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衛生法學高等教育體系
蔣 瑋
這次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是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這場大考,充分彰顯了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顯著優勢,但也暴露出我國公共衛生領域法治建設、應急管理方面的一些問題和不足。建立、健全衛生法學高等教育體系,培養和儲備衛生法治專門人才已是當務之急,對提升我國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水平、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機制、營造和諧穩定社會局面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衛生法治人才短缺問題突出
2003年以來,我國陸續頒布了《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標誌著我國公共衛生與突發事件處置法律法規框架體系的初步建立。但必須思考的是,如何運用法治思維正確地落實這些法律規範,尤其是在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突發時期,如何體現法律法規的權威、規範作用,使法律法規成為社會公眾的行為自覺,如何協調、化解好群體健康權與個人正當權利之間的矛盾,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是亟須研究解決的現實問題。這次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一些地方出現的部分工作人員執法不當、檢測過程中簡單粗暴、不當限制必要的人員流動等現象,都是法治理念不牢固、思維方式不理性、沒有協調和處理好上述矛盾的直接表現。究其根本原因,是我國公共衛生管理領域兼具衛生與法律專業素養的複合專門人才的短缺。
二、健全我省衛生法學高等教育體系的構想
在法學的學科體系中,衛生法是一個較晚出現的學科。在我國,蔡維生先生於1987年較早提出了建立衛生法學的設想,而衛生法學專業高等教育始於1996年。截至目前,全國有數十所高等院校相繼開展了衛生法學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但目前我省的衛生法學高等教育尚未真正起步。
一是依託課程建設、學科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開展衛生法學專業本科、碩士研究生教育。目前我省的醫學專門院校已經為醫學專業本科生開設了《衛生法》或《醫事法》課程,下一步可以考慮在法學專門院校為法科本科生開設《衛生法》專業選修課程,為法科研究生開設《公共衛生法》《醫事法》等專業方向課程。可積極探索開設衛生法律實踐類課程,組織教師編撰符合衛生法學教學規律和本校學生學習實際的應用型教材。
在學科建設方面,通過法學和醫學下的相關二級學科協作,從法學和醫學雙向視角並行切入,結合我省的省情、社情開展專門性研究:在醫事法領域,研究醫療糾紛解決機制和器官移植等法律理論難題;在公共衛生法領域,研究預防和減少疾病等公共衛生領域各類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及相關法律規範的實際運作。此外,對我省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機制的運行開展對策性研究,為政府決策提供可靠依據和智力支持。
在師資隊伍建設方面,鼓勵法學專任教師進行學科交叉性研究,鼓勵青年教師攻讀衛生法學博士學位,努力建設年齡、學歷、職稱結構布局合理、富有活力和潛力的教學科研團隊,撰寫、出版一批高質量的衛生法學學術論著,廣泛開展對外學術交流,積極參與我省地方性衛生立法,擔任各地各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智囊」,有條件地開展對外普法宣傳教育、公益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在人才培養和學術研究層次提升方面,鼓勵具備一定條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申辦衛生法學專業碩士點,為加強我省專業學位碩士點建設、培養複合型法學專業碩士人才進行有益嘗試。
二是建立健全法學與醫學專門院校之間的人才聯合培養機制。在法學和醫學專門院校之間、綜合性院校的法學院與醫學院之間可以建立長效合作機制,共享教學、科研資源,整合各自優勢,實現功能集約。通過跨院校選課學分互認、選派交換生、互派專業教師合作教學、共建衛生法學術研究基地和專業碩士點,培養兼具法學與醫學專業素養的複合型專門人才。
三是建立健全高校、科研院所與衛生實務部門之間的法治人才協同培養機制。發揮高校、科研院所與衛生實務部門各自在人才培養中的優勢,建立雙向、互動的各層次人才培養機制。在衛生實務部門,定期舉行在職人員年度繼續教育和新入職人員崗前培訓,圍繞最新衛生立法及重大熱點、難點問題不定期舉辦專題講座,不斷提升工作人員的法治理論素養,為衛生實務部門儲備充足的法治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衛生法學實習、實訓基地,定期選派本科生、研究生進行社會實踐,培養在校生的實務操作技能,實現人才培養滿足社會需求的基本目標。建立高校、科研院所與衛生實務部門互派青年學者和管理人才掛職、交流機制,為高校、科研院所和衛生實務部門培養高層次、複合型專門管理人才。
(作者單位:甘肅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