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679 股票簡稱:大連友誼 編號:2011-033
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董事會會議通知於2011年9月1日以書面形式發出。
2、董事會會議於2011年9月8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
3、應出席會議董事7名,實際到會7名。
4、會議由董事長田益群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員、監事會成員列席了會議。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關於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蘇友誼合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日本)、住友商事株式會社(香港)合資設立蘇州雙友置地有限公司的議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蘇友誼合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擬與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日本)、住友商事株式會社(香港)合資設立蘇州雙友置地有限公司,共同開發江蘇友誼合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11年1月7日通過蘇州市國土資源局組織的土地競拍活動中競得的蘇地2010-B-74號地塊(詳情見2011年1月11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的《關於競拍蘇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情況的公告》)
擬設立公司名稱:蘇州雙友置地有限公司(最終名稱以工商登記註冊為準)
註冊資本:3.3億元人民幣。其中:江蘇友誼合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現金出資1.815億元,持股比例為55%,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日本)以現金出資1.155億元,持股比例為35%,住友商事株式會社(香港)以現金出資0.33億元,持股比例為10%。
合資公司經營範圍:從事位於中國江蘇省蘇州市蘇州工業園區葑亭大道蘇地 2010-B-74號地塊的土地上的住宅、商業設施及停車場的開發、銷售及附屬設施的建設(對於需要行政許可的事業,取得許可證後經營)。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對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蘇友誼合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日本)、住友商事株式會社(香港)合資設立蘇州雙友置地有限公司的議案發表意見如下:
合資成立蘇州雙友置地有限公司,通過引入日本成熟開發技術,實現公司技術平臺的全面升級,提升項目品質和市場影響力,強化公司核心競爭力,符合上市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同意此項議案。
詳細內容見同日刊登的《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合資設立蘇州雙友置地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情況:7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2、審議大連富麗華大酒店抵押貸款議案
大連富麗華大酒店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該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因償還銀行貸款的需要,同意本次大連富麗華大酒店抵押貸款議案。該議案的實施有利於保持大連富麗華大酒店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符合公司的整體利益。
詳細內容詳見同日發出的《大連富麗華大酒店抵押貸款公告》。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情況:7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3、關於召開公司201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經董事會提議,201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定於2011年9月26日召開,詳細內容詳見同日發出的《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表決情況:7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特此公告。
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9月8日
證券代碼:000679 證券簡稱:大連友誼 公告編號:2011-034
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合資
設立蘇州雙友置地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對外投資概述
為引入日本成熟開發技術,實現公司技術平臺的全面升級,提升項目品質和市場影響力,強化公司核心競爭力,通過企業合作和項目運作,為公司與外資未來合作提供經驗,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蘇友誼合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擬與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日本)、住友商事株式會社(香港)合資設立蘇州雙友置地有限公司,共同開發江蘇友誼合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11年1月7日通過蘇州市國土資源局組織的土地競拍活動中競得的蘇地2010-B-74號地塊(詳情見2011年1月11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的《關於競拍蘇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情況的公告》),公司所需資金自籌解決。
該公司註冊資本:3.3億元人民幣。其中:江蘇友誼合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出資1.815億元,持股比例為55%,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日本)出資1.155億元,持股比例為35%,住友商事株式會社(香港)出資0.33億元,持股比例為10%。
