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企業高管,設計師,程式設計師,以及一些網紅主播的工資年薪都是很高的,高薪必然也伴隨著高稅收,一年繳稅都要交很多,對於這種情況有什麼辦法可以有效降低稅收嗎?
當然是有的,下面小編來舉一個具體的案例分析個稅繳納情況
案例分析:
某集團公司的技術檢測人員李老師,一年的稅前收入約為200萬元,其中專項扣除一年是6萬,另外該納稅人同時還承擔贍養老人,以及子女教育附加,以及其他專項附加扣除約佔4萬。
不同方式繳稅,稅金不同,繳稅如下:
情形一(工資薪金):如果該員工與公司籤訂勞務合同,以發放工資薪金所得的形式計入個人綜合收入的項目下,李老師則需要繳納個稅金額:(200萬-6萬-4萬-6萬)*45%-18.1920≈64.6萬
情形二(分紅形式):如果是年底公司按照利潤分紅的形式給李老師分發利潤,則李老師需要承擔20%的分紅稅,需要繳納個稅金額為:200萬*20%=40萬
情形三(經營所得):如果是註冊成立個人獨資企業,與公司以業務合作的方式,獲取收益,個人獨資企業申請了核定徵收個稅,核定稅率為10%。
那麼李老師需要繳納稅款:
增值稅:200萬/(1+01%)*1%≈1.98萬
附加稅:1.98萬*5%=0.1萬
個稅:200萬/(1+1%)*10%*20%-1.05≈2.8萬
納稅總額約為4.88萬
Notes:
個人獨資企業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無需再繳納分紅稅,交完增值稅,附加稅,個稅後就可公轉私。
1%的增值稅可以開專票,進行抵扣
對比所得:
按照對比結果來看,同樣200萬元的稅前收入,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稅負最高,達到64.6萬,就算以分紅的形式發放也需要繳納40萬分紅稅,但是如果成立個人獨資企業,僅僅只需繳納4.88萬!!
所以對於高薪人士來說,個稅高是因為利潤分配模式並不是最佳選擇造成的。若果以業務形式合作,就可以節約一大筆成本,對於合作方也是一件有益的事,因為增值稅可以抵扣的話要少交1%的增值稅稅點,如果是以工資薪金的形式就只能作為成本入帳。詳詢微信公眾號《稅收小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