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長都盼望著自己的孩子能夠快一點長大,這樣就可以早點把他們送去學校上學,因為這會讓自己變得省心很多。在學校裡有老師看著,也不用擔心孩子的人身安全,還能學到知識,這是一舉多得的好事。
然而,任何事情都不是絕對的,學生在上學期間依然會發生很多意外,畢竟學校的領導和老師不可能兼顧到每位學生,更不可能時時刻刻地盯著他們,再加上學生活潑愛玩的天性,所以很容易發生意想不到的傷害。
近日,在河南省開封市某農村小學就發生了一件讓人很心痛的事情,大概的經過是這樣的:在上課期間,一名小學生偷偷地吃從家裡面帶來的零食,沒想到零食卡在了喉嚨裡,因為沒有得到及時有效地救治,這名小學生不幸去世。
事情發生後,這名學生的家長便來到學校裡請任課教師要對孩子的意外負責!不過學校的領導卻表示:發生這樣的意外,老師心情也很悲痛,但老師並沒有犯錯,也不用對此負責任!
一、小學生行為準則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學校也是有規章制度和行為規範的,如果沒有紀律的約束,那麼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就無正常開展,課堂也會亂成一鍋粥。
所以,每所學校都會制定相關的行為規範,其中便明確規定:學生不準把零食帶入學校,更不準在校吃零食。而且每次班會課上,老師都會對此進行強調,想必每位學生都十分清楚的!
這位不幸去世的學生違反了小學生行為規範和學校的紀律要求,而且還是在課堂上偷吃零食,所以這本身就是一種不好的行為。所以學校領導認為,老師不應該對此事進行負責。
二、家長堅持讓老師對此事負責
可是,家長對學校領導的這一說法並不滿意,堅持要老師對此事負責,家長認為:孩子發生意外之後,老師沒有及時採取有效的措施,延誤了最佳的救治機會。
老師則解釋道:孩子是在上課時用課本擋住自己的嘴巴,偷吃了一顆荔枝,當時他正在講課,根本無法察覺到學生的異常。等學生有不尋常的表現後,他立刻把孩子抬到操場進行救治,同時也撥打了急救電話。所以,在整件事中他盡到了自己的責任。
學校領導也表示,在孩子發生意外後,老師也在積極救治孩子,救護車還沒有到達前,老師便將孩子抱到了校門口。在之後的救治過程中,老師也一直配合醫院。
三、其他家長的看法
發生這樣的事很惋惜,但是家長一味地把責任推給學校推給老師也不合理。荔枝不是老師給的,老師也並不知道孩子在上課時偷吃荔枝,老師發現孩子異常馬上打120並把孩子抱出來等救護車。
老師沒有三頭六臂,班級幾十個同學不可能做到每一個都看得清清楚楚,連偷摸的小動作都能及時發現。還有,懂得急救常識的那是醫生,普通老師有幾個懂得急救常識的。
我覺得學校沒有責任,學校規定不能帶零食,家長為什麼不檢查呢?為什麼非要上課吃呢?要是這顆荔枝是別的小朋友給的,那個小朋友的家長難道也要負責任嗎?
不知道大家對於此事有何看法?歡迎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