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什麼時候女子到了一定的年紀基本上都是要嫁人的,我們現在就有規定男子滿22女子滿20就可以結婚領證。在古代十幾歲的時候就可以結婚了,如果有女孩子過了十七八歲還沒有出嫁,就會受到別人的議論和指指點點,而且會很難再嫁出去。
古代講究的禮數十分繁瑣,在女子十五歲的被叫做及笄,過了及笄之後家裡面人就開始為他們選擇好人家了,還有一些更小的時候就會嫁過去。在我們現代十四五歲的小姑娘們還都在教室裡面學習呢,而且心智和身體還都不成熟,為什麼這麼小的時候就會選擇讓她們嫁出去呢?
減輕負擔
由於固有傳統,男人的地位是比女人高的。所以那些條件不好的人家生出的孩子,要麼就會在年幼時就賣了,要麼會養大一點再嫁出去。女兒嫁出去之後他們會得到一部分的聘禮。所以他們都是越早嫁出去就會更早地減輕家裡的負擔。
人均壽命短
還有就是在古時候人們發展的並不好,所以生病什麼的經常就會引起死亡,所以他們普遍都不會活很長時間。基本上在四五十歲就相當於我們現在的七八十歲了,這麼一比較,他們結婚早也是情有可原的。
提供男子勞動力
在戰爭頻繁的古代,人口數量就比較少,他們就會特別鼓勵生孩子。但是生了女孩他們養不起,而且還不會給國家帶來貢獻,所以他們一般都會想要多生男孩。在國家危機的時候他們可以上陣殺敵,所以他們提倡早結婚。其中有一個時代就有這樣一條例律,如果超過了一定的年齡還沒有結婚生子,那這個人就得交出雙倍的賦稅。雖然不算多,但是對於窮困的人民來說也挺吃力的。所以許多普通人家思前想後都覺得早早的嫁出去對所有人都好。
上面的的幾點原因,就是為什麼他們這麼早就結婚。在現實的大環境下,生活會讓他們尋找出一些規律,而早婚就是當時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