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建設
「十一五」規劃綱要(2006年—2010年)
目 錄
序 言
一、「十五」時期的主要成就
(一)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戰略地位得到確立
(二)高技能人才成長環境逐步改善
(三)高技能人才數量穩步增長
(四)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初步形成
二、「十一五」時期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三、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發展目標
四、「十一五」時期的主要任務
(一)推動行業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職工培訓制度
(二)改革培養模式,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養制度
(三)充分調動勞動者個人積極性,走技能成才之路
(四)整合社會優質資源,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
(五)加快建設一批高標準、開放式、公益性公共實訓基地
五、措施和保障條件
(一)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加快高技能人才培養
(二)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評價體系,拓寬成長通道
(三)建立有利於高技能人才成長的激勵機制,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四)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交流和服務體系,促進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動
(五)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各項基礎工作
(六)加大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資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多渠道資金籌措機制
(七)加強輿論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六、建設項目
(一)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建設項目
(二)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
(三)基礎開發項目
附件: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十一五」規劃綱要有關名詞解釋
序 言
高技能人才是我國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技術創新和實現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力量。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關係到我國核心競爭力和綜合國力的增強,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舉措。「十一五」時期,是我國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加快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的重要影響將愈加凸顯。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對於加快產業優化升級,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將經濟建設切實轉變到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軌道上來,實現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大意義。從國家經濟發展戰略出發,從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規律出發,我國必須在提高億萬勞動者整體素質的同時,大力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促進職業培訓事業發展,多渠道、多形式地培養大批適應現代化生產和建設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2006年—2010年)》,制訂《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十一五」規劃綱要(2006年—2010年)》(以下簡稱《綱要》)。《綱要》從經濟建設對人力資源的需求出發,統籌規劃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對營造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宏觀環境,推動高技能人才工作觀念創新、政策創新和機制創新,構建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進行部署,經過「十一五」時期的努力,實現高技能人才總量同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相適應,高技能人才結構同產業、行業發展需求相適應,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高技能人才需求的目標。
本《綱要》規劃期為2006年—2010年。
一、「十五」時期的主要成就
「十五」時期,隨著國家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對高素質勞動者的需求日趨強勁,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得到了社會廣泛關注,相關政策環境逐步改善,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戰略地位得到確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中發〔2003〕16號)將高技能人才工作納入人才工作總體要求,作為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重要任務。各級黨委政府重視程度不斷提高,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組織領導機構和工作體系逐步建立,從加快培養、完善評價、強化激勵、做好保障、擴大宣傳等方面加大工作推動力度,初步形成統一部署,整體推動的工作格局。
(二)高技能人才成長環境逐步改善
隨著一系列技能人才培養與職業培訓規章、政策的出臺,一個有利於我國技能勞動者成長和職業培訓事業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已初步形成,為推動職業培訓事業的發展,促進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暢通人才成長通道提供了有力保障。通過加大職業培訓工作力度,強化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圍繞高技能人才培養、選拔、評價、使用、激勵、交流、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措施正在逐步落實,高技能人才成長環境逐步改善,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會氛圍得到加強。
(三)高技能人才數量穩步增長
圍繞提高技能勞動者就業能力、工作能力和職業轉換能力,通過開展技能振興行動,推動高技能人才培訓和實施「三年五十萬新技師培養計劃」,提高技能勞動者技術技能水平,重點解決技師和高級技師短缺問題,加快了高技能人才培養步伐,並以此推動技能勞動者隊伍梯次發展。技能勞動者的素質結構得到了改善,高技能人才數量穩步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