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知名的離婚律師,她曾處理過至少400起離婚案件,也見證了婚姻從7年之癢變成了3年之癢。曾經那麼地彼此相愛,現在卻只剩下厭惡。離婚時,滿地都是撕裂的臉皮,醜陋又絕情。
一段婚姻,在最初的開始時那麼美好,可為何到了最後,卻落得如此狼狽不堪?
千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兩個人從相識到相愛,這一路走來不容易。但是感情這東西不是永遠保鮮,不是每一段婚姻都能幸福美滿。夫妻之間感情沒有了,這段路也就走到了盡頭。夫妻離婚,財產該如何分割?
關於離婚的法律規定:
1、人民法院判決是否離婚,是從維護家庭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大原則考慮,所以對於判決離婚的案件比較謹慎。
2、現行婚姻法明確規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確已經破裂情形,法院才會判決離婚,具體來說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與其他異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長期實施家庭暴力、遺棄和虐待家庭成員情形, 3)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情形, 4)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 「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 。即如果財產一旦約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隨意更改。
關於離婚後孩子的撫養問題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文/頭條號律師幫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