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小區車位比例 新政策不允許賣車位是真的嗎

2020-12-20 零零雲

在建設小區的時候,一般都會規劃一定的車位,同時也是根據一定的比例來定製的。關於國家規定小區車位比例,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順便來說說商業車位配比規範要求以及新政策不允許賣車位是真的嗎,感興趣的朋友一起來看看吧。

一、國家規定小區車位比例

1、小區「總戶數」與「車位總數」之間的比例叫做車位比,車位可以分為兩種,一種能辦產權證,一種是不能辦產權證的。通常的表達方法是「1:x」,其中1代表小區住戶數量,x代表小區車位數量。比如小區有100戶居民,有80個車位,該小區的車位比是1:0.8。

2、其實,關於國家規定小區車位比例,一般是沒有明確規定的。對應停車位佔建築面積的比例,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數字規定,只規定了首先要滿足業主的需要。按照慣例,小區車位配比(樓盤入住總戶數與總車位的比例)要達到1:1以上,才能在一段時間內有效保證「停車不難」。但事實是,越是高端的項目,車位配比也就越高,因為售房的利潤能夠填補車位的造價;相反,一些定位不高的項目,車位配比則較低,很多剛需項目的車位配比只有1:0.6至1:0.8,即每戶只配備了不足一個車位。

3、在車位配比等於或小於1的情況下,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有權拒絕業主購買或租賃多於一個車位的要求。如果開發商或物業公司向同一業主出售或出租了2個或2個以上的車位,其他沒有購買或租賃到車位的業主可以向法院提起主張確認合同無效。

二、商業車位配比規範要求

1、一般住宅是每戶一輛或二戶一輛。辦公類型產屬品,150—200平米一個車位,較好;如果是住宅產品戶數與車位比保證0.3以上係數,1:0.8—1,較好;高檔至少1係數。

2、群落商業用房的車位數,應獨立出來,如引進大型綜超,應在250個超市專用車位;如是電器專業連鎖店,50—80個車位即可;如是百貨公司,有120—150個左右。

3、以上為理想狀態,如項目受規劃(如退紅線、場地不方正規整)等影響,可相應調整。地上停車位面積在25—30平米/個;地下停車位35—40平米/個,車位淨面積2.5*5=12.5平米;如場地有限,可考慮立體車庫,約8.64平米/個,但成本費用和後期維護費用較大。

三、新政策不允許賣車位是真的嗎

新政策不允許賣車位是真的嗎?車位一般分為產權車位、公攤車位、人防車位三種,對於不同的車位來說,對應的規定是不同的,以下是詳細介紹。

1、產權車位允許出售、出租或贈送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造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所有權屬於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但有相反證據證明的除外。開發商投資建設規劃內的車位屬於專有車位,此部分車位產權歸建設者擁有。如停車位經登記並取得產權證書的,可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進行處分。

2、公攤車位屬業主共有車位,不允許出售、出租或贈送

根據《物權法》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1)小區在規劃時已經明確車庫作為公共配套設施的功能,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2)又或者開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時已把地下車庫建築面積計算在內,此部分車位屬於業主所有,無需再掏錢買車位。

(3)再者是把建造地下車庫的成本核算在住宅開發成本內,此時買房時已經包含了車位的費用,也屬於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出售。

(4)在滿足小區業主停車位需求情況下,經過業主大會同意可以出售此部分車位,所產生的收益歸小區業主和修建者共有。

3、人防車位產權屬國家所有,投資建設者擁有使用權

人防車位是產權和使用權分離的特殊情況,國家人防工程內建設的車位屬於人防車位,標誌性是厚實的牆體和敦厚的大鐵門。按照《物權法》和《人民防空法》中「誰投資,誰受益」原則,在不妨礙防空功能和業主車位需求情況下,開發商投資建設的人防車位擁有20年的使用權,可出租給業主使用獲取收益,如國家戰時需要則無條件徵用。

以上數據來源於網絡,僅供參考。各地政策皆有不同,具體以當地政策為準。

以上就是關於國家規定小區車位比例商業車位配比規範要求新政策不允許賣車位是真的嗎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幫助!

