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設小區的時候,一般都會規劃一定的車位,同時也是根據一定的比例來定製的。關於國家規定小區車位比例,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順便來說說商業車位配比規範要求以及新政策不允許賣車位是真的嗎,感興趣的朋友一起來看看吧。
一、國家規定小區車位比例
1、小區「總戶數」與「車位總數」之間的比例叫做車位比,車位可以分為兩種,一種能辦產權證,一種是不能辦產權證的。通常的表達方法是「1:x」,其中1代表小區住戶數量,x代表小區車位數量。比如小區有100戶居民,有80個車位,該小區的車位比是1:0.8。
2、其實,關於國家規定小區車位比例,一般是沒有明確規定的。對應停車位佔建築面積的比例,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數字規定,只規定了首先要滿足業主的需要。按照慣例,小區車位配比(樓盤入住總戶數與總車位的比例)要達到1:1以上,才能在一段時間內有效保證「停車不難」。但事實是,越是高端的項目,車位配比也就越高,因為售房的利潤能夠填補車位的造價;相反,一些定位不高的項目,車位配比則較低,很多剛需項目的車位配比只有1:0.6至1:0.8,即每戶只配備了不足一個車位。
3、在車位配比等於或小於1的情況下,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有權拒絕業主購買或租賃多於一個車位的要求。如果開發商或物業公司向同一業主出售或出租了2個或2個以上的車位,其他沒有購買或租賃到車位的業主可以向法院提起主張確認合同無效。
二、商業車位配比規範要求
1、一般住宅是每戶一輛或二戶一輛。辦公類型產屬品,150—200平米一個車位,較好;如果是住宅產品戶數與車位比保證0.3以上係數,1:0.8—1,較好;高檔至少1係數。
2、群落商業用房的車位數,應獨立出來,如引進大型綜超,應在250個超市專用車位;如是電器專業連鎖店,50—80個車位即可;如是百貨公司,有120—150個左右。
3、以上為理想狀態,如項目受規劃(如退紅線、場地不方正規整)等影響,可相應調整。地上停車位面積在25—30平米/個;地下停車位35—40平米/個,車位淨面積2.5*5=12.5平米;如場地有限,可考慮立體車庫,約8.64平米/個,但成本費用和後期維護費用較大。
三、新政策不允許賣車位是真的嗎
新政策不允許賣車位是真的嗎?車位一般分為產權車位、公攤車位、人防車位三種,對於不同的車位來說,對應的規定是不同的,以下是詳細介紹。
1、產權車位允許出售、出租或贈送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造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所有權屬於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但有相反證據證明的除外。開發商投資建設規劃內的車位屬於專有車位,此部分車位產權歸建設者擁有。如停車位經登記並取得產權證書的,可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進行處分。
2、公攤車位屬業主共有車位,不允許出售、出租或贈送
根據《物權法》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1)小區在規劃時已經明確車庫作為公共配套設施的功能,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2)又或者開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時已把地下車庫建築面積計算在內,此部分車位屬於業主所有,無需再掏錢買車位。
(3)再者是把建造地下車庫的成本核算在住宅開發成本內,此時買房時已經包含了車位的費用,也屬於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出售。
(4)在滿足小區業主停車位需求情況下,經過業主大會同意可以出售此部分車位,所產生的收益歸小區業主和修建者共有。
3、人防車位產權屬國家所有,投資建設者擁有使用權
人防車位是產權和使用權分離的特殊情況,國家人防工程內建設的車位屬於人防車位,標誌性是厚實的牆體和敦厚的大鐵門。按照《物權法》和《人民防空法》中「誰投資,誰受益」原則,在不妨礙防空功能和業主車位需求情況下,開發商投資建設的人防車位擁有20年的使用權,可出租給業主使用獲取收益,如國家戰時需要則無條件徵用。
以上數據來源於網絡,僅供參考。各地政策皆有不同,具體以當地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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