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物局關於印發《深圳市文物古蹟保護「十一五」規劃》的...

2020-12-25 深圳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深圳市文物局

關於印發《深圳市文物古蹟保護「十一五」規劃》的通知

 

深文物〔2007〕68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深圳市文物古蹟保護「十一五」規劃》已經市政府審定通過,現予印發。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深圳市文物局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深圳市文物古蹟保護「十一五」規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十一五」專項規劃及項目庫(總報告)》,以及《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總體規劃》和《深圳市文化發展規劃綱要(2005—2010)》的要求,結合我市文化遺產保護的實際,現編制本規劃。本規劃中的文物古蹟保護內容為文物部門管理的國家級、省級、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一些比較重要的區級文物保護單位,以及其它具有重大價值、急待搶救的文物保護單位和文化遺址,包括古建築、古遺址、古墓葬、碑刻、造像等,以及近現代有代表性的史跡、建築的文物保護和考古調查發掘。實施期限為2006年至2010年。

 

  一、「十五」時期文物古蹟保護概況

 

  (一)文物古蹟保護經費投入使用情況。

 

  「十五」期間,全市文物保護經費共投入12493.88萬元,其中市宣傳文化基金356.30萬元,市國土基金850萬元,市級財政投入1204.7萬元,各區財政投入10082.88萬元。保護經費中,用於整體保護7785.74萬元,考古、調查1082萬元,文物維修1501.13萬元,業務費1177.24萬元,文物安全518.99萬元,保護設施428.78萬元。對於重點項目:(1)市國土基金於2003年下撥850萬元用於大學城考古項目;(2)南山區「十五」期間投入約6000萬元用於南頭古城整體保護項目,投入1200萬元用於陳鬱故居周邊環境整治及整體保護;(3)鹽田區「十五」期間投入585.74萬元用於雕塑園項目,投入112萬元用於大梅沙及東部華僑城考古項目;(4)寶安區2005年投入400萬元用於白石龍文化名人大營救舊址保護項目;(5)龍崗區「十五」期間共投入335.47萬元用於客家圍屋的維修;(6)羅湖區「十五」期間共投入281萬元用於元勳舊址環境整治及整體保護(詳見附表1)。

 

  在文物保護經費的使用方面,嚴格遵循了中央提出的「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利用市級文物保護經費維修了大鵬所城、永興橋、東縱司令部舊址、鶴湖新居、中共寶安縣一大舊址及東寶行政督導處、中英街天后宮、大萬世居、曾氏大宗祠、龍田世居、茂盛世居、綺雲書室等12處古建築和革命紀念建築。其中7處為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市級文物保護專項經費的使用,體現了主要用於保護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原則。

 

  (二)文物古蹟保護工作績效分析。

  1.文物建築本體得到有效保護。經過維修,一些古建築和革命紀念建築物的瀕危狀況得到基本改善,延長了文物建築的壽命。

 

  2.抵禦風險能力明顯提高。維修後的文物建築,無疑增強了對大風暴雨侵害的抵禦能力,同時市、區兩級加大了防火設施和防治白蟻的投入,以確保文物建築的安全。

 

  3.社會和經濟效益日漸顯現。利用部分維修後的古建築和革命紀念建築,建立博物館、紀念館或布置陳列,如大鵬所城博物館、客家民俗博物館、東縱司令部舊址紀念館、中共寶安縣一大舊址紀念館、寶安抗日紀念館等。這些館在弘揚民族文化,進行愛國主義、革命傳統教育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文物古蹟保存環境有待改善。在硬環境方面,由於歷史原因「十五」期間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隨意搭建違章建築的現象比較突出,嚴重破壞了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環境風貌。與硬環境相關的軟環境方面,我市文物保護法制建設相對滯後。

 

  2.文物古蹟保護各項基礎工作仍很薄弱。文物的登記建檔工作還不夠完備,「四有」工作尚未完成,仍有相當數量的文物保護單位沒有制定專項保護規劃,一些文物保護單位的安防設施,文物的保存設備尚不完善。

 