合資公司經營範圍:從事位於中國江蘇省蘇州市蘇州工業園區葑亭大道蘇地 2010-B-74號地塊的土地上的住宅、商業設施及停車場的開發、銷售及附屬設施的建設(對於需要行政許可的事業,取得許可證後經營)。
2011年9月8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蘇友誼合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日本)、住友商事株式會社(香港)合資設立蘇州雙友置地有限公司的議案》。
上述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本次對外投資事項將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交易對方介紹
1、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日本)基本情況
公司註冊地址及主要辦公地點:日本國東京都中央區晴海 1丁目8番11 號,法定代表人:加藤進,註冊資本:2192.79億日元,公司法人編號:0100-01-008692。
經營範圍:物資的進出口及銷售;物資的製造業、加工修理業、及工程承包等;批發業、中介業及代理業;損害保險代理業、以汽車損害賠償保障法為依據的保險代理業及其他保險代理業、與人壽保險的募集相關的業務;倉儲業;運用生物工藝學開發生成物及銷售;旅遊業、旅館業及觀光?娛樂、體育、醫療、教育的各類設施及餐飲店的經營;與區域開發、城市開發事業相關的承包、策劃、設計及監理;陸、海、空的測量及調查;土木建築工程及其他建設工程的承包、策劃、設計及監理等。
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日本)前十名股東持股數量及比例如下:
■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日本)與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東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不存在任何關係,也不屬於《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規定的一致行動人。
2、住友商事香港有限公司基本情況
公司註冊地址及主要辦公地點:香港金鐘道 95號統一中心23層,法定代表人:藤浦吉廣,註冊資本:12,212.5萬港幣,登記證號碼:06779851-000-08-10-6,經營範圍:投資控股。
SUMMIT GLOBAL MANAGEMENT II B.V系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日本)全資子公司,SUMMIT GLOBAL MANAGEMENT II B.V是住友商事香港有限公司唯一股東。
住友商事香港有限公司與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東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不存在任何關係,也不屬於《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規定的一致行動人。
三、投資標的基本情況
1、名稱:蘇州雙友置地有限公司(最終名稱以工商登記為準)
2、註冊地址:蘇州市工業園區九華路 118 號海尚壹品售樓處 1F。
3、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4、註冊資本:3.3億元人民幣
5、法定代表人:暫未定(由蘇州雙友置地有限公司董事會確定)
6、出資方式:江蘇友誼合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自有現金出資1.815億元,持股比例為55%,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日本)以現金出資1.155億元,持股比例為35%,住友商事株式會社(香港)以現金出資0.33億元,持股比例為10%。
7、經營範圍:從事位於中國江蘇省蘇州市蘇州工業園區葑亭大道蘇地 2010-B-74號地塊的土地上的住宅、商業設施及停車場的開發、銷售及附屬設施的建設(對於需要行政許可的事業,取得許可證後經營)。
四、合資經營合同主要內容
本合同當事人如下:
江蘇友誼合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
住友商事株式會社(以下簡稱"乙方")
住友商事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以下將乙方和丙方統稱為"住友" )
1、合資公司的經營範圍是:從事位於中國江蘇省蘇州市蘇州工業園區葑亭大道蘇地 2010-B-74 號地塊的土地上的住宅、商業設施及停車場的開發、銷售及附屬設施的建設(對於需要行政許可的事業,取得許可證後經營)。
2、合資公司的經營規模如下:
合資公司在位於江蘇省蘇州市蘇州工業園區葑亭大道蘇地2010-B-74號地塊的土地上,開發約400戶的商品房、商業店鋪,並分戶出售。
3、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500百萬元人民幣。
4、各方當事人的出資額共計330百萬元人民幣,以此為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各方當事人在合資公司設立時的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所示:
當事人 出資額 出資比例
甲方 181.5百萬元人民幣 55%
乙方 115.5百萬元人民幣 35%
丙方 33百萬元人民幣 10%
5、各方當事人出資如下:
甲方:現金繳付181.5百萬元人民幣;
乙方:以美元現金繳付相當於 115.5 百萬元人民幣的金額。美元與人民幣之間的換算依據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機構在匯款日的前一天公布的匯率中間價;
丙方:以美元現金繳付相當於 33百萬元人民幣的金額。美元與人民幣之間的換算依據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機構在匯款日的前一天公布的匯率中間價。
6、為順利地設立、經營合資公司,各方當事人應分別負責完成下列事項。
甲方負責事項:
(1)按本合同有關規定繳付出資;
(2)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設立合資公司所需的各種手續;
(3)確保合資公司在自合資公司營業執照取得之日起 2 個月內合法取得關於本項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權。甲方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需支付的利息由合資公司負擔,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後 1個月以內向甲方支付相當於該利息的金額;
(4)介紹合資公司經營所需的有能力的人才;
(5)協助合資公司向有關政府機關辦理其經營所需的各種手續;
(6)協助合資公司的外籍人員辦理差旅手續、取得中國入境籤證及在中國的就業許可證等;
(7)甲方自己或其子公司與乙方、丙方或合資公司另行籤訂了合同的,甲方自行或使其子公司按照該合同規定的條件,對合資公司銷售的房地產標的實施售後服務、維修應對及維修業務;
