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長治消息 近年來,國家稅務總局長治市稅務局稽查局針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一企業長期存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事實,當局隨後對該企業下達了《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該企業涉案稅款51.07萬元,處罰款25.54萬元,限繳期限到期後,仍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
面對企業不能按期履行納稅義務,該局執行人員依法定程序對該企業進行稅款催繳並下達了相關文書資料。該企業負責人表示雖然企業當前經營困難,但一定會積極籌集款項交納稅款,並當場寫下了繳納稅款計劃書。
數月過後,該企業仍無繳納稅款行為。在此期間,執行人員曾多次電話或上門約談進行催繳稅款。企業負責人每次都口頭表示積極兌現承諾,但卻未履行諾言,一拖再拖。
近期,經市局領導批准,國家稅務總局長治市稅務局稽查局決定對該企業實施強制執行措施。經查詢企業帳戶信息,發現該企業當前帳戶餘額僅有4000餘元,對其進行了扣繳後,對其一年內的帳戶往來信息進行逐一了解,發現其在2019年3月曾向當地農村信用社貸款900萬元,該款在當月轉到了另外一家公司。
於是,執行人員迅速聯繫該企業負責人,了解該筆貸款的具體流向。面對執法人員的嚴厲詢問,該企業負責人終於承認,該筆貸款是之前申請購貨的,但到手後,由於外欠太多,已被其全部用於歸還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和利息了。
隨後,該局執行人員再次上門,書面告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第54號公告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稅款,欠繳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的,屬於「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應列入稅收違法「黑名單」,需向社會公布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並將信息通報相關部門,共同實施嚴格監管和聯合懲戒。其目前的欠稅行為已經構成逃避追繳欠稅行為,如果仍不積極交納稅款,將被列入稅收違法「黑名單」,要承擔納稅信用等級降為D級、無法再次經商辦企業、阻止出境、限制擔任相關職務等一系列懲戒後果,同時,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也將被列為「嚴重失信人」,受到限坐列車軟臥、高鐵、動車、飛機等交通工具的懲戒。
「不要,千萬不要把我列入黑名單,我一定想辦法在月底前交清稅款。我在外地還有一套房產,我儘快變現,一定不能列入黑名單。我還想投產其他項目呢。」該負責人終於坐不住了,焦急之情溢於言表。該企業在一周之內繳清了所有稅款滯納金、罰款。對於欠稅企業,稅務機關不僅要依法依規按《徵管法》賦予的權力進行追繳,更要做好稅收違法「黑名單」的宣傳工作,讓該制度充分發揮作用,成為稅務機關催繳欠稅的助力棒。(王大剛 趙博)
(責編:褚嘉琳、溫文)
【來源:山西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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