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為了做好防控工作,很多小區前段時間都嚴格管控人員和車輛進出,業主們也都普遍持支持的態度。不過南寧楓林藍岸小區的業主卻向媒體反映說,他們的小區物業以防控為由,準備限制沒有買車位的業主進入小區停車,他們認為,物業公司的做法不合法。
電話採訪:南寧楓林藍岸小區業主 李先生:電梯裡貼了一張條子,說緊急通知,尊敬的楓林藍岸的業主,從3月1日起為了加強小區的管理和規範車輛的停放,禁止外來車輛進入小區,然後沒有車位的業主,可以在地面停車,停車位只有20個,停滿以後禁止車輛進入小區停放,這是20日發的一個通知,落款是楓林藍岸物業服務中心。
小區業主李先生說,在此之前,小區裡的車位以出售、出租和臨時停車收費幾種方式提供給業主使用,臨時停車超過半個小時收取3塊錢,過夜停車6塊錢。
電話採訪南寧楓林藍岸小區業主 李先生:現在物業公司的答覆是,小區現在是要賣這個車位,我覺得肯定是不合理的,因為你如果是賣車位,肯定是自願原則,你不可能說強買強賣,你就20個車位,讓人家停哪去,都停門口嗎?
真的是這麼回事嗎?物業公司又是出於什麼考慮呢?記者來到楓林藍岸小區了解情況。
南寧楓林藍岸小區保安:沒有買車位的業主,想進咱們小區停車怎麼辦?有地下停車場給他們。可以隨便進嗎?可以。
這位保安透露,據他了解,小區裡沒有買車位的業主不到30個,所以物業公司通知裡的20個車位加上小區幼兒園的10多個車位,完全可以滿足這部分業主的停車要求
南寧楓林藍岸小區保安:我相信你們小區裡沒買車位的業主不止30多個吧?沒有這麼多。家家有車位嗎?有的家有幾個。是,那有的業主沒有買車位怎麼辦?那我也不知道,問領導。
隨後記者撥通了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的電話,物業工作人員表示自己並不清楚,並提供了一位物業經理的電話。記者聯繫了這位物業經理,對方表示他也不清楚是怎麼一回事,並表示把情況上報給領導。
律師看法:如此做法不可取 或涉嫌強迫交易
據記者了解,前段時間因疫情防控形勢較嚴峻,2月5日,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布了第3號令,對村莊、小區、單位進行嚴格管控,但其中並沒有要求小區業主擁有停車位產權才能入內停車。記者也就此事諮詢了律師,律師認為,如果業主反映的事情屬實,小區的做法顯然是不可取的。
律師 廖莉:我認為小區的行為,第一,過度解讀文件的規定,第二,有可能有一個強迫交易的嫌疑,業主首先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小區存在強迫交易的一個行為
物業公司:並非強賣 將滿足業主停車需求
在記者截稿前,廣西江宇房地產的一位工作人員打來電話,表示公司並不是強賣停車位。對於小區業主們的訴求,他們打算再從小區裡剩下的40個停車位裡拿出20個供業主租賃使用。工作人員還表示,小區下發的通知並不是針對業主,只是針對外來人員及車輛,後續他們還將視情況再決定是否對方案進行調整,以滿足沒有購買停車位的業主進入小區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