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華網得知,近日,教育部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我國目前還沒有專門為學前教育立過法,所以這部學前教育法草案備受關注,草案中有一條提前給園長們劇透一下,同時也特別需要園長們引起注意,如果今後再為了滿足家長做這件事,很有可能就是違法了。
這一條是什麼呢?就是:
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
其實,幼兒園小學化不是什麼新鮮的話題,早已嚷嚷好幾年了,但就有一些家長覺得幼兒園教識字、教拼音、教數學才叫學東西,動不動就跟別的幼兒園孩子比:什麼我鄰居小孩的幼兒園每天都留好多作業,咱們幼兒園怎麼就玩呀。
尤其這幾年,幼小銜接火遍天下,孩子不上幼小銜接,家長不是覺得沒法上小學,就是到了學校比別人矮一等,於是乎,上完中班就紛紛逃離幼兒園,去報高額的幼小銜接班,搞的幼兒園為了留住孩子也分分開始教授小學的知識,怪圈從此產生。
沒接觸現在培訓機構的幼小銜接班,還真不知現在準備上學的孩子有多難。之前跟一些家長聊聊天,才知道現在學前班數學二十以內的加減法,那根本不叫事,至少也要100以內,還要連加連減混合,最主要的是不讓數手指頭。語文拼音寫得那標準,我感覺都超過正在上一年級的小學生。每天的作業是必須,每天家長陪伴指導加指責也是必須的。其實,真正的幼小銜接應該是學習習慣、學習能力的準備。
記得有個學者曾說過一句話:低層次的家長教知識;高層次家長教能力。確實是這樣,教孩子學知識是最簡單的一種教育行為,家長只要把知識告訴給孩子,讓孩子記住,就可以了,當孩子把所學的知識重複出來時,家長不是誇孩子聰明,就是自感自己教的好,總之很自豪。最主要的是這些家長始終念念不忘讓孩子學知識,主要的表現是,如果有閱讀班和識字班來選擇,肯定是識字班。
而注重孩子能力培養的家長,是出於一種長遠的眼光考慮,不只限於眼前。這類家長會跟孩子孩子一起成長、一起閱讀、一起鍛鍊,引導孩子參加不同活動中培養孩子各種能力。他們會覺得孩子從小的習慣、興趣、能力的培養,要比學習知識重要。
所以,作為幼兒園,專業的教育機構,作為幼兒園老師,專業教育人員,更要知道幼兒園教育的原則,要從專業的角度去引領家長,並去培養孩子的習慣、興趣、能力,不能幹家長都能教孩子學知識的事,那體現不出幼兒園老師的專業性。
我想,學前教育法如果真的成立了,不但對孩子的成長有利,也利於家長教育觀念的改變,同時也更規範了幼兒園的的教育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