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歲的梁阿婆,違規帶了 4 瓶止咳露入境,被海關移送緝私分局處理。2017 年 6 月 9 日,海關緝私分局以走私毒品罪對其立案偵查。隨後,梁阿婆被取保候審,2017 年底,該案被移送到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近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首次在口岸進行不起訴公開宣告會
此前,85 歲的香港居民梁阿婆因違規攜帶 4 瓶止咳露入境被立案偵查
深圳離香港這麼近,很多深圳人經常去香港打個醬油、買個尿片,順便幫人代購,很常見,但是,你知道哪些東西是禁止入境或者限制入境的嗎?一不小心就踩到雷區,麻煩就大了。
2017 年,85 歲的香港居民梁阿婆從羅湖口岸入境時,被海關抽查,海關工作人員在她的行李內查獲珮夫人特效止咳露 4 瓶(每瓶 120 毫升),且無醫生處方。有人會很驚訝:這算什麼事麼?我也帶過啊。
記者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違規攜帶止咳露入境的行為,涉嫌走私毒品罪。經鑑定,止咳露中有可待因的成分,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含可待因複方口服液體製劑(包括口服溶液劑、糖漿劑)已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
換句話說,被列入精神藥品管理目錄後,含有可待因的止咳露、止咳水已屬於毒品的範疇。而毒品犯罪沒有數量限制,也就是說,哪怕只帶了一點點止咳露,未向海關申報而入關,就很可能涉嫌走私毒品罪!
85 歲的梁阿婆,違規帶了 4 瓶止咳露入境,被海關移送緝私分局處理。2017 年 6 月 9 日,海關緝私分局以走私毒品罪對其立案偵查。隨後,梁阿婆被取保候審,2017 年底,該案被移送到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該案案情簡單、證據清晰,梁阿婆對犯罪事實也供認不諱。她表示,不清楚海關對止咳水的相關規定,不知道要申報。根據刑法第 347 條的規定,應以走私毒品罪追究刑事責任。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的辦案人員通知梁阿婆接受訊問時發現,梁阿婆是坐著輪椅來的。
檢察官表示,考慮到本案中涉案止咳水數量較少、社會危害性不大,另外,梁阿婆年事已高、行動不便、認罪態度好,如對其作不起訴決定,有利於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據了解,以往的不起訴公開宣告,都是在檢察院或監管場所進行的。針對年歲太高、行動不便的梁阿婆,為了切實保障她的合法權益,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辦案人員作了一次創新:通知梁阿婆從香港到口岸,檢察官直接在口岸對其進行不起訴公開宣告,最大限度減少她的行程勞頓。
近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首次在口岸進行不起訴公開宣告會,韓檢察官介紹了案件的基本情況,闡述了不起訴的理由依據,當場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並對梁阿婆進行了法律教育。海關緝私局工作人員對案件處理發表了意見,梁阿婆現場表示認罪悔過。
來源丨深圳新聞網記者 張玲 通訊員 汪林豐 孟廣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