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從事貿易,還是日常生活,兌換外幣再平常不過了。但稍不留神,可能會觸碰到法律的底線。近期,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破獲一起非法經營案,抓獲一名涉嫌非法兌換外幣男子。
今年11月中旬,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經偵大隊接到王女士的舉報稱,一男子涉嫌非法兌換外幣,她在交易中損失超25萬元。經了解,王女士從事貿易生意,經常需要將美元兌換成人民幣用於資金周轉,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可以幫忙兌換外幣的馬某。國內兌換外幣有一定限制,王女士貪圖方便決定私下找馬某進行兌換。
雙方第一次兌換外幣時,馬某先把人民幣轉給王女士,王女士確認後再把相應的美元轉給馬某提供的帳戶。接下來一連三次交易,都順利完成了。直到2020年5月14日,王女士找馬某進行第五次外幣兌換。由於一直以來兩人的「合作無間」,王女士先行把69000美元轉給馬某,可馬某卻遲遲未支付要兌換的人民幣款項。多番催促下,王女士勉強收到了20萬元人民幣,還有超過25萬元無法收回,無計可施的王女士只好報警求助。
接報後,民警通過一系列研判分析,成功鎖定嫌疑人馬某。11月25日下午,民警在順德樂從一公寓內將馬某抓獲,現場扣押涉案手機一臺、銀行卡一批,初步估計涉案價值約5000萬元。
原來,馬某是兌換外幣的中間人,每當有人需要進行外幣兌換時,他就會在微信群尋找上家,用上家的銀行帳戶進行交易匯款。每兌換1萬美元,馬某就從中賺取100元人民幣的利潤。第五次交易之所以無法支付,是因為其上家突然「失聯」了。
目前馬某涉嫌非法經營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警方提醒,在我國,私下兌換外幣是違法的,兌換人除了面臨罰款外,還要承擔收到假幣、欠款被騙等風險。此外,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從事非法買賣外匯屬於非法經營活動,構成非法經營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劉鵬飛 通訊員:邱志鵬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劉鵬飛 通訊員:邱志鵬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霍澤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