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7 21:4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寶媽帶著嬰兒逛超市,員工好心幫忙抬嬰兒車,誰知孩子卻不慎從車內滑出!誰的責任?
7月5日,湖北孝感一位媽媽推嬰兒車在超市遇到隔離樁,因為車子較大無法推著過,只能抬起來,一旁的超市工作人員主動上前幫忙。兩人正在一起抬嬰兒車時,孩子從車內滑出,重重摔到地上!
據嬰兒的父親介紹,他當時正在外面辦事,突然接到妻子電話:「她說孩子快不行了,我說什麼快不行了,她說在超市摔倒了,沒反應了,當時昏迷了。」
他立即趕到妻子所說的超市,先將孩子送至醫院進行搶救,孩子被診斷為腦震蕩、右側鎖骨骨折。
嬰兒父親稱,醫生說只能觀察,第一不能打針,第二孩子是鎖骨骨折了,不能打石膏,什麼治療方法都用不上。
目前,孩子正在恢復中。
家長向超市索賠
工作人員:出於好心
嬰兒的父親表示,作為家長向超市索賠醫藥費、營養費和陪護費。
「我帶著小孩子來逛超市,你沒有便民通道,也沒有標語說不能推嬰兒車下去。」
對此,超市工作人員解釋,當時他們也是出於好心,幫忙抬了一下嬰兒車。「我們的工作人員抬嬰兒車的前面,小孩的媽媽抬後面。嬰兒車前面中間不是有個帶子嘛,擋著小孩的,沒有裝,可能我們的員工抬得矮一點,後面抬高了,孩子就從嬰兒車裡溜出來了。」
目前,家長與商場在賠償方面仍存在分歧。
律師說法:超市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湖北金衛律師所曹紅玲律師認為,超市肯定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第三十七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超市在門口設置的隔離樁也造成了顧客不便,超市工作人員的行為後果也應當由超市承擔。
但另一方面,家長也負有一定的責任。家長作為嬰兒的監護人也負有更高的監護職責,他才是保障嬰兒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據律師介紹道,如果是路人,還是要看抬車的動作,如果抬的動作明顯會造成嬰兒滑落,那還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
我們向您約稿!
我們歡迎與司法行政工作相關的原創文章,我們將在投稿中擇優錄用。
投稿郵箱是:liaoningpufa@qq.com
歡迎大家踴躍投稿~
遼寧普法
一個有用的公眾號
來源:法制網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