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文化課堂(三)】《民法典》中的「彩禮」問題

2021-01-10 澎湃新聞
【家庭文化課堂(三)】《民法典》中的「彩禮」問題

2021-01-07 17: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兩河法庭

「家庭文化課堂」

又雙叒開課啦!

今天的課程要從最近的一則新聞說起……

近日一則貴州某地新郎因從頭禮衣服型號買小

被拒接親無奈退婚的新聞登上熱搜

本消息來自搜狐新聞

事件本身我們不做評價

但這背後引發的一系列法律問題我們可討論一番

退婚隨之而來的便是「彩禮」退還問題

那麼這個彩禮怎麼退?退多少?

2020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實施

《民法典》中關於「彩禮」的規定

會告訴我們答案

關於

彩禮

那些事兒

彩禮的由來

結婚時男方向女方給付彩禮在我國歷史久遠。從先秦時代起,傳統婚禮程序有六禮,即納採、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納徵即男方家將聘禮送給女方家。近年來彩禮給付更有愈演愈烈之勢,男女比例失調,成為彩禮金額日益高漲的一大誘因。尤其在農村,為給兒子娶妻成家,使許多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經濟負擔。

在某些地域、某些家庭,彩禮被賦予了太多的物質含義,甚至成為沉重的負擔,失去了本意

當前法律對彩禮的評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該規定從反面對一些常見的違反婚姻自由的行為直接作出了明確的禁止性規定,向大眾清晰準確第表明了法律對這些行為的否定性評價,以此來指引和規範人們的行為。借婚姻索取財物,是指以索取對方財物為結婚條件的違法行為,其表現形式多種多樣,最常見的就是索要彩禮的現象。

借婚姻索取財物已違法,勸君莫把法律底線碰

正確區分彩禮與其他類似行為

彩禮是男女雙方自願結婚,但以索取一定財物作為結婚前提條件。買賣婚姻則是以強迫為手段索取大量財物,男女雙方結婚並非自願。雖然二者都是違法的,但二者違法的性質、程度及危害後果是不同的。

彩禮與婚前贈與不同在於,彩禮以結婚為先決條件,婚前贈與是雙方自願的行為,是不附任何條件的,因而也是法律允許的。

索要彩禮≠買賣婚姻,是否自願結婚來區分

司法實踐中對彩禮的處理

《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01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02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03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司法解釋如此規定,也是出於對我國國情的認真考慮。對於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實際已經同居共同生活的,可以根據雙方共同生活時間的長短、有無生育子女、彩禮數額及當地的風俗、彩禮在婚禮中及之後的共同生活中是否使用等因素,確定是否返還及返還的具體數額。

返還彩禮有途徑,學習法典幫助你

當婚姻敗給習俗?我們該何去何從?

但不管怎樣當你無助失望時法律將成為你的底氣

家庭文化課堂,致力於照亮你每一塊法律盲區

每一次的初衷,我們都未變

為家團圓,為愛圓滿

END

原標題:《【家庭文化課堂(三)】《民法典》中的「彩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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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相關焦點

