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三歲看大、七歲看老,這話可一點兒都不假,一個人成年後的行為,都可以在童年時期找到影子。
童年時期是孩子性格的塑形期,一些關鍵的行為習慣正是在這一階段養成的。有些家長總覺得孩子還小,就算有什麼毛病也不及時給孩子糾正,指望著孩子長大會自己變好,結果收穫的是孩子越來越變本加厲。
孩子兩歲時自我意識開始萌芽,並且語言表達和語言理解能力明顯提升,此時就可以給他立規矩了。沒錯,就要這麼早!在三歲前,這些規矩要趁早給孩子立,否則以後就難管了!
一、不能打人
孩子心中沒有是非對錯,在他的世界裡,他想要的就要得到。比如別的小朋友好玩的玩具,他看到就要搶過來,不給就打人,他沒有「打人是不對的」認知。當第一次發現孩子有這種行為時,家長要及時制止,告訴他這是不對的,再犯就要接受懲罰。
二、不能摔東西
孩子發脾氣時,可能會用摔東西、砸東西來表達自己的不滿,這種行為家長也要及時制止。先反思是不是家人亂發脾氣影響到了孩子,再去教育孩子正確的發洩情緒方式,絕對不能縱容孩子這種行為,否則他會演變成嚴重的暴力行為。
三、哭鬧不能解決問題
孩子的一些需求沒有被滿足時,他會有哭鬧撒潑的方式來向父母表達抗議。如果父母妥協了,那孩子下次依然會用哭鬧來「威脅」父母。正確做法是孩子第一次哭鬧撒潑時家長就要選擇置之不理,告訴孩子這樣做是沒用的。
四、基本的禮貌
家長還要教給孩子基本的禮貌,比如學會說「謝謝」、「對不起」等等。
孩子的性格及行為習慣都是後天養成的,特別是跟家長的教育有著很大的關係。想讓孩子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及性格,上面這些規矩立得越早越好,別心軟!
芸芸高級育嬰師,專注於孩子早教、幼兒護理、寶寶心理髮育、親子成長等多領域。從備孕到孕期,到寶寶平安降落,芸芸一路伴您和寶貝一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