(8)根據與合資公司另行籤訂的單項合同,負責辦理接受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項。
乙方負責事項:
(1)按本合同有關規定繳付出資;
(2)按照與合資公司的單項合同,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人;
(3)向合資公司提供日常的經營管理方面的建議;
(4)向合資公司提供先進的管理經驗及市場等方面的信息;
(5)按照與合資公司的單項合同,負責辦理接受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項。
丙方負責事項:
(1)按本合同有關規定繳付出資;
(2)按照與合資公司的單項合同,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勞動者;
(3)向合資公司提供日常經營管理方面的建議;
(4)向合資公司提供先進的管理經驗及市場等方面的信息;
(5)按照與合資公司的單項合同,負責辦理接受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項。
7、合資公司以營業執照籤發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的成立之日。
8、董事會組成:
(1)董事會由 3名董事(包括董事長)組成,其中由甲方委派 2名,乙方委派1 名。董事長由甲方推薦。
(2)董事和董事長的任期為3年,董事經委派方繼續委派時,可以連任;董事長經甲方繼續委派時,可以連任。如董事長任期屆滿,以及董事長在任期屆滿前不再擔任董事長(無論因何理由) 或喪失作為董事的身份時,其繼任者亦應按照前款規定委派。
(3)董事或董事長在任期屆滿前變更時,繼任者的任期為其前任者的剩餘任期。
9、合資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 1 名,由甲方委派,監事的任期為3年。
10、經營管理機構及其組成:
(1)合資公司在董事會下面設置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2)經營管理機構作為高級管理人員設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 1名及總會計師1 名。總經理應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應由乙方推薦,總會計師應由甲方推薦。
(3)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會計師,由董事會任命。
(4)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會計師的任期為 3年。總經理、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在任期屆滿前變更時,繼任者的任期為其前任者的剩餘任期。
11、利潤分配:
(1)合資公司依照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繳納企業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後的利潤,經董事會決議,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給各方當事人。合資公司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原則上每年進行1次利潤分配。
(2)合資公司根據接受審計後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的利潤分配以人民幣進行計算。合資公司應按照有關外匯管理的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將人民幣兌換成乙方及丙方分別指定的美元或日元,並自董事會會議就分配方案作出決議之日起 30 天以內(但該董事會會議另作規定的除外),用乙方及丙方分別指定的外匯匯入乙方及丙方分別指定的中國境外的銀行帳戶內。外幣與人民幣之間的換算,採用由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機關於匯款日公布的交易中間價。
12、合資公司的營業期限為10年。
13、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以下簡稱"違約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責任或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其他當事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時,受到損失的當事人可要求造成損失的當事人賠償損失。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
(2)任何一方當事人嚴重違反本合同,其他當事人雖催促其糾正,但自該催告日起經過 30天仍不予糾正的,違約當事人以外的當事人(以下簡稱"守約方" )除要求前款規定的損害賠償外,還可要求下列事項:
1)購買守約方持有的合資公司的所有股權。此時,將轉讓方稱為提出購買要求的守約方、將受讓方稱為違約方後,按照合同條款規定處理;
2)將違約方持有的合資公司的所有股權出售給守約方。此時,按照合同條款規定處理;
3)要求解散合資公司。此時,按照本合同合同條款規定處理。
五、對外投資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1、本次投資目的
依據公司的發展戰略,房地產業務已經被確立為公司的主營業務之一,為加強經濟與技術的交流,通過引進外資,採取先進技術的運用和合理的經營管理方法,使各方當事人獲得各自滿意的經濟利益,同時為社會做出充分貢獻,公司董事會經研究決定同意此次投資,所需資金由公司自籌解決。
2、存在的風險
1)受國家對宏觀經濟及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影響,該項目存在一定的政策風險。
2)受該項目所在區域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的影響,該項目存在一定的經營風險。
3、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經過多年的經營和積累,在該區域從事房地產開發已經具有一定的品牌優勢,公司將會充分利用合資公司各方優勢,做好項目開發,為消費者提供高品質的住宅產品及其他配套服務,從而進一步鞏固公司在此區域的品牌影響力和競爭能力。
六、備查文件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9月8日
證券代碼:000679 股票簡稱:大連友誼 編號:2011-035
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子公司
大連富麗華大酒店抵押貸款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抵押貸款情況概述