相關焦點

  • 2020新政策不允許賣車位?10萬車位買還是租划算,會貶值嗎?
    現在城市居民私家車位數量越來越多,賣車位的事也越來越頻繁,可2020新政策不允許賣車位了,10萬車位買還是租划算,買車位為什麼會貶值呢?本文就帶你來了解車位買賣的一些情況。
  • 小區車位配比1:1.2需要買車位嗎 車位比1:0.8有必要買嗎
    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文中具體了解一下,順便來說說車位比1:0.8有必要買嗎以及新小區車位配比國家規定。一、小區車位配比1:1.2需要買車位嗎1、小區車位配比1:1.2需要買車位嗎?2、如果購買房子是為了投資,購買停車位也是有備無患,後期賣房,可以選擇帶車位賣,也可以選擇不帶車位賣,面向的買家也比較多,在繁華地段很多人都喜歡一步到位,買房的同時把車位也買了。3、相比之下,如果是戶型不大,地段並不是很繁華,就建議不用買停車位,在這種地方停車位不見得會很緊張,並且1:1.2的車位配比可以選擇租車位。
  • 新規出臺,車位白買了?
    俗話說「買車容易停車難」,特別是隨著城市化的發展,越來越多家庭購買了車,甚至一個家庭好幾輛,這給小區的停車造成了莫大壓力。一些人花了好幾萬購買了停車位,但是最近聽說新規出臺車位白買了,這是真的嗎?
  • 從經濟學角度看,小區車位配比充足,那10W+的車位還有必要買嗎?
    或許自己買的車都沒有車位貴,甚至車位的價格都快抵上房子首付了。再看看小區的車位配比也挺充足的,真的有必要買車位嗎?  1  為何車位這麼貴?  等後期了解到小區有車業主的比例之後,趁機因供需不平衡抬高車位價格。  還有一種情況就比較奇葩了,比如鄭州CBD附近的某小區,是一個容積率高達6.0的城改剛需盤,但是其車位價格竟然直逼北龍湖豪宅,達到40萬/個。
  • 車位真的必須買嗎?怎麼判斷車位的價值?
    在熱點城市,車位通常是除房子外的又一討論熱點,車位多少錢、是不是捆綁銷售、是否有產權、該買還是該租等問題都能引起一波爭議。前段時間上海某豪宅小區出售車位,聲稱可售車位482個,實際只有441個,而且銷售費用高達50萬。買車位跟買房也差不多,一不留神就掉坑,那麼車位真的必須買嗎?
  • 濟南安泰誠品遭投訴:不買車位不得開車進小區
    王先生告訴魯網記者,前段時間安泰誠品小區開始向業主出售地下車位,手段非常霸道,規定凡是不買車位的業主都不允許把車開進小區。王先生的弟弟是買了車位的,但他本人因為不在該小區居住,所以沒有理由在那裡買車位,但正因沒有車位,他同樣不能開車進去。
  • 小區車位只賣不租 開發商:已全部抵押,公司也只是幫忙銷售
    紅星新聞記者獲悉,從上月底開始,開發商就發布了消息:小區地下停車位「只賣不租」,已經租了車位的,到期後也不再續租。通知一出,引發眾多業主不滿。對此開發商稱,地下停車位已全部抵押給另外的公司,公司也只是幫忙銷售。那麼,地下車位「只賣不租」是否合理?
  • 《民法典》解讀:小區停車位只售不租違法嗎?一個業主可以買幾個車位?
    《民法典》第275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車位、車庫是小區業主共同生活的重要輔助設施,性質上屬於小區的配套設施。但這不意味著,車位、車庫就是專用住宅部分的從屬物,因為車位、車庫是相對獨立的。
  • 這個小區車位,只賣不租
    現在隨著私家車越來越多,車位也越來越緊俏。相信大家啊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回家找空車位找半天,停車難啊!可是下面這個小區車位空了一半多,業主卻反映小區停車也難,這是為什麼呢?福山區玲瓏灣小區記者來到福山區玲瓏灣小區發現,小區周圍路邊和公共區域都停滿了私家車。福山區玲瓏灣小區路邊和商業街停滿了私家車福山區玲瓏灣小區的業主反映,小區地下停車場有很多空車位,但是私家車進入小區必須要購買車位才行。
  • 車位所有權屬於誰 車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區別 新物業法車位規定
    每一個小區內都有很多的車位,這些車位的性質都不同,很多業主不清楚車位的所有權是屬於誰的,其實物權法中都有著明確的規定,那麼車位所有權屬於誰?而且車位所有權和使用權是不同的,那麼車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區別是什麼?
  • 車位開始比房價貴!車位真的有必要購買嗎?
