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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多人說到欠錢不還,對方如果一直拖著的話,就直接起訴好了,但是又覺得起訴要花費很長的時間,怎麼辦?
下面來說一個真實的案例:
法寶律師今日接到一個債務委託案件,陳某在兩年前借了郭師傅40萬元,並且保證一年之內就歸還,還自願寫下個借條,相關信息也都寫清楚了。到達了約定的還款日期的時候,陳某一拖再拖,各種理由不還錢,郭師傅也不想鬧得太僵,沒想著去起訴,就這樣讓陳某拖過了2年。這麼一來二去,讓郭師傅徹底覺得陳某就是想賴掉這筆錢,於是他想通過法律途徑去要回借款。
郭師傅也沒想到最後5個小時就把錢要回來了,這是怎麼回事呢?其實在起訴之間,我們還有一種方法,可以起草一份律師函。
關於律師函我們說的很少,那麼律師函對欠錢不還有沒有作用?
律師與委託人之間的授權委託關係,這一層面是核心的法律關係,欠款律師函有法律效力。
1、督促對方履約
律師函的出具,要比當事人的私聊更加正式。律師函更能引起對方的重視。對方很可能因為一封律師函,嚇得趕緊把錢還給你,即使手頭沒錢,也會想辦法去向他人借來還你。
2、重新計算訴訟時效
一般的債務訴訟時效為3年,很多債權人經常拖著拖著就把這個時間給忘了,如果在訴訟時效之內,讓律師發送律師函,律師函就可以成為債權人主張債權的證明,它比聊天記錄更加具備法律效力。
3、先禮後兵
通過律師函的方式向對方進行催告,會比法院的傳票更加溫和,也更容易讓人接受。此時,對方更願意坐下來與你好好協商關於還款的問題。發律師函比直接去法院訴訟要溫和一些,不至於鬧到雙方決裂的程度。
4、達成庭外和解協議
通過通知對方在指定期限來人、來函、來電協商的方式,來促使雙方達成庭外調解協議。這也是,律師函受到越來越多人的歡迎的最重要的原因。
在追討欠款過程中,債權人雖然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但往往威懾力有限,本質仍是單槍匹馬在作戰。但隨著第三方律師介入後,所發的律師函的文字規範、言明相應法律責任及後果,雖不怒,卻威嚴自在,出於對法律的敬畏之心,往往能獲得不錯的效果,從而最終收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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