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東一法官起訴上海迪士尼)
剛剛過完10歲生日的女兒在上海迪士尼樂園遊玩時,被要求購買成人票,廣東一法官質疑迪士尼「兒童票以身高劃分」不合理,並將其起訴至法院。
42歲的劉民(化名)是廣東一位法官。昨晚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他介紹,今年1月14日,他帶女兒到上海迪士尼樂園遊玩。遊園前,他已在網上買了一份499元的「親子套票」。可兌換紙質門票時,換票窗口工作人員認為他的孩子身高超過了兒童票購票標準(1.4米),需購買成人票。同行朋友的9歲小孩也因「超高」被要求購買成人票。為不影響其他遊客,他只得為女兒重新買了成人票。回家後,劉民查詢發現迪士尼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兒童票的認定標準均以年齡為準,只有上海迪士尼將身高作為兒童票的認定標準。
於是今年二三月間,劉民將上海迪士尼起訴至上海浦東新區法院。7月9日,該案在上海浦東新區法院川沙第一法庭開庭審理。
劉民的代理律師、北京市煒衡(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底世清告訴華商報記者,庭審現場,原告的要求返還多支出的479元門票費用和修改現行兒童票購票標準的兩項訴求沒有改變,被告則不承認原告後來又買了一張成人票的事實,且認為上海迪士尼按身高界定兒童是中國國內的慣例,是合理的,門票價格也是經過公示的。對於被告的三點理由,他們一一進行了反駁:被告以身高作為兒童票的購票標準違反了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被告未將關於兒童票或親子票「身高1.0米以上至1.4米(包括1.4米)」方可購買的規定以合理、顯著的方式告知原告,假使該條款有效,原告也有權要求撤銷;被告以身高為限而不是以年齡為限,其目的是為了降低在大陸地區購買兒童票兒童的人數,以實現其謀取更高利益的目的。
底世清稱,調解失敗後,法官宣布擇日宣判。
>>對話原告
法治進步需要每一個人去努力
華商報:1月14日當天,上海迪士尼樂園以你女兒超高為由,要求你補票,你當時是怎麼想的?
劉民:當時很不舒服,也很氣憤,覺得上海迪士尼1.4米兒童票的標準很不合理,但為了不影響其他遊客正常遊園,就沒和對方爭辯,而是給女兒重新購買了一張成人票。
華商報:你是什麼時候決定起訴對方的?
劉民:今年二三月間,我認真查閱了迪士尼樂園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兒童票標準,發現只有上海迪士尼執行「兒童票以身高論」的規定,其他國家和地區都是以年齡論。比如東京迪士尼樂園規定,4歲(不含)以下兒童免票,4-11歲購買兒童票,12歲-17歲學生購買學生票,18歲以上才需購買成人票;巴黎和香港迪士尼樂園都規定,0-2歲免票,3-11歲購買兒童票,12歲以上購買成人票;美國本土的加州和奧蘭多迪士尼也是以年齡為標準,規定3至9歲可以購買兒童票。這是明顯的雙重標準,一定程度上有歧視的成份在內。另外,我國很多行業根據實情,已經將兒童票的身高標準提高到了1.5米,而上海迪士尼仍執行1.4米的標準,該標準明顯滯後時代發展。儘管大家都覺得上海迪士尼的這個規定不合理,但很少有人提出意見,更沒有人依法維護權益,要求對方修改。在這種情況下,我決定拿起法律武器,理性維權,起訴對方。
華商報:打官司的目的是什麼?
劉民:希望通過訴訟,引發社會對兒童票標準的關注,希望上海迪士尼修改兒童票標準,希望相關部門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將兒童免票優惠政策、立法統一起來,尤其是將兒童票統一到年齡標準上來。
現在我們國家的經濟雖然發展了,但群眾的法律意識、法治意識、依法維權意識還有待提高。一個國家,不管是政府也好,還是群眾也好,對未成年人、老年人、婦女等關愛、保護的程度是體現一個國家文明進步和法治進步的體現。很多群眾受到不平等規則對待時,要麼放棄,要麼漠視,如果大家都這樣,法治如何進步,社會文明如何提高?法治進步,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需要每一個人去努力。
華商報:你們單位的領導、同事對你起訴上海迪士尼這件事怎麼看?
劉民:單位領導給我了一些善意的提醒,讓我不要太強調自己的職業身份,不要給人留下炒作的嫌疑。同事們很支持我,他們認為我的起訴不僅是為了自己,還帶有公益性質。
華商報:起訴後,上海迪士尼有沒有聯繫你?
劉民:今年4月,訴狀提交後,法院進行了訴前調解。迪士尼的工作人員通過法官電話聯繫了我,提出可以退還後來買的成人票款479元,希望我撤訴。我提出希望對方修改兒童票的標準,該工作人員稱需要向上級領導匯報,後來就沒下文了。
華商報:7月9日的庭審,你參加沒有?
劉民:沒有,工作太忙了,抽不出時間,兩位委託律師參加了庭審。
華商報:你本身是專業人士,為什麼還要委託律師?
劉民:一是因為我工作確實很忙,沒有時間去打官司;二是我想讓大家將目光聚焦在案件本身,而不是聚焦在我的特殊身份和職業之上,感覺我在炒作;三是我委託的兩位律師很專業,實戰經驗豐富,勝訴把握更大。
華商報:勝訴的把握有多大?
劉民:具體百分之幾不好說,但我比較有信心。第一項請求,法院應該會支持,第二項請求,如果沒有意外,法院也應該會支持。
華商報:判決結果如果不能讓你滿意,或者敗訴,你會上訴嗎?
劉民:我會考慮上訴。
>>專家觀點
國際連鎖公司 執行標準應一致
西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教授陳靜媛:影院、景點、交通運輸部門等的「兒童票」主要體現了政府、社會對孩子的特別保護。現階段,我認為以年齡劃分更顯公平。這位法官的行為值得肯定,但我並不贊成中國必須和世界各國的標準一致,除非是國際性的連鎖公司。但迪士尼作為全球性的機構,在標準的執行上應具有一致性。
>>律師說法
希望以小案促進兒童票改革
河南風向標律師事務所律師單豔偉:我國民法總則在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以及成年人時均採用年齡標準。影院、景點、交通運輸部門也應當充分結合兒童的心智發育情況,而不能單單參考身高。
廣東君和政通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歐陽挺:按「身高」不公平,看「年齡」更合理。強烈要求有一個國家標準,即按照年齡來進行區分優惠政策。希望以小案件促進社會發展。
北京市尚權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祚良:單純以「身高論兒童」未免過於機械,也會使得很多大個子兒童喪失其本身應享有的福利,由此對其身心帶來的消極暗示也對他們的成長十分不利,也使得兒童票銷售陷入唯經濟利益考量的怪論之中。更重要的是,兒童票是具有公益性質的,可這種認定標準卻摻雜了經濟利益的考量,背離了其實質內涵及價值導向。
>>網友聲音
怎麼簡單怎麼來 是典型的懶政
numbfish:我丫頭5歲,已經1米2多了,去哪都收費。
醉了散了:明明還是孩子,就因為個兒高就不能享受孩子的福利?
張博:按年齡要查證,按身高可以大概看出來。怎麼簡單怎麼來,是管理的常見弊病。
安徽淮北網友:想要分清是不是兒童很簡單,入園拿有效證件即可,國內大多數景區按身高來,就是典型的懶政!!
雲開日現:法官的做法是為了促使國家制定統一標準,這種訴訟更多是公益性質,應該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