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輕老師說起她班上一個男孩兒的情況,感嘆不已:
這個男孩的總讓老師不能省心,課上不是玩鉛筆、吃橡皮,就是咬手指頭,作業從來不抓緊時間,要不就與周邊同學說話,打擾老師上課。課間也是打鬧最厲害的一個。
老師多次請家長幫助管理,她媽媽就這樣對老師說:「您說怎麼辦吧,我是打也打了,罵也罵了,天天訓他說他,可就是不管事,這孩子就不給你爭氣,真他媽不如當初打死他呢!」
老師真是無語了,作為孩子的母親,居然能當著老師的面說出這樣的狠話,可想而知這孩子的家庭教育狀況如何了。
當老師問及孩子媽媽休息時間一般會做些什麼,這位媽媽說:「幹什麼?平常跟著孩子幹,星期天還不休息休息?逛逛商店、買點東西、有時候也打打麻將。」
孩子呢?不管了,要放鬆一天。
跟老師說話的同時,這位媽媽又伸出手來給老師看:「您看,我這戒指怎麼樣?這還是我搶著買來的。這東西又漲價了……」
這——
老師真是無語了,作為被請來談孩子問題的家長,竟然跟老師不談孩子了!
由此可窺見這孩子的家教:簡單、粗暴、無法,家長缺少自律。
如此形象的母親,你能指著她教育出多麼優秀的孩子嗎?
有句諺語說得好:子女是父母的鏡子,父母是子女的樣子。這話真是不假啊!
這讓我不由得想到這樣一段話:
如果孩子在生活裡總被指責,他就學著譴責別人;如果孩子總被討厭,他就學著打架;如果孩子總被嘲笑,他就會變得害羞;如果孩子常被鼓勵,他就會有信心;如果孩子常被表揚,他也會學著讚賞別人;如果孩子在生活中被公平對待,他也學著待人公正;如果大家兒童都採取友好和接近的態度,他就會熱愛我們的世界。
是不是值得我們深思?
我國古代教育家孔子有句名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行。」
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正是在提示著我們,以身作則、身教重於言教的重要。
讓孩子做到的,家長首先做到,家長要不斷地進行自我修正教育,才不罔「家長」 之稱,才有可能使家教走向成功。
一個朋友的妻子,裡外能幹,像個女強人一般,把家裡打理的井井有條,家裡條件屬於比較優越的那種。
然而,這位朋友經常嘆氣,原因是他兒子身上總顯出一種畏縮的樣子,很是著急。
當問及孩子在家中是否能夠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務事時,他搖頭嘆氣:「指著他做什麼呀,就連吃飯,都還是她媽媽喂!就是把他帶到單位裡,同事也都是哄著他,順著他,從來不說他。那天,在他媽媽單位,他把人家的筆、本弄得亂糟糟的,還把人家的煤氣打開,我們都沒說他,怕嚇著他。」
看到沒?不是孩子的問題,全在於家長的所為!可家長卻還不知。
當問到「你和他媽媽像他這麼大時,都能在家做些什麼了?如果做了這些淘氣的事,你們的父母會怎樣?」
「我?我小時候就別說了,像他這麼大時候會自己做飯了,家長餵飯?哪有時間呀……」
「是呀,你們的自理生活的能力很早就具備了,所以你們在社會上闖蕩時也就更自信。可是,你們卻不讓孩子自理生活,也不給孩子講規矩,這樣不鍛鍊他、不要求他,等他長大之後,你們打算時時都跟著他唄!」
這位朋友醒悟了一番似的,點了點頭。
做好孩子的父母,一方面不能簡單粗暴,另一方面,又不能溺愛嬌慣。
打罵訓斥會傷了孩子的上進心,溺愛也一樣出不了人才,特別是包辦代替的家長,是不可能包辦出孩子的未來的。
愛孩子是母親的天性,但愛的過度就會阻礙孩子的發展,溺愛只能讓孩子離懦夫更近一些。
要想讓孩子具備某項能力,就要讓孩子去嘗試體驗,增加鍛鍊的機會。即所謂「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家庭教育尤為如此。
孩子參與實踐鍛鍊,也是激發起孩子其它相應智慧與能力發展的機會。愛的太多,剝奪孩子自己實踐參與體驗的機會,則會在無形中限制孩子很多能力的發展,這樣的孩子最終也會成為那種薄情低能少擔當之人。
而社會上但凡有成就的人,多是自理生活能力很強、且有擔當、敢作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