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時,如膠似漆。分手時,痛徹心扉。
01
女人自以為男人是自己的依靠,妄圖當做一生的伴侶。還沒結婚,就公然同居。幸福的像個小婦人,過著自以為安定的生活。以為結果不過是多了張紙,這張紙有沒有無所謂。
就這樣,一天天的過去,男人審美疲勞了。對女人不再從一而終,對女人的出現,荷爾蒙激素再也上升不起來了。於是提出了正式分手。從同居到分手,僅僅過了一年的時間。這一年他們笑過,快活過,床上滾床單過。
02
幸福一切都仿佛如在昨天,可是今天男人堅決提出分手。男人面若寒霜,女人哭哭啼啼是不依不饒,堅決不分。男人看夠了眼前的這張臉,女人還滿心期待,男人能夠娶她,現在發現一切不過是在做夢。
女人的心終於狠了下來,「要分手,行。你得給我錢。就算你是嫖妓的話,一晚上200,一年 365天,你算算得給我多少錢。要是你不給,我就去你單位上鬧,讓你身敗名裂。」男人總算鬆了口氣,「要錢是不可能的,要鬧你鬧去,大不了工作我不幹了。」
03
女人徹底懵了,好歹是好過一年的人,怎麼就這麼絕情呢?男人本身對女的還有點好感,但自從她要錢後,他的好感就蕩然無存。
愛是兩個人的事,當一方沒愛了,自然就維持不下去了。當女孩還是黃花大姑娘時,就不要輕易相信男人的謊言,什麼「天荒地老」「與子偕老」都是些騙人的鬼話。哪怕男人說的天花亂墜,也不要輕易同居。
人自愛,男人才會愛。才會讓男人想一想,這樣的女人值不值得結婚。男人把玩玩和結婚,心裡定位是不一樣的。玩玩的女人,是從沒想過負責任的。
04
男女談戀愛分手,男方要不要給女方錢?持這種觀點的分兩派,一派是認為要給。女孩的青春是寶貴的,當她獻身給你,秉持著愛你的原則,跟你好了一年,甚至這輩子都想和你在一起。處女膜是無價的,女人的青春也是無價的,所以得給錢。為了給男人一個教訓,讓男人更能好好的珍惜下一個女人,男人應該受到懲罰。只有男人給的越多,罰的越重,男人才會越珍惜眼前的女人。
還有一派認為男人不應該給錢。認為男人的青春就不是青春了嗎?同樣是談戀愛,分手了為什麼是男人給女人錢,而不是女人給男人錢。同居是雙方自願在一起的,不存在強迫在一起的可能性。
05
我的觀點,婚前同居得慎重,不管男方給不給錢,傷害的都是女方。不要總想著趁著年輕多玩幾年,等玩膩了就找個老實人接盤。首先這是對老實人的不公平,也是對自己的摧殘。男人總是喜歡營造出將來結婚的海市蜃樓,對女人許下一個又一個不可能實現不了的承諾。
就算海市蜃樓再美,承諾再鄭重,那也是假的。女同胞們,得堅持一個原則,守身如玉。蒼蠅不叮無縫蛋,當男人得不到你時,只會更加的尊重,就算將來真的結婚,也能真正在一起。
都說「女人心,海底針。」而男人才是玩陰謀的高手,男人和女人,生長的環境不一樣。思維方式也存在著差異,女人感性,男人理性。女人很輕易會被男人玩弄於鼓掌,拼智商,拼體力,女人都不是男人的對手,既然女人是天生弱者,就要時刻警惕,要經受得住甜言蜜語和糖衣炮彈的誘惑。自己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很好,不需要男人的幫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