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會議表決通過了《民法典》,並宣布於2021年1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
《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是公民私權保護的基本依據。
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大到合同籤訂、公司設立,小到繳納物業費、離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民法典》一共1260條,每條都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下面的10種情況,尤其值得我們注意:
1、看見老人摔倒,能不能扶?
《民法典》:能扶。自願施救造成被救人受傷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2、公共場所遛狗遛寵物不牽繩子,行不行?
《民法典》:不行。養寵物者,飼養人如果沒有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不牽繩,不戴嘴套),造成別人受傷,要承擔民事責任。
3、婚前買房,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算不算婚內共同財產?
《民法典》:算。房本上加上另一個人的名字,被認定為財產贈予,就算共同財產。
4、婚內出軌、對婚姻不忠者,要不要賠償?
《民法典》:要。因重婚、與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遺棄家庭成員、重大過錯而導致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利獲得更多賠償。
5、衝動離婚,或對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配不滿意,能反悔嗎?
《民法典》:能。已經增加登記離婚三十日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6、男方背著女方向朋友借錢60萬單獨創業,開公司虧了。離婚時,女方需要承擔這60萬的債務嗎?
《民法典》:不需要。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續存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7、有人買了一套二手房,錢了交了,過戶手續夜辦了,但他本人卻無權力居住,因為原賣房人還享有居住權。買房人能申請要人搬走的強制執行嗎?
《民法典》:不可以。《民法典》對房子設立了居住條款。如果這套房子原主人的居住權限還沒到期,新買者雖然有房子的所有權,但仍不能居住,直到原居住期限到期。
8、熊孩子打賞直播、衝遊戲的錢,能不能要的回來?
《民法典》:要的回。孩子是未成年人,不具備行事行為能力。
9、小區的電梯廣告費、車庫的停車費,業主能不能去找物業要?
《民法典》:能。電梯廣告和車庫收益,不歸物業所有,屬於業主共有。
10、我被高空拋物砸傷後,醫藥費花去2000元。可我不知道拋物者是誰,還能得到賠償嗎?
《民法典》:能。誰扔的找誰賠,如果找不到,整棟樓的住戶和物業都要一起賠償。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依法承擔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自我證明的外,則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怎麼樣?上面的十條法律,制定得是不是很公道?
假如我們遇人不淑、識人不善,就只好用法律來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