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勢Auto-First|孫金鳳
報廢一輛車才能拿到五六百元,還不如賣廢鐵,這是很多小區或者停車場「殭屍車」泛濫的主要原因。9月1日起,這種情況有望發生轉變。根據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門近日聯合發布《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具有循環利用價值的報廢機動車上的「五大總成」可以出售給具有再製造能力的企業,經再製造後予以再利用。因此,今後報廢車回收將實現「一車一價」,價格也有望提升。
根據《細則》,報廢機動車的「五大總成」包括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後橋、車架等。根據之前的報廢規定,當汽車拆解報廢時,拆解下來的發動機等高價值部件,必須作為廢金屬強制回爐。所以回收公司依據重量來對報廢車進行估值,無論是豪華車還是普通汽車報廢,車主獲得的收益都不過五六百元,很多車主車輛報廢的意願不強。而一些報廢車通過非法途徑流入農村等案例也不鮮見。
根據9月1日起將要實施的最新的《細則》,可循環利用的「五大部件」可根據價值大小,出售給具有再製造能力的企業,經再製造後予以再利用,這樣報廢車的價格不僅將擺脫「一刀切」式的「論斤賣」,精準做到「一車一價」,還可以使資源得到再利用,減少資源浪費。
汽勢Auto-First同時也注意到,《細則》對回收再利用的汽車部件制定了嚴格的追溯和管理機制。《細則》要求,回收拆解企業應當建立報廢機動車零部件銷售臺帳,如實記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數量、型號、流向等信息,並錄入「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應用服務」系統。回收拆解企業應當對出售用於再製造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按照商務部制定的標識規則編碼,其中車架應當錄入原車輛識別代號信息。《細則》中明確表示,禁止利用報廢車輛五大總成拼裝機動車。
《細則》還專門對新能源汽車的回收做了規定,回收拆解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對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有關要求,對報廢新能源汽車的廢舊動力蓄電池或者其他類型儲能裝置進行拆卸、收集、貯存、運輸及回收利用,加強全過程安全管理。回收拆解企業應當將報廢新能源汽車車輛識別代號及動力蓄電池編碼、數量、型號、流向等信息,錄入「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系統。
此外,回收拆解企業拆卸的動力蓄電池應當交售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建立的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或者符合國家對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管理有關要求的梯次利用企業,或者從事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的企業。
汽勢Auto-First了解到,隨著我國機動車保有量的逐年增加,機動車報廢將成為新興產業。據公安部統計,截至2020年6月,全國機動車保有量已達3.6億輛,其中汽車保有量為2.7億輛,69個城市汽車保有量超過100萬輛,北京、成都等12個城市超過300萬輛。而2019年我國全國汽車回收數量僅為195.1萬輛。回收率僅為0.75%,遠低於歐美等國3%-5%的汽車報廢回收率。隨著我國報廢汽車數量逐步增長,汽車拆解市場未來規模有望突破每年1100億元。
為鼓勵報廢車行業的發展,《細則》中取消了對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的數量限制,隨著新規落地實施,報廢回收企業和網點將會根據市場需求及汽車保有量逐步增多,形成良性的競爭機制,同時車主報廢機動車也將更加便利。(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