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14日訊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網站近日公布的人民銀行阜陽市中心支行轄內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阜銀)罰字〔2020〕第2號)顯示,安徽界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界首農商銀行」)存在未按照規定履行大額交易報告上報義務的違法行為。2020年12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阜陽市中心支行對該行處罰款30萬元。
袁靜(時任界首農商銀行副行長)對界首農商銀行未按照規定履行大額交易報告上報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同日,中國人民銀行阜陽市中心支行對袁靜處罰款2.5萬元。
謝茜(時任界首農商銀行總經理)對界首農商銀行未按照規定履行大額交易報告上報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同日,中國人民銀行阜陽市中心支行對謝茜處罰款2.5萬元。
高洪敬(時任界首農商銀行主任)對界首農商銀行未按照規定履行大額交易報告上報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同日,中國人民銀行阜陽市中心支行對高洪敬處罰款2.5萬元。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界首農商銀行成立於2006年7月5日,註冊資本5.62億元,是經中國銀監會批准、在原界首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及其網點基礎上籌建的一家地方性金融企業。該行大股東為安徽恆新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持股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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