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承諾期限的起算時間是怎樣的

2020-12-13 西部文明播報

在我們與他人籤訂相關的合同時,我們往往會經歷一個流程。我們會選擇先向別人發出要約,等待別人的承諾,等到了別人的承諾後,合同才能夠成立了。合同承諾期限的起算時間是怎樣的?相信大家對這樣一個問題都十分感興趣,接下來就讓小編來為你一一解答這樣一個問題。希望有...

一、合同承諾期限的起算時間是怎樣的

《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

(一)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

第二十四條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

發之日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要約以電

話、傳真等快速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

二、承諾是什麼

簡單地講受要約人同意籤約:

1、受要約人向要約人作出表示同意要約,並在規定的期限到達要約人;

2、不得附條件;

3、受要約人拒絕、期滿未承諾、作出實質性變更,要約失效;

4、如果承諾生效同時合同成立。

三、要約承諾是什麼

1、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行為,以各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為成立要件,訂立合同的過程即是當事人雙方使其意思表示趨於一致的過程。當事人雙方的協商過程,在法律上一般分為要約和承諾。

2、現代社會隨著經濟發展的日益複雜化,合同訂立的時空都在擴大,以要約承諾制度的有關規定為基礎判斷合同成立與否、進而分清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與責任就愈顯必要。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一一整理關於合同承諾期限的起算時間是怎樣的等等問題的相關內容。根據我國法律以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我國法律就合同承諾期限的起算時間是怎樣的等等問題有著十分明確的規定。以上就是小編對該問題的解答,如果有其他問題可以繼續關注我們。

