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可以一起拿嗎?

2021-01-16 社保服務中心


女員工懷孕了要休產假,但是關於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是怎麼樣的,特別是準媽媽們產假期間,還會發工資嗎?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是一回事嗎?能同時拿嗎?接下來就來了解【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的區別。



生育津貼 ≠ 產假工資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之間並不能劃等號,它們在本質上是不一樣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這部分待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員工休產假期間,公司給發的工資,這部分待遇由所在單位支付。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產假工資與生育津貼其實是在產假期間女職工應當獲得的勞動報酬。如果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社會保險管理部門發放,就叫生育津貼;如果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發放,就叫產假工資。所以,產假工資與生育津貼不可兼得,不能同時拿兩份。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如果產假期間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高於本人工資待遇的,按本人生育生活津貼執行;產假期間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低於本人工資待遇的,單位應該補足其工資待遇的差額部分。


生育保險是通過國家立法規定,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生育津貼,生育醫療待遇。企業有繳納生育保險,員工滿足條件,才可以申領生育津貼。一般來說,產假期間,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不能同時享受。超過生育津貼發放的產假工資,由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員工正常工資標準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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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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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兩者可以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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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勞動者可以同時領取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嗎?
    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生育津貼的計算天數一般為98天,不同地區在政策上會對生意津貼計算天數有一定數目的延長。實踐中一般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生育津貼發放給企業,再由企業發放給個人。那麼勞動者可以同時領取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嗎?
  •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有什麼關係,可以兩份都領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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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津貼≠產假工資很多員工搞不清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都是什麼?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不一樣的!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都是什麼?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不一樣的。1.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為員工承擔生育津貼的主體是社保機構。2.產假工資員工休產假期間,企業為其發放的工資。為員工支付工資的主體是用人單位。
  • 生育津貼就是產假工資嗎?產假工資怎麼算?生育津貼怎麼申請?
    劃重點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統一申領職工不可以同時享受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生育津貼已包含在職工產假或計劃生育休假期間的工資裡面但生育津貼高於原工資的部分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
  • 易參保|有了生育津貼,產假還有工資嗎?
    生育津貼是社保賦予職工的特殊權利,那麼生了寶寶,有了生育津貼,產假還能拿工資嗎?易參保帶您了解。一、首先,什麼是生育津貼,怎麼領取生育津貼?1、大前提:享受生育津貼待遇要滿足以下條件:(一)需要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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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一樣嗎 應該如何發放
    女性員工懷孕了,需要休產假,可是產假期間工資、生育津貼的問題有點讓人傻傻分不清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一個概念嗎?到底應該如何發放呢?但在實踐中,有些員工在產假過程中沒有工資,因此向單位諮詢,單位回復已經為員工申報了生育津貼,休假期間員工領的是生育津貼,所以無需再付工資了。一般來說,女職工在產假期間領取的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一回事。
  •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是一回事嗎?我們可以領兩份錢嗎?
    說到生小孩這件事,我們一般都會想到與自己切身相關的福利:如生育津貼、陪產假等等。今天小妞分享一個與大家切身利益相關,但又容易混淆的問題: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是一回事嗎?我們是否可以領兩份錢?首先,小妞告訴大家:嚴格意義上來講,生育津貼不等同於產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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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薪酬構成裡,津貼分崗位津貼,地區性津貼,保證生活性津貼,那一般女職工申領的生育津貼屬於哪種?拿到生育津貼還可以重複領取產假工資嗎? 1、生育津貼的本質生育津貼的實質是產假期間工資待遇。「生育津貼」是產假期間工資待遇,屬於按政策規定應支付的工資,這類範圍較多,包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注意:此津貼非彼津貼,這兩點區別也很重要。
  • 生育津貼如何申領?會影響產假工資嗎?
    不少佛山街坊都很關心 究竟拿了產假工資 還能領取生育津貼嗎? 別急,這些問題要了解清楚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的區別是?  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能否兼得?  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  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
  • 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能同時發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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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一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有什麼不同之處:1.發放主體不同生育津貼的發放主體是社保機構,而產假工資,則是女性生孩子期間,公司給女職員發放的工資,發放主體是公司。
  • 「三胎」有多少天產假?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有啥關係?不足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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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婦女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或者流產的,按照以下規定享受產假天數及對應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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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問題來了,提前上班的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生育津貼是否可以替代工資支付? 可不可以既拿生育津貼,又拿上班工資?請一起走進今天的廣州案例。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餘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不可兼得。不論李某麗產假期間還是產後上班期間,幼兒園均已足額發放了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