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免費車位業主停了多年車,物業突然要收費,咋整?

2020-12-20 澎湃新聞

公共免費車位業主停了多年車,物業突然要收費,咋整?

2020-12-17 20:0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半島全媒體記者 孫桂東

  這兩天,家住李滄區銅川路玉蘭花園小區的業主們遇到了一件煩心事。物業張貼出一紙通知,為了管理小區停車難的問題,小區地上公共車位按小時收費,停車超過兩個小時,每小時2元。居民張女士說,地上停車位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物業只是張貼了通知,並沒有統計業主們同不同意就收費,這太不合理了。而且,小區車位緊張停車亂,按時收費也並不能增加車位,停車問題依然得不到解決。

地上車位要按時收費 業主提出質疑

  16日,家住李滄區銅川路玉蘭花園小區的市民劉先生向本報記者反映,他們小區七八年了,地上的公共區域都是免費停車。這兩天物業公司突然貼出一張通知,要對小區進行統一管理。

  臨時佔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區域停放機動車的,按小時收取車位場地使用費。小區內臨時停車按小時收取車位場地使用費,停車未超過兩個小時的,予以免費;停車超過兩個小時的部分,每小時2元,每日不超過6元。園區內臨停車位共可停放189輛,業主車輛先到先進,小區臨停車位停滿後,系統自動顯示且不會再放行車輛。

  而這則通知張貼以後,小區的門禁系統開啟,業主出入必須交費。很多業主覺著並不合理,拒絕交費。「這屬於地上公共區域,所有權屬於全體業主,物業不能貼一張通知就收費,」業主聶女士說,小區沒有成立業委會,那麼至少應該去挨家挨戶統計一下,多少業主同意,多少業主不同意。有了這樣的一個結果,然後再施行,作為業主也沒有意見。而且,小區的問題是停車位不足,收費也無法解決。具體怎麼管理,業主們希望物業能跟業主協商出一個方案,然後徵集大家的意見再進行管理。

業主質疑:地上收費是為了逼業主買地下車庫

  劉先生說,小區是經濟適用房,還有一部分是回遷房。之前,小區的人防工程一直沒有使用。現在經過整理,開發商交由物業進行往外「賣車位」。每個車位12萬,使用年限為20年。但是,業主們質疑往外售賣的合理性,購買的人並不多。於是,物業公司對地上的車位進行收費管理,業主們沒地停車,只能去買地下車位。

  針對業主的反映,記者也一起來到了物業管理中心。物業的一名顧經理表示,人防工程的改造,他們都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來的。地上的停車位管理,是因為小區存在停車難的問題。整個小區總共車位不到200個,而業主登記的車輛就500多輛。小區裡停車無序,經常有車被堵在裡邊。許多業主也都反映這個問題。有些業主,甚至半夜打電話讓鄰居下來挪車。

  停車難的問題,一直是小區的難題。作為物業管理方,他們跟社區居委會一起協商,重新規整小區內車輛停放秩序,滿足小區內業主停放需求,所以制定了相關的措施。因為這些車位屬於全體業主所有,車位又這麼緊張,劃定為固定車位肯定不合適。於是,他們便進行停車管理。按照相關規定,制定了這樣的收費措施。前兩個小時免費,之後每個小時按照2元收費,每天不超過2元。所得的收益將用於小區的公共支出,到時候也會進行公示。而之前收費的措施,也在群裡進行了公示通知。

居委會:地上車位不足   合理收費疏導停車難題

  隨後,記者採訪了李滄區世園街道金水東路社區居委會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回覆說,這個小區地上的停車位嚴重不足,很多居民也反映過這個情況。為了規範停車秩序,所以跟物業公司協商,對小區停車問題進行管理。

  之前,居委會也跟業主進行過溝通,也有很多業主不同意地上停車收費。但是,作為地上公共區域,業主們已經委託給物業公司來管理。那麼物業公司也可以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對小區進行管理。收費的標準,也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

  記者詢問,該小區並沒有成立業委會,是否對於該問題對業主進行過調查。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之前跟業主協商過,小區停車要進行統一管理。但是,並沒有統計過多少業主同意或者反對收費管理。不過,在物業管理的公共區域,物業公司這樣的收費是合理的。而且,這些費用也會用於小區公共支出,並將進行公示。

律師:地上公共車位屬全體業主 大多數不同意可推翻物業收費規定

  上海錦天城(青島)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鋼說,小區公共區域或者公共道路上規劃出來的停車位,屬於全體業主所有。車位的管理,也應當由全體業主說了算。有業委會的,應當由業委會來進行決定。同時,沒有業委會的小區,居委會可代業委會來進行管理。關於小區的車位規劃使用,居委會可與物業公司協商來進行管理。不過,如果超過三分之二的業主均表示不同意,通過聯合籤名等方式,能證明小區大多數人不同意收費管理,那麼可以推翻該小區的收費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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