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研究局NO.285
作為今年重要的改革議題,個稅起徵點一直沒有淡出公眾視野。
一年已經快過去一半,個稅改革應該如何「改」?十三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尹中卿指出,個人所得稅不只具有增加財政稅收的功能,更重要的是作為一種再分配的手段而存在。「個人所得稅的定位,首先不是增加國家稅收,而是一個調節收入差距的手段,如果把調節收入差距作為第一位,那麼個稅改革的方向就明確了。」
「但是目前個稅的徵收並沒有達到這個目的,原因就在於中國個稅稅制設計是廣稅率,希望更多人納稅,是把個稅作為增加國家稅收的主要渠道。」他解釋道,「提高起徵點面臨著稅務和財政部門的阻力。」
他認為收入差距擴大最根本的原因是,在初次分配中對勞動者重視和傾斜不夠。
據統計,2005年到2014年,工資薪金所得在個稅收入中佔比一直在50%以上,且10年間由55.5%增加到65.3%,增加了近10%。在個稅的11項稅目中,僅工薪一項收入,就超過了其他10項收入之和。
「這麼多年來,作為個人所得稅的主要納稅人是工薪階層,是在正規的、甚至是體制內單位就業的勞動者。」尹中卿表示,「個人所得稅改革,一方面要解決大部分工薪階層負擔過重的問題,所以還得繼續調整起徵點;另外還要加強個人所得稅徵收方式的改革,對廣大的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要確定合適的工資標準。」
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還對一些企業高管的個稅進行返還,這是否會讓個稅對富人收入的調節作用進一步降低?針對這一現象,尹中卿指出:「任何政府沒有法律規定不得任意減免稅收,所以嚴格來說,一些地方為了吸引人才、為了吸引投資,在法律規定之外,沒有經法定授權,雖然是它本地該得的那部分,它去減徵、免徵、緩徵在法律上都是違法的。但是現在好多地方開始採取獎勵,這種是合法的。」
在他看來,應當大力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稅制,「抵扣範圍應該更加公平,因為公平才是稅收存在的生命力。」
在談到如何促進納稅人主動交稅的問題時,尹中卿給出了兩點建議:「一是公平,二是跟納稅人利益緊密相連,這樣交稅的遵從感就更強。」
他認為,個人所得稅的抵扣與勞動者的贍養人口、子女教育以及自己的失業、工商、生育、養老的收益應該掛鈎,「這是可以做到的。這樣就能避免公民牴觸收稅,覺得我是給『人家』交稅,都不知道是給誰交稅,因為這是給你自己交的。」(楊澤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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