  3.文物古蹟保護專業隊伍建設有待加強。現有文博隊伍在數量、質量上,仍不能適應文物事業發展的需要。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偏低,人才專業結構和年齡結構不夠合理,特別是古建築學,文物保護、修複方面的人才缺乏。

 

  二、「十一五」文物古蹟保護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全面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努力探索和創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文物保護工作的新機制,在改革和發展中進一步加強文物古蹟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遵循文物工作自身規律,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文物保護與開發利用的辨證統一。

  2.堅持國家關於文物保護「五納入」的規定,將文物保護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體制改革,納入各級領導責任制。

  3.堅持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分清輕重緩急,保證重點,兼顧一般,加強管理,注重實效。

  4.堅持文物保護專項經費實行項目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經費使用跟蹤監督與年報制度,推進項目績效考評制度。求真務實,不斷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總體目標。

  通過普查和規划進一步摸清文物保護的家底,增強文物保護的前瞻性、科學性、主動性和可操作性。努力防範在經濟建設過程中人為破壞文物古蹟,扭轉被動狀態,確保文物安全。科學規劃本市文物古蹟保護項目,落實項目經費,強化項目實施監督和績效考評。促進文物保護工作依法行政,科學管理,與深圳經濟和文化建設協調發展。逐步加大各級政府對文物保護資金的投入,創新融資渠道,多渠道籌集文物保護經費;優化文物保護專項經費投入結構,保證重點,提高經費使用效率。

 

  三、「十一五」文物古蹟保護項目及資金需求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編制「十一五」專項規劃的相關要求,市文物部門對全市「十一五」期間的文物保護項目及資金需求進行了全面摸底調查,統計結果顯示,「十一五」期間文物保護項目分為:新增加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四有工作、重點項目和常規項目等三個部分。據初步測算,「十一五」期間,全市文物保護項目經費需求總量為91322萬元,其中新增加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四有工作需經費3000萬元、重點項目需經費75841萬元、常規項目需經費12481萬元。

 

  (一)新增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四有工作。

  在已發現的文物古蹟中,選擇具有較高歷史價值的,申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0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32處,區級文物保護單位59處,不可移動文物點89處。「十一五」期間,使現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數量,比「十五」時期增加一倍。對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保護,最基本的措施就是落實「四有」工作,即有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有標誌說明、有記錄檔案、有專門機構或專人負責管理。上述工作需實地勘測、建檔和製作、豎立保護標誌等工作,投資總概算3000萬元(詳見附表2)。   

                 

  (二)重點項目。

  市文物古蹟保護重點項目是指「十一五」期間計劃實施意義重大,影響深遠,投資數額較大、實施周期較長的文物保護項目。主要包括:第三次文物普查、古遺址保護、古建築修繕、古建築群、古村落和歷史街區保護以及文物古蹟的安防技防項目。經費需求總量約為75841萬元(詳見附表3)。

重點項目遴選遵循的主要原則是:項目內容與深圳歷史、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關係重大;項目投資數額較大,實施周期較長;項目開展具有顯著科學研究價值等。重點項目立足於解決文物保護中突出和重大問題。

  1.第三次文物普查。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國發〔2007〕9號),全國將用5年時間(2007—2011年)開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市政府已在全市範圍內布署開展第三次文物普查,進一步摸清我市文物資源的數量、分布和保存狀況,為快速發展的經濟建設提供詳實的文物保護基礎資料。

 

  2.古遺址保護。

  (1)大學城古遺址群保護。

  大學城古遺址群位於南山區桃園街道辦區域內,共15處遺址,時代以商周時期為主。其中福光村屋背嶺商時期遺址為2001年「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之一,填補了國內同時期考古工作的空白。大學城古遺址群保護包括:制定保護規劃、勘察和劃定保護範圍、豎立保護標誌(如拉鐵絲網、豎立隔離樁和保護牌等)、考古發掘、遺蹟的化學和物理保護、建保護棚和展示廳等。

 

