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11月,南寧市機動車保有量已經達到246萬輛,其中市中心城區機動車達到187萬輛,汽車在11月增長了2.2萬輛,且多年來,南寧市機動車數量的增長均保持在兩位數。參照住建部《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2015年)要求,一輛車按照1.1-1.3個泊位範圍計算,中心城區所需小汽車停車泊位205.7-243.1萬個,而南寧市中心城區現有泊位數量約92萬個,缺口數量多達113.7萬-151.1萬個,泊位缺口率超過55%。
在南寧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領導下,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部門群策群力,全力推動南寧市停車場的建設和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並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隨著城市的發展,單純局限於「管理停車」來認識和推進停車管理工作,難以走出當前的治理困境,必須要不斷探索制度、模式和手段的創新,以服務促管理,以服務促建設,激發市場相關主體參與活力。
基於上述的出發點,瞄準打造智慧交通、數據服務、便捷出行的新模式、新目標,南寧市正式啟動了城市靜態交通管理系統項目的建設工作,並由南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和業主單位完成了項目的招投標工作,目前正式進入具體實施階段。
(一)項目建設目標
本項目建設將緊密結合南寧市城市交通管理的總體規劃和未來城市交通管理服務的需求,圍繞「共創智慧停車,邕有美好出行」的願景,朝著如下的目標去實踐:
(1) 提高有效供給,緩解停車難問題
通過項目的建設和運行,摸清南寧市停車資源的家底,實現全域停車數據聯網,使區域內的停車資源信息更加公開透明,並可以實時對外共享,從而提升既有資源的利用率,實現提高有效供給,緩解停車難題這一突出矛盾。
(2)創新管理機制,完善治理體系
通過項目建設,實現靜態停車數據的採集和動態停車數據的聯網接入,構建南寧市靜態交通資源資料庫,並將數據的採集匯聚與具體應用分開,形成層級分明的管理機制及責任主體,使系統的運行和停車管理思路更加清晰。
(3)數據驅動,服務市民智慧出行
通過數據驅動,以信息化為手段,服務市民出行過程中的停車場查找、預約、導航、支付等全過程,讓市民能夠享受智慧停車帶來的便利,不再為尋找車位和長時間的排隊支付而煩惱。
(4)推動產業經濟發展
通過構建一個高效的管理系統,促進南寧市資本、土地、技術等相關要素高效、靈活周轉,積極參與到停車產業中;發掘潛在停車價值,推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投資建設和信息化運營管理的積極性;同時放管結合,通過平臺實現全市停車資源的協同建設,建立健全全市停車經營管理機制,規範行業發展,為促進南寧停車產業的健康長久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項目建設的內容
基於上述目標,本次項目建設的核心內容包括一次停車資源普查(南寧市停車資源普查)、一個大數據平臺(南寧市城市靜態交通大數據平臺)、一套應用系統(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靜態交通管理系統)和一批標準規範。
停車資源普查承擔著盤清全市停車資源現狀的目的,並為大數據平臺提供靜態數據支撐,同時通過管理服務手段,構建經營者動態更新的機制;
大數據平臺是匯聚全市動靜態停車數據的基礎平臺,並可以對外提供數據開源共享服務;
應用系統是基於大數據平臺的數據共享功能,交警部門作為南寧停車行業主管部門,為落實管理的主體責任的要求,構建的一套交警靜態交通管理系統,實現對停車的管理服務,並探索動靜態交通的融合分析,更好指導城市交通管理,服務市民出行;
一批標準規範是確保項目有機運行和實現長遠發展的保障,也是未來南寧市城市停車管理的標準規範,包括停車場聯網接入規範、停車場編碼規範、數據共享規範、停車場錯時共享規範、支付管理辦法等,通過建立完善的標準規範,打通數據孤島,提升未來數據共享的能力。
(三)關於停車資源普查
停車資源普查是本次項目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構建南寧市城市靜態交通大數據平臺的基礎,具有重要的意義:
摸清南寧停車資源家底
由於管理權屬、統計標準等方面的原因,南寧市建成區現有停車資源總量尚沒有準確的數字,最近一次的普查還是2015年由南寧市規劃管理局主導的南寧市(中心城區)停車資源調查與統計,時間較長,數據變化較大,難以滿足當前交通管理需要;因此需要通過一次徹底的普查,摸清現有停車資源的家底,為下一步制定政策和提升管理服務指明方向。
構建南寧市靜態交通大數據平臺
此次停車資源普查的基礎數據,將錄入南寧市靜態交通管理大數據平臺,形成城市靜態交通資源資料庫中的靜態資料庫,並通過後期的停車場數據聯網接入,形成動態資料庫,實現動靜態數據結合,構建南寧市靜態交通數據資產,並對外提供數據的開源共享。數據資產是未來城市重要的生產要素,停車數據資產同樣如此,如停車場的名稱、位置、總車位數、出入口位置、剩餘車位數、利用率、佔用率、出入口位置、停車高平峰數據等,均將對未來城市運行、服務產生重要價值,對民眾出行服務帶來極大便捷和實惠,而大數據平臺的構建需要基礎且詳細的調查數據。
貫徹國家政策要求,並為落實南寧停車條例奠定基礎
2016年3月19日國家發改委下發了《加快城市停車場建設近期工作要點與任務分工》對《關於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基礎[2015]1788號)中的重點任務進行了分解,要求各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制定近期實施方案,建立停車基礎資料庫,實施更新數據,並對外開放共享。2015年9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導則中要求各城市應每5年進行一次全市性停車設施普查,重點為城市集中建設區。
根據《南寧市停車場管理條例( 草案三次審議稿徵求意見稿)》,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停車場的監督管理工作;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開展停車場的資源普查, 將普查結果納入停車信息管理系統, 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四)普查的時間、範圍、方式等
一、普查範圍
南寧市建成區範圍內。
二、普查時間
2020年11月-2021年2月。
三、普查組織機構
南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四、普查實施機構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
五、普查方式
普查員持相關證件上門登記,各單位、業主配合申報。
普查員證件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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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廖旭峰 鍾春
值班主任:廣西新聞網 陳創明
值班編輯:廣西新聞網 王玉
內容來源:南寧交警
【來源:廣西交警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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