  • 民法典1042條禁止收彩禮是真的嗎
    民法典1042條是這麼規定的:「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也就是說,並不是禁止收彩禮,不要過分解讀。2021年民法典沒有取消彩禮!取消彩禮的消息是從哪裡傳出來的呢?
  • 《民法典》解讀三十四:結婚彩禮問題
    更多的農村家庭,為了讓兒子娶上媳婦,可以說耗盡半輩子的積蓄,不惜砸鍋賣鐵,全家舉債,也要滿足丈母娘的彩禮要求。但是,女方這種過度索取高額彩禮的行為,給男方家庭帶來了沉重的負擔。自己女兒即使嫁過去,不僅會過苦日子來還債,也會因為花了太多錢而受到男方家庭的責怪,為日後的家庭矛盾留下了隱患。高額彩禮,已經成了年輕人結婚最大的絆腳石,很多男孩付不起高額彩禮,只能打光棍,這也給社會的和諧穩定帶來不利影響。不過彩禮實質上是為達成結婚目的的贈與,一般情況下,在婚約不成立時,彩禮的贈與也自動解除,所以贈與方有權要回彩禮。
  • 民法典如何認定彩禮中不應當返還的部分
    彩禮在普通人的理解中,尤指婚戀中送給對方的聘禮或禮金。這是兩個家庭對新人的一種祝福,也是為了嫁娶這個重要的儀式中不可少的。當今,「天價彩禮」陋習所引發的社會矛盾正日益受到關注,一些地區為此開展了多種行動進行整治。
  • 【我看《民法典》】關於彩禮那些事兒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這條關於彩禮的規定,引發廣大網友熱議。有人看了法條會這樣想:「彩禮取消了,以後結婚可以不給彩禮了?」
  • 《民法典》出新規,對彩禮做出明確規定,丈母娘多要彩禮,違法?
    2、「天價彩禮」現象叢生結婚是關係到兩個家庭的頭等大事,在以前結婚就非常的講究。「三書六禮」必須要有,三書指的就是聘書、禮書和迎書。其中聘書指的就是定親的文書;而「六禮」指的就是納採、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這6個步驟。其中「納徵」就是「送聘財」之意,也就是咱們現在俗稱的「彩禮」。
  • 《民法典》:禁止借婚姻索要財物≠禁止彩禮
    遼瀋晚報聯合遼寧省司法廳共同推出「法治專欄」,我們將推出法律相關知識,也將結合案件及熱點事件普及法律常識,解答疑難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這是在我國民事法律體系內裡程碑式的事件。而《民法典》七大編中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就是婚姻家庭編,《民法典》在婚姻關係、家庭關係中有哪些創新?
  • 『婚姻家庭』民法典出臺後,結婚還能否收取彩禮
    彩禮是我國古代婚嫁習俗之一,起源於西周時建立的「六禮」婚姻制度。「六禮」即納採、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其中納徵為送聘禮,就相當於現在所講的「彩禮」。結婚時給予合理數額的彩禮,符合我國傳統的婚嫁習俗,也體現了男方家庭對女方的禮貌和祝福,但是近年來天價彩禮屢見不鮮,給兒子娶妻成家所支付高額的彩禮,使得許多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經濟負擔。
  • 《民法典》關於彩禮返還的規定
    新的《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衝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布替換。
  • 《民法典》規定:天價彩禮必須禁止,女方多要彩禮,男方可以不給
    《民法典》明年實行以後,打算結婚的男生再也不用擔心天價彩禮的問題,男生的父母也別再為彩禮錢而發愁。因為女方父母不能再用天價彩禮來為難未來的女婿了,不然很有可能違法。一直以來,「天價彩禮」都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成為了很多男生心中的一個痛,也是很多家庭繞不過去的一個坎。動輒數十萬的彩禮,幾乎掏幹了一個普通家庭的家底,讓很多男生直呼「結不起婚」!
  • 2021《民法典》正式生效!離婚冷靜期、彩禮可返還、婚前財產……3...
    這個話題很現實,在本次《民法典》中也有了新的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 婚前被嶽父索要30萬彩禮,離婚還能要回嗎?《民法典》有了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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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明確規定:2021年起彩禮不用給了
    《民法典》的出現振奮人心,法律的修改和完善更加貼近民生。作為我國的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將在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關於彩禮的問題更是明文規定:想用彩禮的方式賺錢的父母恐怕是要失望了,結婚不是賣女兒,彩禮再也不會阻擋愛情的結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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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禮立法,《民法典》禁止天價彩禮,能讓更多的單身漢脫單?
    彩禮本是我國婚嫁的一種禮儀,代表著對新婚夫妻的美好祝願。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彩禮在有些地方已經變味了。現代的彩禮水漲船高,小到金銀首飾,大到房子車子,有的地區二三十萬的彩禮更是讓年輕人壓力山大,廣大年輕人因為彩禮問題結婚困難,因彩禮致貧、因退還彩禮對薄公堂的事件時有發生。
  • 《民法典》規定:結婚禁止收彩禮?可我卻高興不起來
    但是,女方這種過度索取高額彩禮的行為,給男方家庭帶來了沉重的負擔。自己女兒即使嫁過去,不僅會過苦日子來還債,也會因為花了太多錢而受到男方家庭的責怪,為日後的家庭矛盾留下了隱患。可以說,高額彩禮,已經讓適婚年齡的男孩子苦不堪言。
  • 【《民法典》解讀三】婚姻家庭篇
    從2014年10月,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編纂民法典,到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草案)》經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民法典》的編纂工作持續了5年多。它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也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其中婚姻家庭編的內容會對我們的日常生活產生怎麼樣的影響?它與現行的婚姻立法關係如何?
  • 《民法典》最新規定:結婚禁止收彩禮?信了,你就一輩子打光棍吧
    其中「納徵」就是「送聘財」之意,就是我們現在的「彩禮」。彩禮不僅是我國傳承幾千年的一種婚姻文化和傳統習俗,也是婚姻締結過程中女方考驗男方誠意的標準之一。現如今高額彩禮,已經成了很多年輕人結婚最大的絆腳石,女方家要的彩禮太多,超出了男方家的承受範圍,實在是付不起,就只能一輩子打光棍,這也不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不過,最近傳來了一個好消息,對於彩禮,即將於2021年1月1日生效實施的《民法典》中已有了明確的規定。
  • 《民法典》將實施,明年開始不準索要彩禮?別美了,結婚率將更低
    很多人愛討論彩禮,致使彩禮經常會被拿來攀比和炫耀。同齡人談彩禮是在作比較,長輩談彩禮更是暗藏殺機,甚至有家庭把女兒得來的彩禮給兒子結婚用。至此,彩禮違背了一開始的初衷,成為很多人的痛點。根據《民法典》第1042條明確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 《民法典》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彩禮到底還能不能收?答案來了
    於此同時,我國《婚姻法》、《民法通則》、《物權法》等12部法律將同時廢止。《民法典》中關於彩禮的規定,讓許多年輕人和家庭舒了一口氣,尤其是經濟上不太富裕的男方家庭,法典明確規定,結婚不是賣女兒,不可拿彩禮當成賺錢手段。
  •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後,對結婚收取彩禮有限制嗎?
    因為目前男女比列失衡,所以農村中湧現出有很多的大齡未婚男青年。為了能給兒子成個家,父母是費盡周折。如果家庭經濟條件好,娶個媳婦倒也不是難事。但是,對於那些家庭經濟條件不好的家庭來說,娶個媳婦真是有點難。買車、買房已經成為結婚的標配,也是很多丈母娘挑選女婿的標準。再加上屢見不鮮的天價彩禮,讓本來就不富裕的家庭變得捉襟見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