來源:找法

內容如有不妥,請點擊頭像-私信聯繫小編修改或刪除

相關焦點

  •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是多久,擔保期限的起算
    擔保期限——擔保期限的起算擔保期限的起算《合同法》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1)雙方約定了保證期間的起算點,且約定的保證期間起算點合法有效(即起算點不早於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那麼應從其約定,從當事人約定的時間起算保證期間。
  • 建設工程律師-工程價款優先受償之三:優先權的期限和起算時間
    (一)法律法規1、最高院《優先權批覆》第4條規定:「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先權的期限為六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2、《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第22條規定:「承包人行使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期限為六個月,自發包人應當給付建設工程價款之日起算。」二、六個月,自發包人應當給付建設工程價款之日起算。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視為解除的,優先受償權的期限自合同解除日起算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本案雙方當事人籤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雖約定了工程竣工時間,但涉案工程因安徽天宇公司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停工。現沒有證據證明在工程停工後至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雙方籤訂的建設施工合同已經解除或終止履行,也沒有證據證明在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破產管理人決定繼續履行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十八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管理人對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有權決定解除或繼 續履行,並通知對方當事人。
  • 追訴期限起算的規定
    追訴時效期限的長短,應當與犯罪的社會危害性程度、刑罰的輕重相適應。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2、法定最高興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 合同承諾的構成要件是怎麼樣的
    合同承諾是合同訂立的最後標準,當承諾到達另一方當事人時合同成立,當然,如果雙方採用書面訂立的合同除外。那麼合同承諾的構成要件是怎麼樣的?承諾的遲延與撤回又是怎樣的規定的呢?合同的承諾具備怎樣的效力?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輪候查封期限起算問題分析
    但對於輪候查封期限起算時間在司法實踐中並未有統一的說法,存在「輪候查封期限應以法院出具的相關生效法律文書之時起算」的觀點,該觀點與上述案例中經辦法官的觀點相反,因此,本文對「輪候查封期限起算時間」進行研究分析,從而解決實際中遇到的問題。
  • 重大誤解合同撤銷權期限
    在實踐中,如果合同當事人的一方對於合同內容產生了重大誤解之後籤訂的,可以依法行使合同撤銷權,請求法院判決合同撤銷,那麼重大誤解合同撤銷權期限是怎麼規定的呢?閱讀完以下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一定會對您有所幫助的。
  •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年限何時起算?
    2000年,劉某入職維德公司,雙方於2005年籤訂兩年期的勞動僱傭合同。2013年11月,劉某與該公司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014年12月,維德公司被西航動力公司(後改名為中航動力公司)吸收合併,維德公司以此為由與劉某解除勞動合同,劉某在《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上簽字。
  • 離婚協議中財產給付未約定履行期限,其訴訟時效何時起算?
    未確定履行期限的離婚協議的訴訟時效應從何時開始計算?2016年4月的一天,王某與李某籤訂了離婚協議,雙方同意離婚,並對共同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但就共同財產分割未約定履行期限。 離婚協議自雙方取得離婚證開始生效,相應的財產處理等協議內容也同時生效,如果沒有約定履行期限,意味著義務人就必須開始履行義務,而不是權利人可以隨時要求履行義務,即履行期限不明確。這一點和合同撤銷後返還財產相類似,如同合同被撤銷後,就隨即產生了返還財產的義務,離婚後給付財產的義務就同時產生了。
  • 案例: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年限何時起算?
    2013年11月,劉某與該公司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014年12月,維德公司被西航動力公司(後改名為中航動力公司)吸收合併,維德公司以此為由與劉某解除勞動合同,劉某在《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上簽字。然後維德公司安排劉某在2015年2月,與中航動力公司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專利行政訴訟起訴期限起算芻議
    該起訴期限是以相關人實際收到相關文件之日起算還是以細則規定的推定收到日起算?2019年8月,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公布了一個相關案例,該案例明確了上述起訴期限的起算日。二,案情簡介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19年4月26日作出的第176840號覆審決定書,且當天以郵寄掛號信的方式向專利申請人送達,該掛號信於2019年4月28日被專利申請人籤收。
  • 以案釋法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年限何時起算?
    2013年11月,劉某與該公司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014年12月,維德公司被西航動力公司(後改名為中航動力公司)吸收合併,維德公司以此為由與劉某解除勞動合同,劉某在《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上簽字。然後維德公司安排劉某在2015年2月,與中航動力公司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籤訂條件有什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賠償是怎樣?
    來源: 大律師網 導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想必大家都有耳聞,根據其字面意義不難理解,無固定期限也就是無明確終止時間,如果跟企業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會覺得是終身被聘用了,實際上如果符合法定情形也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大律師網小編今天給大家帶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相關內容,那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什麼意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籤訂條件有什麼?
  • 最高院司法觀點:每一期租金均應自其支付期限屆滿時即開始起算訴訟時效期間
    由此可見,分期支付的租金,不屬於《民法典》第189條規定的「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分期給付之債,而應認為屬於定期給付之債,即每一期租金支付均可成立獨立請求權,因而不應認為出租人對承租人應當分期支付的租金,在整個租賃合同約定的最後期租金支付期限屆滿之日方才起算,而應認為每一期租金均應自其支付期限屆滿時即開始起算訴訟時效期間
  • 最高法觀點:買賣合同出具無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何時起算?
    經研究,答覆如下:根據你院報告所述情況,馮某根向廣州市白雲農業綜合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白雲農業公司)購買農藥,雙方並未籤訂書面買賣合同,也無證據證明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期限進行約定,因此,該合同屬於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
  • 最高法院:欠條未寫明還款期限,訴訟時效分3種情況區分
    另一種情形是當事人之間雖籤訂了合同,或一方已履行合同義務,但另一方履行義務(如給付貨款或償還借款等義務)的期限並未屆滿的情形下,為證明該交易關係的存在,債務人出具了欠條。在履行期限未屆滿義務的情形下,因債權人尚不享有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權利,故訴訟時效尚未起算,當然,債務人出具欠條的行為也不具有訴訟時效起算的效力,更談不上具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了。
  • 法院:欠條未寫明還款期限,訴訟時效分3種情況區分
    另有觀點認為,關於欠條的性質應區分其出具的時間進行確認。一般而言,欠條是對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是一種表明債權債務的憑據。另一種情形是當事人之間雖籤訂了合同,或一方已履行合同義務,但另一方履行義務(如給付貨款或償還借款等義務)的期限並未屆滿的情形下,為證明該交易關係的存在,債務人出具了欠條。
  • 未籤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仲裁時效何時起算
    答:不同的地區對二倍工資的時效計算的起始時間有不同的規定和司法實踐,因此,企業要根據所在地區的勞動法規及司法實踐來確定二倍工資的時效問題。各地之所以對二倍工資仲裁時效的起算時間有不同的理解,主要是對二倍工資的性質有不同的理解,即二倍工資是經濟賠償還是勞動報酬,以及是否或如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
  • 合同要約和承諾怎麼寫
    大家都知道,合同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合同內容要具體明確,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那麼合同要約和承諾怎麼寫呢?小編為大家搜集到了一系列相關法律知識內容,以供大家參考。
  • 工程款優先權是什麼,工程款優先權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那麼工程款優先權是什麼,工程款優先權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網友諮詢: 工程款優先權是什麼,工程款優先權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北京東衛律師事務所靳雙權律師解析: 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的範圍包括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應當支付的工人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費用,不包括預期利潤和違約金。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所墊付的費用是否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法律沒有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