應訴工作程序和制度。規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向全區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訴訟應訴工作的通知》,制定《東城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定》,並進一步完善《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訴訟案件應訴工作規則》。
此外,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以促進這項制度貫徹落實。新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東城區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已蔚然成風。
成效顯著
搭建百姓與政府的連心橋
從最初的分管負責人出庭,到主要負責人幾乎每年出庭應訴;從「出庭不發聲」,到積極參與庭審、發表庭審意見,甚至庭審之後多次參加案件的後續工作……許多案件通過法庭上的意見交換和庭後的溝通和協調得到有效化解,真正實現案結事了。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讓老百姓更加了解政府的工作,增強了對政府的信任,而政府管理者也更了解百姓的疾苦與訴求,拉進了雙方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