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輸住院,打贏坐牢!」看似一句玩笑話,實際上還真的在廣西河池宜州上演了。2020年12月16日,河池市宜州區人民法院對宜州某酒吧「7·10」尋釁滋事案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被告人韋某陽等7人因犯尋釁滋事罪各自領刑。
△圖為庭審現場
被告人韋某陽、韋某康等7人均是河池市宜州區某酒吧工作人員。
客人酒後鬧事,酒吧工作人員「備戰」
2020年7月9日晚,被害人程某敏、劉某等人到該酒吧消費,酒後在酒吧內有舉止不當行為,並多次與酒吧服務員發生爭吵,此舉引起酒吧工作人員韋某陽等人的關注。韋某陽判斷程某敏等人有可能實施鬧事行為,韋某富為此在酒吧工作人員微信群中叫大家備戰,韋某陽、韋某康為此隨身攜帶伸縮甩棍備用。
△被告人出庭受審
言語、手勢挑釁,「戰鬥」開始
7月10日1時20分許,程某敏再次到酒吧北門服務臺與酒吧服務員發生爭吵。程某敏走出酒吧北門外時,韋某陽跟隨並與其發生爭吵,同時用言語和肢體動作挑釁程某敏,程某敏被挑釁後用手掐住韋某陽的脖子。見狀,韋某康、韋某陽即持伸縮甩棍對程某敏進行敲打。蘭某衛、韋某富等人見狀也一同對程某敏進行毆打。
被害人劉某等人在勸阻他們打架的過程中被隨後趕到現場的張某日等人毆打。程某敏的朋友趕到現場勸阻後,韋某陽等人返回酒吧內。
△公訴機關指控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此時,程某敏、劉某(另案處理)等人沒有罷休,追趕韋某陽等人去到酒吧東門,欲從酒吧東門進入酒吧尋找毆打程某敏的人員,張某日及酒吧保安人員為此用盾牌阻擋他們進入。
程某敏等人遂採取衝擊盾牌、隔著盾牌踢打酒吧保安人員、撿拾物品砸向酒吧保安人員等方式發洩不滿,酒吧保安人員為此再次與程某敏等人發生打鬥,在打鬥的過程中,張某日被打傷。至公安人員接警趕到現場後,事態才得以平息。
程某敏、劉某、張某日受傷後到醫院治療,經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物證鑑定室鑑定,3人的人體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
△辯護人在庭上開展辯護
△法庭向辯護人出示證據
△被告人觀看視頻證據
法院認為
法院認為,被告人韋某陽、韋某康等7人因偶發矛盾,藉故生非,在公共場所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造成二人輕微傷,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
一審宣判
根據各被告人所具有的初犯、自首、認罪認罰、取得被害人書面諒解的量刑情節以及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河池市宜州區人民法院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作出判決:
被告人韋某陽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其餘6名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至十個月不等的刑期。
瀟湘晨報綜合河池法院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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