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隻身在外地工作,做什麼事情都要靠自己,身邊沒有親人。在生病做手術的時候需要家屬籤手術同意書,但家屬不在身邊的時候,有些人想要找朋友籤字。那麼家屬不在本地手術同意書朋友可以籤字嗎?小編為您整理了以下相關資料。
在一些影視劇或是小說裡面,經常可以見到病人情況危機而需要家屬籤字的情況。那麼家屬不在本地手術同意書朋友可以籤字嗎?下文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一、朋友能籤手術同意書嗎?
患者可以請朋友籤手術同意書,但必須是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根據《民法通則》第63條的規定,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同時第 66條又規定,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因此,該案可以視為一種無權代理行為。在民事代理制度中,對於無權代理的民事行為的追認,可以通過被代理人的行為來判斷,而不一定需要當事人口頭或者書面作出明確的意思表示。此案被代理人患者及其家屬對於手術是積極配合的,沒有明確反對,因此,可以視為家屬同意該無權代理行為。理由如下:首先,患者及其家屬知道手術日期,並在手術前一天做了相應的手術準備,如備皮、禁食、禁飲等;其次,手術當天患者家屬來了,並且有證人看到;最後,病人在推入手術室醫師對其實施麻醉和手術的時候,病人也沒有反對。但是,如果醫療機構在手術過程中存在過錯,違反手術操作規程,給患者造成不良後果的,仍然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這與代理行為無關,也與手術同意書的籤字無關。
二、相關法律責任:
如果某個手術風險的發生既不是醫師的過錯造成的,也與患者無關,而是醫學科學發展局限產生的不良後果,那就是實際意思上的「真正」風險,醫院或醫生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一部分醫務人員在手術風險承擔條款中,把手術同意書作為免除法律責任的「護身符」,無論大小手術,儘量多列手術風險,羅列的手術風險越來越多,導致一部分本可以通過醫務人員的努力完全能夠防止的風險,切切實實的發生了,就不屬於可以免責的手術風險,醫院和醫務人員就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有關家屬不在本地手術同意書朋友是否可以籤字的相關內容。法律規定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籤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籤字。
來源:找法
內容如有不妥,請點擊頭像-私信聯繫小編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