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親們脫貧只是邁向幸福生活的第一步,是新生活、新奮鬥的起點。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礎上,大力推進鄉村振興,讓幸福的低族村更加幸福。
——習近平2020年1月19日至21日在雲南考察調研時的講話
按照分級管理、公開公平公正、依法規範的原則,我市全力做好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主要政策如下:
一、切實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1. 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教育部「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基本要求,根據縣域內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和條件等因素,科學劃定每所義務教育學校的服務區(學區、片區),確保各學校之間教育資源基本均衡。
2. 嚴格入學條件。凡年滿六周歲(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的適齡兒童,必須入學。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時入學或無能力入學的適齡兒童,可按有關規定,持相關證明到旗縣市(區)教育局辦理緩學、免學手續,經批准後備案。聾啞、盲(弱視)等不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或生活的適齡兒童及中度智力殘疾兒童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輕度智力殘疾兒童統一安排到普通小學隨班就讀。
3. 規範招生方式。根據本校學位供給及生源分布,可採取單校劃片、多校聯片、電腦派位、劃片與派位相結合和九年一貫制學校對口升學等多種方式,確保每一名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當義務教育學校的學位供給能力達到極限仍無法滿足劃片區內學生的入學需求時,應當通過「多校聯片與電腦派位相結合」的方式予以統籌解決。
4. 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各旗縣、學校要主動聯繫相關部門,共同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認真落實聯控聯保工作宣傳、排查、監測和勸返機制,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檯帳,做好控輟保學工作,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應入盡入。
5. 實施陽光分班。各地各校要全面實行「陽光分班」政策,公開分班過程、公開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選配過程和結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主動邀請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學生家長代表共同監督完成分班和教師選配全過程。嚴格控制班額,小學起始年級班額控制在45人以內,初中班額控制在50人以內。
6. 保障特殊群體接受教育
(1)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堅持「兩為主、兩納入」的原則,健全就業證明(務工證)、居住證(暫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教育局依法予以統籌安排。非戶籍所在地的隨遷子女入學,由監護人持居民戶口簿、就業證明(務工證)、居住證(暫住證)等材料到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登記,依據就近方便的原則,採取統一分配和電腦派位等形式予以統籌安置。
(2)保障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積極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輕度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安排中度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進入特殊教育學校(或特殊資源教室)就讀;對不能到校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納入學籍管理,開展送教上門服務。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相關部門審查同意後,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期滿,應立即入學。
(3)保障農村留守兒童、孤兒、建檔立卡貧困戶適齡子女入學。
中小學校要將留守兒童、孤兒作為控輟保學和教育服務工作的重點對象,給予更多關注和關愛;要深入農村貧困家庭,積極宣傳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保障貧困學生入學。
7. 嚴格規範民辦學校招生
(1)堅持公辦民辦學校統一管理
自2020年秋季入學起,全市民辦中小學校招生全部納入旗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管理。民辦學校要根據旗縣市(區)教育局制定的招生意見,制訂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包括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方式、招生時間等內容),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應報審批機關備案。
(2)規範招生程序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採取劃片招生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劃片由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自主招生在保障片區學生全部入學的基礎上,由學校按照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批覆的招生範圍和方案進行自主招生。
二、嚴格規範普通高中招生行為
1.合理確定普通高中招生規模。根據各高中學校辦學條件和本地生源情況等因素,按照普職6:4的比例,下達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確保各高中學校生源數量相對穩定、保證基本運轉。
2.保持統分結合的錄取政策。依據自治區相關政策要求,綜合考慮各高中學校辦學現狀和滿足家長追求優質教育的需求,市直部分學校和北師大集寧附中依據不同比例面向全市實行統招、面向旗縣實行分招,確保優質重點高中招收優質生源、留住優質生源,同時兼顧其它高中完成招生計劃。
3.完善藝體特長生和足球運動員招生工作。各學校可根據本校實際,自主確定招收藝體特長生、足球運動員。擬招收藝體、足球特長生的學校其招生計劃納入各高中學校招生總計劃之。其中:藝體(不含足球特長生)特長生招生計劃控制在本校總招生計劃的10%,足球特長生人數控制在20人以內。
三、嚴格執行教育優待政策
1.對符合優待條件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犧牲、引進高層次人才以及其他符合優待條件的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由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按優待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學;符合優待政策人員子女參加中考時,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相應優待政策。
2.對援鄂抗疫醫護人員子女就讀義務教育學校,按照片區和家長意願統籌安排到相關學校;就讀普通高中學校,依據其中考成績及特長表現給予優先考慮。
四、嚴格規範學籍管理
1.及時註冊學籍
各旗縣市(區)教育局要督促轄區內學校做好學生學籍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時註冊、校驗、上報和變更學籍信息,並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2.嚴格學籍管理
各旗縣、學校要切實強化學籍管理,嚴格執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人籍一致」的政策。嚴禁普通中小學生借讀,嚴禁為違規跨盟市招生的學生辦理學籍註冊、轉接手續。
來源:烏蘭察布日報、烏蘭察布政府發布、烏蘭察布市教育局
原標題:《【最新消息】定了!烏蘭察布市2020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方案公布,家長們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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