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陝西省旅遊局發出關於進一步規範出境旅遊領隊證管理工作的通知,每年12月底前,即將到期的出境旅遊領隊證必須提交換發申請,不按規定換發的領隊人員將被取消領隊資格。
省旅遊局發出的通知要求,出境旅遊領隊證有效期為3年,出境遊組團社應在每年12月底前對領隊證有效期即將屆滿的向省旅遊局提出到期換發申請。各出境遊組團社應按照相關規定,嚴格審核領隊證申請材料,對申請出境旅遊領隊證人員的相關資料進行匯總並加蓋本社公章後提交給省旅遊局。對提交虛假材料的,省旅遊局將對出境遊組團社予以嚴肅處理。各出境遊組團社要切實加強對所屬領隊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對於不按規定參加領隊證換發、考核和導遊證(IC卡)年審的領隊人員,省旅遊局將取消其領隊人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