    近年來隨著房價的上漲,車位的價格也水漲船高,一個價格幾十萬的車位對一些購房者來說也是除了購房首付之外的一個負擔。那麼,在買房時,車位真的有必要購買嗎?二、在買房時,車位真的有必要購買嗎?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就是:你對車位的需求真的是「剛需」嗎?雖然現在城市車輛的保有量越來越大,但是人們對車位的需求也只是「可停車」,而不是需要「車位產權」。
  • 不買車位不讓進小區 華林國際公館:出於安全考慮
    市民王女士家住平度市華林國際公館,房子於2015年交房,交房後崔女士便住了進去,但剛入住沒幾年,從2017年開始,業主們突然接到物業通知,稱不允許沒有車位的業主車輛進入小區。「買房子的時候置業顧問說小區的車位很少,並不強制業主們買車位,但現在卻出了這樣一個規定,這不是逼著業主們買麼?」
  • 車位只賣不租?泰安大展鴻府小區因買賣車位引業主不滿
    近日,有壹粉反映泰安大展鴻府小區地下車位強制買賣,只允賣不許租,私家車停放至小區內刮擦不斷,同時交房兩年,當時承諾的電動車車棚一直沒有建,業主充電要推到家中,安全隱患較大。3日上午,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在該小區看到,小區地下車庫出入口在西門、南門各一個,車庫內分為A 、B、C、D四個區域,可容納400餘輛車,但實際停放數量並不多。
  • 泰安一小區業主停車成難題:車位「只賣不租」,想買車位又沒有產權證
    「只賣不租」,就算買了車位也無法辦理產權證。業主停車犯愁:小區車位只賣不租,不買不讓進小區「我們業主的車輛都停在小區外面的沿街上,地下車庫基本都是空的。」泰安市大展鴻府小區的業主李先生說,由於小區的車位只賣不租,實行「人車分流」後給沒買車位的業主帶來極大不便。
  • 小區地下車位所有權究竟歸誰
    開發商表示,如不想買,也可以考慮租車位,但是租的車位離業主家比較遠,不太方便,與其買車後租別人的車位,不如現在自己買一個先往外租,等買了車再自己用。小敏很是疑惑,車位到底買不買?不是說小區車位歸全體業主共同共有,開發商不得出售或出租嗎?    案例二:    張凱是鄭州某小區業主,雖然買了地下停車位,但是心裡很惱火。
  • 小區車位買賣、租賃的法律風險分析及建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建設單位按照配置比例將車位、車庫,以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處分給業主的,應當認定其行為符合物權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有關「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的規定。
  • 兩業主一口氣買327個車位,有錢真的可以為所欲為嗎?
    而也有網友認為,開發商售賣車位時應當兼顧大部分業主的使用情況:和有錢有什麼關係?這樣投機倒把,對別的業主公平嗎?這個不合適,車位不能這麼玩的,有損小區業主的公共利益。符合規定嗎?這不亂套了嗎?有錢就可以隨便?
  • 地上車位、地下車位……到底該不該買?取決於一點,三類不要碰!
    很多有車一族買過車之後發現,附近根本沒地方停車;如果想停在小區車庫裡,就要花幾萬、十幾萬買車位——雖然車位的價格比房子便宜很多,但有時比車子本身還貴,總是有些捨不得;如果不買,長年累月找車位也不太靠譜……這種情況下,車位到底該不該買?答案其實取決於一點,看完馬上就懂。
  • 《物權法》已經規定小區人防車位產權歸全體業主共有
    、使用、收益和處分的基本原則,明確了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國家法律平等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另外小區大門限制非業主隨便進出,因此,為小區配套的人防設施必定是屬於小區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和公用設施,而不是屬於對社會公眾開放的的市政公共場所和公共設施(既不屬國防資產也不屬國有資產,同時也不屬於人防辦所有)。
  • 南寧小區嚴控車輛出入,業主質疑到底是防疫需要還是趁機強賣車位
    電話採訪南寧楓林藍岸小區業主 李先生:現在物業公司的答覆是,小區現在是要賣這個車位,我覺得肯定是不合理的,因為你如果是賣車位,肯定是自願原則,你不可能說強買強賣,你就20個車位,讓人家停哪去,都停門口嗎?真的是這麼回事嗎?物業公司又是出於什麼考慮呢?記者來到楓林藍岸小區了解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