  (2)鐵仔山古墓群總體保護。

  鐵仔山古墓群位於寶安區西鄉鐵仔山。已發掘古墓葬近300座,時代從漢代到明清。該墓葬群的年代跨度之大、數量之多、墓葬之密集及形制之多樣,不僅在廣東省罕見,而且在全國也屬少見,被評為2000年中國重要考古發現。總體保護包括:a、編制總體保護規劃,劃定保護範圍,豎立保護標誌;b、逐步完成對C區的考古發掘;c、對已發掘墓葬的墓壙和屍骨架進行加固和化學保護;d、修建保護展示廳。

 

  (3)鹹頭嶺遺址文物保護與考古研究。

  鹹頭嶺遺址位於龍崗區大鵬街道辦疊福社區海邊沙堤。其文化面貌在珠江三角洲新石器中期沙丘文化遺址中具有代表性,被評為2006年「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之一。保護措施:a、編制保護規劃;b、劃定保護範圍,豎立保護標誌;c、環境整治,拆遷違章建築;d、對未發掘區域做進一步考古工作;e、考古研究:運用高科技手段,對該遺址進行綜合研究(古氣候、古環境等);f、完成《鹹頭嶺遺址考古發掘報告》;g、建設陳列展示館場。

 

  (4)元代古窯遺址本體保護及研究。

  元代古窯遺址位於寶安區公明街道辦樓村社區。該古窯址對於研究當時的制瓷業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由於窯體遭風化剝蝕和地下水的侵蝕,面臨倒塌的危險,必須進行本體保護和研究:a、修建阻水和排水設施;b、對窯體進行物理加固和化學保護;c、修建保護展示廳;d、編撰《樓村元代古窯發掘報告》。

 

  3.古建築修繕。

  (1)大鵬所城整體保護1—2期工程。

  大鵬所城位於龍崗區大鵬街道鵬城社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是中國18000多公里海岸線上保存最完整的明清海防城之一,在抗倭御英、保疆衛國的戰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大鵬所城佔地面積11萬平方米,規劃面積103萬平方米。所城整體保護工程在2005年由市發改局正式立項,計劃分三期實施:第一期為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古城內瀕危建築的搶救性保護、主要街道市政基礎設施的完善等。批准的計劃投資為5000萬元。第二期為拆除古城內違法違章建築,所城內現存古建築的全面維修整治、南門外廣場的整治、修復部分城牆、文化遺址全面保護、復原部分重要建築等,預計投資1.305億元。第三期為規劃範圍內的整治和建設,預計投資2.2億元。

 

  (2)南頭古城的修復與保護。

  南頭古城位於南山區南頭街道辦九街。廣東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具有重大的文物和歷史價值。由於古城內破壞比較嚴重,必須進行修復和保護。「十一五」期間計劃進行下列文物保護工作:a、為恢復南頭古城歷史風貌,拆除南門外廣場5處歷史遺留的職工房改居住樓和原住民自建樓;b、修復南城門兩側城牆;c、加固保護2002年考古發掘出的東晉護壕、明代護壕、明代古井、日軍碉堡等遺址;d、對南頭古城內的部分瀕危古建築進行維修。

 

  (3)白石龍營救文化名人舊址保護。

  白石龍營救文化名人舊址是抗日戰爭期間,我黨領導的廣東人民抗日遊擊總隊司令部所在地。1942年,在周恩來同志的指揮下,廣東人民抗日遊擊總隊歷盡千險,將滯留在香港的文化界名人和民主人士營救至白石龍等地短暫休息後,轉送到解放區和大後方,為抗日戰爭的勝利作出了巨大貢獻。目前已在舊址保護基礎上成立了紀念館。「十一五」期間保護措施:a、勘探和調查因坍塌或遭敵人破壞的革命舊址;b、徵購或租用革命舊址內為營救文化名人發揮重要作用的傳統民居;c、維修瀕危民居;d、修復廣東人民抗日遊擊總隊司令部舊址;e、劃定保護範圍和樹立保護標誌。

 

