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發布首批民法典司法解釋:遺產無法定繼承人扶養人可適當分遺產

2021-01-08 中國網財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30日發布了與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司法解釋,與民法典同步施行。

  婚姻與房產:

  對於公眾普遍關心的婚姻與房產問題,司法解釋延續了現行婚姻法司法解釋相關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規定的原則處理。

  未成年子女撫養權:

  貫徹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原則,司法解釋明確在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糾紛中,要尊重8周歲以上子女的真實意願,刪除原來10周歲的規定。

  遺產繼承:

  遺產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情況下,如果有繼承人以外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或者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應當分給適當遺產,引導全社會形成尊老愛幼、互幫互助的良好風尚。

  弘揚孝老愛親,司法解釋還規定,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雖然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但對需要扶養的被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分配遺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此外,最高法關於民法典物權編的司法解釋增加了民法典規定的「居住權」等新型用益物權,關於勞動爭議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2件司法解釋強化民生司法保障、維護和諧勞動關係、維護建築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據新華社)

(責任編輯:朱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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