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一室一廳一衛、兩室兩廳兩衛
變成公共衛生間
說好的商住兩用
變成辦公場所
……
最近廈門某個樓盤玩大了
虛假宣傳,欺騙業主,涉及金額超10億?
果然是「城裡」套路深?!
近日,有網友爆料,廈門市翔鷺集團旗下金吉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涉及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開發商在明知城裡項目只能商用辦公的情況下,卻對外宣傳為商住兩用房,甚至以商住兩用的價格賣給購房者。
對此,不少人站出來紛紛表示:
「這事是真的!」
買"城裡"卻買到了"坑裡"!
據業主爆料,城裡項目宣傳和銷售的時候大力宣稱是可以商住兩用,樣板房也是按住宅建造,從頭至尾直到籤合同時都未告知業主是辦公性質的用地,按商住房的價格賣給業主辦公室,現在樣板房已經銷毀。
據了解,該項目原名閩南古鎮,是開發商1992年拿的地,之前都空置著。按產權50年來算,也就是說,到目前僅剩下24年的使用權。
而從廈門網上房地產查詢可知,此項目拿到的預售許可證中並無住宅可售,性質為辦公,且大部分已售。
「【城裡】33-44㎡島內地鐵口,3.6-5米挑高小戶Loft!總價39萬起,入主大島內!」
「城裡位於湖裡區長浩東路麥德龍旁,佔地12000平方米,總建約64000平方米。項目規劃有1350戶,主推約33平米、44平米平層及複式產品。城裡項目是一個商住兩用的辦公、公寓項目,位於石鼓山立交西側,麥德龍東側,立體交通網絡發達。周邊已有成熟的麥德龍、翔鷺酒店,閩南古鎮等配套。」
公共走廊效果圖
電梯廳效果圖
而到了開發商所承諾的交房日期
2018年6月30日時
(閩南古鎮商用樓內景。唐光峰 攝)
這濃濃的廉價群租房味道是怎麼回事?
公共廁所是鬧哪樣?
排隊上廁所?洗漱?
是不是還要建個公共澡房啊?!
毛坯房就算了
滿屋的垃圾怎麼辦?
而且
房間內的排水、排汙系統都沒有做好!
業主當時買房價格3.3萬/平
得到的竟是這樣的房子?!
這怎麼入住?
這樣子能交房嗎?
有業主反映:目前交房日期已到。但有媒體報導稱,根據現場觀察,絕大多數房門緊鎖,沒有交房跡象。
此外,從此前城裡項目宣傳及在銷售人員口中得知,城裡項目已經賣給了800多個家庭,初步統計涉及的購房總金額超過人民幣10億元。
業主們很無奈,找置業顧問,置業顧問這麼說的:
「我們也是打工的,
領導怎麼說,
我們也是怎麼跟你們傳達的……」
為了維權,近日不少業主在廈門翔鷺大酒店現場打出了維權橫幅。
而針對城裡項目維權事件,業主們得到的回覆是:
開發商會儘快完成交房動作,商住房需要提前鋪設基礎措施,待驗收合格後恢復,開發商盡全力完成宣傳驗收標準。開發商達到驗收標準我們還是會收房的,但是有少部分業主朋友要求退房,他們也會滿足要求。但建議不要輕易退房,以廈門市場來看,該地塊升級潛力較大,這個總價在島內也不容易找到其他房子,大家自行決定。希望所有業主朋友停止相關維權行為,目前談判已達成一致,不要讓有心人士鑽空檔,製造事端,請各位相信我們有足夠的談判經驗及能力,合理合法維權。此外,翔鷺城裡媒體微信群開始踢人,解散。而當小編想打售樓處電話諮詢相關事宜時,聽到的則是:「您所撥打的電話是空號」。
後續報導本平臺將繼續跟進。
(本篇爆料內容均為城裡業主提供,不代表本公眾號觀點)
動態更新:
借錢買的婚房
本準備歡天喜地鬧洞房
結果「突然」成了「辦公室」
最近,家住閩南古鎮G部
辦公大樓(城裡)項目的
王女士就遇到這樣的糟心事
▼▼▼
王女士去年買的婚房,開發商不僅無法按時交房,更讓她無法接受的是,「商住兩用房」也變成了「辦公房」。
去年7月,她向金吉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購買了該項目一套46平方米左右的房子。今年6月30日是項目開發商金吉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業主約定好的交房日期。隨著交房日期的臨近,王女士一邊採購婚房所需物品,一邊前往項目查看。看到「婚房」真實樣子的王女士傻了眼:「房間內的排水、排汙系統都沒有做好,怎麼入住?這樣子能交房嗎?」
記者帶著王女士的疑問,來到閩南古鎮G部辦公大樓(城裡)項目。外立面已經粉刷完成,記者走到樓內發現,大部分房門都緊鎖著,只有一間房門可以打開。記者隨即進入查看,房間30平方米左右,有一個客廳和一個獨立單間,但屋內十分凌亂,裝修的廢棄垃圾隨意丟放,基本為毛坯房狀態。
記者又到其他樓層查看,發現樓層中間設有公共廁所。但業主反映,公共廁所處於「虛設」狀態,目前不能使用。王女士反映交房日期已到,但根據現場觀察,絕大多數房門緊鎖,沒有交房跡象。
可當交房日期臨近,莊先生卻遇到和王女士一樣的問題,「房子無法入住,排水系統都沒有弄好。」更令莊先生感到意外的是,原來自己購買的並不是商住兩用房,而是辦公房。「銷售給我宣傳時,說的是商住兩用房,怎麼交房時變成辦公房了呢?」
劉琪先生買了一套最大戶型的。他說,為買這套房子,他把老家房子賣了,又向銀行貸款。「看到他們宣傳冊裡的房型和樣板房,我們一家人都很滿意。」他們很快下了定金,「籤購房合同時,也沒有細看條款,覺得肯定是商住房了。」由於這個項目目前還不能入住,他和父母、孩子仍租住在一間小房子裡。
買房前
「【城裡】33-44㎡島內地鐵口,3.6-5米挑高小戶Loft!總價39萬起,入主大島內!」
「城裡位於湖裡區長浩東路麥德龍旁,佔地12000平方米,總建約64000平方米。項目規劃有1350戶,主推約33平米、44平米平層及複式產品。城裡項目是一個商住兩用的辦公、公寓項目,位於石鼓山立交西側,麥德龍東側,立體交通網絡發達。周邊已有成熟的麥德龍、翔鷺酒店,閩南古鎮等配套。」
這幾位業主都認為,
開發商存在虛假宣傳、銷售行為。
「一開始宣傳都是商住用房,
現在不僅沒法交房,連住房用途都變了。」
7月2日,在殿前司法所的調解下,業主和開發商雙方代表坐到了一起。開發商代表蔡女士表示,「買賣合同中,第二章寫明了商品房基本情況,所佔用地土地用途為辦公,且該商品房規劃用途為辦公。我們會根據合同規定來履行義務,只要是法律法規允許的,我們都配合處理。」
就業主提到的是否存在虛假銷售行為及後續協商方案,蔡女士表示,她要向公司領導匯報情況後,再給予答覆。除此之外,開發商代表並未做更多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