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買房後前任戶主拒不遷出戶口怎麼辦?
【問政內容】 買房後前任戶主拒不遷出戶口怎麼辦?
【問政回復】 唐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劉曉忠通過「問政唐山」平臺作出回覆:
您的問題可依據《河北省公安機關戶口登記管理工作規範》(冀公治【2019】15號)第十五條規定: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戶主未遷出的,公安派出所應當為新住戶在該地址上落戶,並告知原住戶將戶口遷出。對拒不遷出的或者無法取得聯繫的,在履行告知或者公示程序後,可將其戶口移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共戶口。
(文章來源:唐山勞動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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