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人的思維方式裡面,夫妻雙方只要是結婚了,不管以後的生活如何,是富有還是貧窮,是疾病還是健康,是快樂還是悲傷,總之是不會離婚的,就像現代人結婚時候的宣誓說的那樣的,離婚對於農村人來說,實在是很丟臉的事情,這是過去農村人的想法。
現在的農村人早已沒有那麼保守和不知變通了,而是與時俱進,離婚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兩個人如果生活在一起不幸福,那麼就可以選擇離婚,分開未必不是好事。可是離婚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就是財產的分割,婚姻既然已經沒有了,再不從財產方面挽回一點,那就真的太糟糕了。所以打算離婚的農民要注意了,婚姻法新規,如果離婚時滿足這5個條件對方就可以淨身出戶。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從中可以知道,如果夫妻雙方離婚,出現了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是損毀夫妻共同財產的,那麼對方就可以少分和不分財產,也就是常說的淨身出戶。
1、隱藏夫妻共同財產具體是什麼呢?比如說,現在在農村,夫妻二人的收入來源主要都是依靠在外地工作的丈夫,妻子一般都是留守農村照顧孩子和老人,基本上沒有收入,因此作為女方應該是不清楚家裡真正的收入有多少的。那麼像這種情況下,離婚時隱藏夫妻共同財產就十分常見了,因此平時要注意搜集證據,如果能證明對方確實存在隱藏夫妻共同財產的話,那麼對方就能少分或者是不分。
2、變賣夫妻共同財產主要的意思就是說,在夫妻離婚期間,將家裡的東西拿出去賣了,然後獲得利益全部裝進了自己的口袋,這也是屬於使夫妻共同財產變少的情況。
3、轉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被另一方轉移到了別人的名下,比如丈夫將夫妻共同財產轉移給了父母,那麼這就導致夫妻共同財產變少,屬於轉移共同財產,這種情況下對方就可以不分財產。
4、損毀夫妻共同財產就很好理解了,直接將家裡面的東西砸爛、焚燒或者是其他等手段,導致東西變得毫無價值,這就是屬於損毀共同財產,這種情況下也可以要求對方淨身出戶。
5、偽造債務。偽造債務在離婚案件中還是比較常見的,比如其中一方拿著偽造的借條等情況,從而是夫妻的共同財產變少,這種方式實在是太卑鄙。所以想要離婚的農民朋友一定要注意這種情況,千萬不要被對方欺騙了。
以上這5點就是關於夫妻離婚時,可以讓對方淨身出戶的條件,新婚姻法規關係到每一個人,大家要多多關注。雖然夫妻本是同林鳥,但是相處之道不簡單,誰都不能保證災難來臨的時候是不是會各自飛,如果發生了,儘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總是沒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