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7月19日消息(記者錢成)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導,開家網店,貨買得好好的,突然被告知產品與實物不符,還被開了罰單,這怎麼個理兒呢?近日,有多位從事跨境電商業務的賣家向中國之聲反映稱,手機購物應用程式Wish近期頻頻開出罰單,理由是圖片與實物不符,被認定為「誤導性產品」,被處以6萬元到300多萬元人民幣不等的罰款。對此,很多賣家表示不能理解,他們認為,所有產品和圖片都是經過平臺審核後才上架的,不符合規定的在上架前已經罰過款。
張女士(化名)來自湖北,多年來,她一直靠在各個電商平臺賣一些小商品維持生計。2017年,在朋友的介紹下,張女士得知了Wish這個手機購物軟體,並聽說進駐該平臺的賣家很多都生意不錯、利潤可觀,她便通過申請,以賣家的身份進駐了該平臺。「以前是申請一個帳戶,就像淘寶一樣的,申請成為賣家就可以了;現在註冊還要2000美金,上面賣的其實都是一些比較低端的貨。」張女士說。
據了解,Wish是一款專為工薪階層打造的手機購物軟體,總部設在美國,主要銷售一些廉價的產品。目前,在全球擁有註冊商戶超過3億人,主要集中在北美、歐洲等成熟的市場以及拉丁美洲等潛力新興市場。目前,雖然在國內很少有人通過該軟體購買產品,但是有研究數據表明,該平臺有超過90%的賣家來自中國。
據媒體報導,在2018年全球購物類App下載量排名中,Wish高居榜首。張女士告訴記者,她在該平臺賣一些小商品和便宜的國產電子產品。從2017年起,她就陸續收到一些罰款通知。尤其是從去年(2018年)底開始,罰款更為頻繁,且理由一致——上傳的圖片與實物不符,被認定為「誤導性產品」。張女士最近的一次被罰款是因為在售的一款平板電腦,今年7月4日,平臺通知稱,在該平板電腦的展示圖中,第一張效果圖和之後的實物圖不一致,罰款1萬美元。
張女士稱:「它(平臺)說我第一張圖看起來是全屏,第三張圖看起來不是全屏,就是這個理由。但是產品的效果圖本來就看著會美觀一點,對吧?第三張圖是一個實物圖,可能看起來就沒有那麼漂亮,它就說我這兩個不是一個東西,是誤導消費者。」
張女士告訴記者,消費者在該平臺購買商品後,貨款會自動轉入平臺,消費者確認收貨後,平臺會在每月月初和月中,分兩次將確認的貨款轉入商家的帳戶中,而這些罰款則是直接從所有未結清的貨款中先行扣除。
像張女士這樣近期收到罰款通知的賣家並不少。來自浙江的廖先生同樣因為所謂的「誤導性產品」被罰款,罰款金額累計高達36萬美元。廖先生坦言,自己的團隊在Wish上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和財力,而平臺方簡簡單單的一句話就處以這麼高額的罰款,也讓他和團隊多年的努力付之一炬。他說:「後臺給的判定其實是很籠統的,就是產品與圖片不符、包裝與圖片不符,很籠統的一句話。」
據不完全統計,近期因為「誤導性產品」等理由被罰款的店家已經超過50個,最高的罰款額超過40萬美元。
究竟怎樣的產品會被算作「誤導性產品」?罰款究竟合理嗎?記者從Wish商戶平臺官方發布的政策說明中了解到,「誤導性產品」指的是存在誤導性或虛假效果的產品。這些產品通過欺詐性圖片、標題、描述、尺寸、顏色、和/或產品價格錯誤地描述所售產品。
不過,近期被罰款的多位店家都表示,他們並沒有違反這些規定。廖先生稱,自己的公司主要是銷售一些低價的國產手機,銷量不錯,最多的時候每天能賣出幾百部手機,這些手機和圖片也是一樣的,並沒有區別。「客戶經理就說是圖片與產品不符合,但實際上我們賣出去的產品跟我們圖片是一樣的。」
此外,廖先生稱,商品上架之初後臺已經經過審核,不符合的產品不予上架,平臺也已經進行了罰款,在商品賣了一陣後再處以如此高額的罰款,並不合理。
官網政策顯示,若產品被檢測到存在誤導性,對於該產品被判定為誤導性產品之日的過往30天內生成的訂單,商戶將面臨每個訂單最低100美元的罰款,並且所有訂單金額將被100%罰沒。
上海薇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是Wish商戶平臺在中國成立的全資子公司,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在和平臺商戶溝通時稱,這次罰款涉及到很多人。
商戶:你們就一句話告訴我們,就是要罰款,具體的詳情,你總得讓我們知道。
公司負責人:詳情後臺都有,你怎麼違規的,產品怎麼違規的,後臺都有,政策裡面都有,這些你還用質疑嗎?
商戶:後臺給我們的回覆,只有一句話,說我們是誤導性產品。
公司負責人:那誤導性就誤導性,你再去看誤導性的政策,怎麼被判為誤導性,然後再看你產品,這裡本身是存在著很多店鋪,不是你一個人的問題。
對於商戶們質疑的,此前已經審核過的產品為何又突然大額罰款,公司負責人表示,審核不在子公司的業務範圍之內。
商戶:為什麼我們上線審核的時候你們都是通過的,然後賣了那麼多了,你們才說我們是誤導性的產品,為什麼之前不給我們下架或者幹嘛?
公司負責人:審核不歸我這裡管。
商戶:應該歸誰那邊管,我應該打誰的電話?
公司負責人:現在沒有。
針對此事,記者也多次聯繫了Wish中國公司的有關負責人,截至發稿前,仍未得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