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的正常繳納所得稅稅率為25%,股東分紅稅率20%,因此企業的稅負壓力是比較大的。那麼,針對這種情況,企業該如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來對企業進行稅務籌劃,使企業的稅負降低。
企業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可以享受:
1.企業為一般納稅人
2.企業可提供郵政服務、生活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中的一項或者多項服務
3.企業所提供的四項服務的銷售額佔比要高於50%的。
那要是企業的業務太多,無法取得發票來進行抵扣的時候要怎麼辦呢?
企業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利用個人獨資進行業務分流,這樣就可以解決企業的稅負問題。詳細問題諮詢可,《芳芳說稅》公眾號
案例背景:
企業A,從事軟體開發和一些相關的技術服務活動,核心技術支持有團隊進行提供,客戶以大中型的企業為主。
因客戶需求,實際的業務進行開展,企業A的所有收入都要進行開票,因此,企業的年收入為2000萬的話,成本在1000萬左右,真實利潤就是1千萬,企業所得稅的適用稅率為25%。
此時,企業就可以利用服務型個人獨資企業和核定徵收來解決部分問題。企業A進行一家或者多家的個人獨資企業設立,把企業A的部分業務進行分包,給到個人獨資企業合理費用,維持企業長期經營。這樣進行調整後,在整體利潤不變的情況,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的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讓企業自身稅率低,從而實現整體稅負的降低。
那麼,企業怎樣做到不繳納25%企業所得稅,只交2%甚至更低的所得稅
企業難以提供詳細帳目的,導致不能準確對個人所得額進行核算,一般來說,稅務部門就會按照一定的所得稅稅率進行核定徵收,比如10%的應稅所得率,這是各地比較常見的。收入不同對應的一個檔次在稅率表上會形成一個使勁的稅負率。
120萬的小微免增值稅政策,稅負率為1.1%:
增值稅:0
附加稅:0
所得稅:1200000/1.01*10%*20%-10500=13262.38
200w-450w稅負率為1.5%-2.15%
增值稅:450萬/1.01*1%=4.45萬(小規模在疫情期間的增值稅按1%進行徵收,2021年現階段暫按照此標準執行)
附加稅:4.45萬*6%=0.26萬(小規模的附加稅減半徵收)
個人經營所得稅:450萬*10%*30%-40500=9.45萬
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不是有限責任公司,它們負有的是無限責任,不是公司法規定的公司,所以不能對企業的所得稅進行徵收,是對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進行徵收。
在個稅上按照經營所得來計算,適用的稅率為五級累進稅率5%——35%,在第2年的3月31日前進行彙算清繳。
本文轉自《芳芳說稅》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