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7月26日訊剛放暑假,蔣女士的女兒伊伊(化名)就嚷著要學遊泳,蔣女士馬上在椒江葭沚海景遊泳中心給女兒報了培訓班。但讓她沒想到的是,只上了兩節課,女兒還沒學會遊泳,就發起了高燒。蔣女士去培訓班要求退學費,但他們卻不肯。昨日,蔣女士致電本報,詢問遇上這種事該咋辦?
學了兩節課孩子發燒了
7月8日下午5點半,遊泳培訓班開課了。蔣女士陪女兒進去觀摩。一踏進水池,女兒就不停地喊冷,蔣女士和另一位家長也發現水確實有點涼。當時,她也沒想太多,以為大熱天水涼點沒什麼。
7月9日,伊伊第二次去上遊泳課。蔣女士在遊泳館外面等,女兒一出來又說水好冷。第二天,伊伊突然發燒到了39℃。蔣女士帶女兒去了附近的診所,連續掛了5天吊針。
想退學費卻遭拒絕
生了一場病,伊伊不想學遊泳了。蔣女士也不敢拿女兒的健康開玩笑。她去了海景遊泳中心,向負責人陳女士要求退還部分學費,卻遭到了拒絕。
陳女士說,遊泳館經營不易,一旦開了這種先例,擔心不少家長會效仿。她提出,孩子病癒後,可以回到遊泳中心繼續學習。如果一定要退學費,必須拿出大醫院的身體狀況證明。
這樣的要求,讓蔣女士有點無奈。「孩子一直是在小診所看的病,難道非要到大醫院檢查,才能證明她不適合遊泳?」為此,雙方一直僵持不下。
從遊泳館出來,蔣女士向記者出示了一張學費收據,她後悔當初沒要求籤合同,才使得如今的維權沒有底氣。
律師:籤合同有利於雙方
沒有合同規定,就不能要求退還學費嗎?記者諮詢了浙江法進律師事務所律師梅法進。
「沒有籤訂合同或協議,導致了爭議的發生。」梅法進認為,蔣女士的維權並非無計可施。「正因為沒有合同規定學費的支付方式,如果把這筆錢看做預付款,消費者就有權要求退還部分金額。」
梅法進說,雙方籤訂合同,對學習者,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對培訓班,有利於避免糾紛的發生。來源:台州晚報記者王佳飛實習生葉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