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3樣財產歸屬女方,男方想要也沒用,別「吃虧」了
對於婚姻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結婚也是兩個人的事。當初結婚肯定也是希望兩個人能白頭到老,但是現在社會發展太快,很多事情我們都想不到。可以發現,現在的話。結婚的人是越來越多,但是離婚的人也不在少數。更多的人沒有想清楚,就選擇了結婚。
這也導致了後續生活中,出現了很多問題。實在過不下去的時候,與其互相折磨,不如和平離婚。對於離婚的人,現在也接納了很多。離婚了,對於財產的劃分也是很實際的問題。離婚時,3樣財產歸屬女方,男方想要也沒用。如果是自己的財產,就不能吃虧了。我們一起來看下是哪三樣財產,心底也有點數。
第一樣是我們比較熟悉的,也是經常被討論的婚前財產。現在女方的地方提高了,現實生活也有很多女強人。通過自己的努力,有了存款或者房產。在結婚前,這筆財產就屬於個人財產。就算以後兩人離婚了,男方也沒有資格分到這筆財產。在結婚前,還是離婚後,都是屬於自己的。
第二樣財產是在遺產中寫明財產留給女方,這點的話,其實在中國還沒有普及。在國外的話,通常都有立遺囑的習慣。這樣一來,就算人去世了,也不會造成太大的糾紛。不然經常可以看到,等到親人離世,對於財產問題鬧得不可開交。
如果老人在去世之前,在遺囑中就寫明財產留給女方,根據法律的話。女方對這筆財產是有繼承權的,就算是子女也沒有權利拿走這筆財產。如果在離職之前,想把財產留給女方,要記得做這件事。
第三樣財產是個人的賠償款,生活中總會有很多意外。如果因為意外而獲得一筆賠償款的話,女方能分到一筆錢。但是等到離婚的時候,有可能男方會以離婚為理由,討要這筆錢。但這是沒有根據的,在婚前得到的個人賠償款。女方是沒有責任給男方的,男方想要也沒用。已經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
在這邊當然是希望大家的家庭都能幸福,就算到了非離婚不可的地步,也要和平處理。財產根據法律的規定進行劃分,該是誰的就是誰的,誰也不吃虧。對於離婚時,3樣財產歸屬女方,你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