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劉曉惠)日前,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通知,將在全省範圍內針對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
此次集中整治主要針對海南省各類中小學校外培訓服務機構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海南省教育廳要求各市縣區教育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於培訓機構利用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法定權利的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海南省各市縣專項整治工作機構將制定本地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收集轄區培訓機構服務合同文本並進行審核,研究決定處罰行為,督促培訓機構違法行為整改。在12月底前,各市縣將完成轄區內所有校外培訓機構所使用服務合同的收集工作。
同時,海南省各市縣教育、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所使用的服務合同的法律審查工作,匯總侵害消費者權益不公平格式條款情況,報省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21年4月至8月期間,各市縣教育、市場監督管理門要切實加大工作力度,綜合運用行政指導、執法手段,針對校外培訓行業中存在的合同違法行為集中進行整治。省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於5月初召開工作協調會匯總前期工作情況,並於5-8月到各市縣開展實地督導。
海南省教育廳強調,各市縣教育局、市場監管部門、綜合執法部門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工作聯動機制,綜合運用各種監管手段形成執法合力,確保執法的準確性和專業性,努力提升整治效果。
作者:劉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