公司於2010年6月18日發出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連富麗華大酒店向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行申請為期三年3.2億元貸款,貸款款項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及資金周轉,大連富麗華大酒店以其位於大連市中山區人民路60號富麗華大酒店西樓房屋建築面積59,899.85平方米、佔用土地面積6,166.25平方米抵押作為借款保證。(詳細情況見2010年6月18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的《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子公司大連富麗華大酒店抵押貸款公告》),截止2011年8月22日,貸款3.2億元已全部歸還。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連富麗華大酒店擬向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中山廣場支行申請為期六年3.2億元貸款,《抵押合同》將於近期在大連籤署。貸款款項用於償還借款,大連富麗華大酒店以其位於大連市中山區人民路60號富麗華大酒店西樓房屋建築面積59,899.85平方米、佔用土地面積6,166.25平方米抵押作為借款保證。
截止2011年3月末,西樓房屋建築帳面原值為411,683,631.7元,帳面淨值為284,155,020.6元;土地使用權帳面原值為45,247,644.22元,帳面淨值為28,506,015.86元。以2010年末公司經審計資產報表計算,本次抵押物帳面原值佔公司總資產比例為10.22%,佔公司淨資產比例為37.85%,截至目前,公司抵押物累計帳面淨值為31,266.10萬元,佔公司總資產比例為6.99%
上述抵押貸款已經同日召開的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並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表決通過,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該項抵押擔保事宜需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二、借款人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大連富麗華大酒店
公司持有大連富麗華大酒店60%股權,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港清華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大連富麗華大酒店40%股權,徐慶德持有香港清華裝飾工程有限公司99%的股份,為香港清華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該公司成立於1985年1月21日;註冊地址:大連市中山區人民路60號;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田益群,註冊資本:2,994萬美元,經營範圍:賓館、餐廳、酒吧、咖啡室、茶座、商場、美容中心、健身房、桑拿浴、出租汽車、電子遊戲、食品加工;洗衣服務;為會議提供服務;商務中心;停車場;房屋出租;酒店管理與諮詢服務。
2、大連富麗華大酒店主要業務
大連富麗華大酒店位於大連市中山區人民路60號,由東、西二座主樓組成,主要業務為酒店經營與管理、餐飲服務及會議商務服務等,效益良好。本次抵押貸款用於償還借款。
三、合同主要內容
(一)固定資產支持融資借款合同主要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期限、利率
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3.2億元,用於償還借款,借款期限為6年,自實際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實際提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款利率以基準利率加浮動幅度確定,其中基準利率為提款日與約定的借款期限相對應檔次的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為0%。
2、借款發放和支付
(1)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須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貸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任何款項,貸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按本合同約定向貸款人提交提款通知書;
2)已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擔保且已經辦理完畢相關擔保手續;
3)未發生本合同或與貸款人籤署的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4)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證明材料與約定用途相符;
5)貸款人認為需要滿足的其他提款條件。
(2)借款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借款人除滿足上述提款前提條件外,還應滿足以下前提條件:
1)所投資的固定資產項目經國家有權部門審批的、核准或備案;
2)項目資本金或其他應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和比例足額到位;
3)未發生成本超支或成本超支已自籌解決;
4)已按計劃完成工程進度,項目實際進度與已投資額相匹配。
3、還款
(1)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在還款日和每一結息日前一個銀行工作日,借款人應在其於貸款人處開立的專用帳戶中足額存入當期應付利息、本金和其他應付款項,貸款人有權在該還款日或結息日主動劃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辦理有關劃款手續。如果還款帳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2)借款人申請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的,應提前10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徵得貸款人同意,並按照本合同約定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3)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借款人應於提前還款日同時付清至提前還款日止,依據本合同約定到期應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項。
(4)因借款人提前還款或貸款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借款導致實際借款期限縮短的,相應利率檔次不作調整,仍執行原借款利率。
(二)抵押合同主要內容:
大連富麗華大酒店將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中山廣場支行籤署《抵押合同》,大連富麗華大酒店以其位於大連市中山區人民路60號富麗華大酒店西樓房屋建築面積59,899.85平方米、佔用土地面積6,166.25平方米抵押作為借款保證,大連萬融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對上述房屋建築及佔用土地面積出具了大萬融房估報字[2011]第017號《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及大萬融地評字[2011]第007號《土地估價報告》,其中房屋建築評估價值為70,787萬元,土地評估價值為10,538.5萬元,房屋建築、土地合計評估價值為81,325.5萬元。《最高額抵押擔保合同》期限為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商銀行大連中山廣場支行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四、董事會意見
大連富麗華大酒店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該公司經營狀況良好,為解決該公司償還銀行貸款及資金周轉的需要,保持大連富麗華大酒店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同意本次大連富麗華大酒店抵押貸款議案。該議案的實施有關利於公司可持續發展,符合公司的整體利益。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備查文件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9月8日
證券代碼:000679 股票簡稱:大連友誼 編號:2011-036
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召開2011年
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公司201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2、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於2011年9月8日召開,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表決通過了公司201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
3、公司董事會認為,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開時間:2011年9月26日上午9:00
5、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表決
6、出席對象
(1)截至2011年9月19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上述本公司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可以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本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本公司聘請的律師。
7、會議地點:大連市中山區七一街1號公司八樓會議室
二、會議審議事項
1、審議關於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蘇友誼合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日本)、住友商事株式會社(香港)合資設立蘇州雙友置地有限公司的議案
2、審議關於大連富麗華大酒店抵押貸款議案(西樓抵押)
3、審議關於公司申請銀行授信情況的議案
4、審議關於大連富麗華大酒店抵押貸款議案(東樓抵押)
5、審議關於公司與大連華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籤訂信託貸款合同的議案
第1、2項議案已經同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議案內容詳見2011年9月8日《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
第3、4項議案已經2011年7月26日公司第六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詳見2011年7月28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的《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第5項議案已經2011年8月4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詳見2011年8月6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的《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三、會議登記辦法
1、登記辦法:法人股東持單位證明、法人授權委託書和本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流通股股東持本人身份證及本人股東帳戶卡辦理登記手續,代理他人出席會議須持《委託授權書》,不受理電話登記。
2、登記時間:2011年9月19日-9月23日(法定休假除外)
上午9:00-下午4:30
3、登記地點:大連市中山區七一街1號公司證券部
四、其他事項
1、本次會議會期半天,與會股東食宿及交通費自理。
2、聯繫地址:大連市中山區七一街1號
聯繫人:王士民
電話:0411-82802712
傳真:0411-82650892
郵編:116001
五、備查文件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9月8日
授 權 委 託 書
茲全權委託 先生(女士)代表我單位(個人)出席大連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並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託人(籤名): 委託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人持股數: 委託人股東帳號:
代理人(籤名): 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日期:
關於合資設立蘇州雙友置地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對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蘇友誼合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日本)、住友商事株式會社(香港)合資設立蘇州雙友置地有限公司的議案發表意見如下:
合資成立蘇州雙友置地有限公司,通過引入日本成熟開發技術,實現公司技術平臺的全面升級,提升項目品質和市場影響力,強化公司核心競爭力,符合上市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同意此項議案。
獨立董事: 趙彥志、李源山、張啟鑾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