  4.古建築群保護。

  (1)平湖街道歷史建築群。

  平湖街道歷史建築群位於平湖街道平湖社區和山廈社區。主要建築有:建於明代早期以前的平湖老圍;深圳地區最早建立的中共鄉級黨支部舊址;深圳地區最早建立的現代醫院念婦賢醫院;建於1905年的紀劬勞學校;以及其它20餘處重要革命紀念建築和歷史建築。上述建築均因年久失修,損壞嚴重需要修繕和保護。

 

  (2)龍崗客家圍群。

  龍崗客家圍群位於龍崗區。龍崗區現存各種不同形制的客家圍屋近200座,這些不同歷史時期所建的客家圍屋,真實地記錄了深圳地區的客家歷史,是非常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需重點保護。其中,6座客家圍已列入各級文物保護單位,28座列為重點保護對象。「十一五」期間保護措施:a、編制《龍崗客家圍總體保護規劃綱要》和對6座重要客家圍編制《專項保護規劃》;b、擬對鶴湖新居、大萬世居、龍田世居、茂盛世居、新喬世居、洪圍等6座客家圍屋做全面修繕整治(所述前4座客家圍「十五」期間,已完成全面勘測,編制了保護修繕方案,並已經廣東省文物局審批);c、對28座重要的客家圍屋進行全面勘查測繪,編制整體保護修繕方案,對其中瀕臨險情的建築做搶救性保護加固,保證不塌不漏。

 

  5.古村落和歷史街區保護。

  (1)寶安古村落保護。

  寶安區是深圳地區以廣府人為主的聚居之地(該區與東莞和龍崗交界部分為客家區),現尚存100餘處廣府古村落中,列入文物保護單位的有福永鳳凰村、松崗燕川村、民治白石龍村等三處,其中福永鳳凰村是民族英雄文天祥後裔的聚居地,松崗燕川村和民治白石龍村分別是大革命時期和抗戰時期的老革命根據地;已經確定18座古村落為重點保護對象。目前已初步完成鳳凰村、燕川村的勘查論證工作。「十一五」期間保護措施:a、編制《寶安區古村落總體保護規劃綱要》和鳳凰村、燕川村專項保護規劃;b、搶救部分瀕危建築。

 

  (2)觀瀾古墟歷史街區保護。

  觀瀾古墟位於寶安區觀瀾街道,是我市目前僅存較為完整、具有濃鬱客家風情特色的傳統商業墟市,距今已有200多年的歷史。當年這裡繁華似錦,是外國商品進入寶安、惠陽、粵北地區,以及內地商品出口國外的中轉站,素有「小香港」之稱。整個街區由一條南北向的觀瀾大街,四條東西向的東門街、新東街、賣布街、龍崗頂街,以及沿觀瀾河的西門街組成。現存各類商業店鋪233棟,面積37763平方米。該街區將作為重點古街區加以保護。

 

  (三)常規項目。

  常規項目是指「十一五」期間計劃實施的重點項目以外的其他文物保護項目。常規項目遴選力求統籌兼顧,確保搶救性項目、緊迫性項目、配合市基本建設項目先行;在區域上,適度向關外文物大區傾斜。常規項目總投資預測為12481萬元(詳見附表4)。

 

  四、「十一五」文物古蹟保護的保障措施

  (一)依法行政。

  提高認識,更新觀念,大力宣傳和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政策。在此基礎上,儘快出臺適合我市實際情況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相關條例,努力營造規劃實施的有利環境。

 

  (二)完善機制。

  市、區政府相關部門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文物保護工作「五納入」規定,建立和健全各級文物保護機構和執法監督機制。

 

  (三)加大投入。

  在經濟迅速發展的同時,相應逐步加大各級政府對文物保護資金的投入。以政府為主,創新融資渠道,提倡多渠道籌集文物保護經費,努力落實規劃項目投資。

 

  (四)加強隊伍。

  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專業隊伍建設,多渠道、多模式培養和引進文博專業人才。改革用人機制,合理配置,優化結構,不斷提高文物保護科學技術水平。

 

附表:1.「十五」市、區文物保護經費投入情況

2.深圳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點名單

3.「十一五」文物保護重點項目經費需求表

4.「十一五」文物保護常規項目經費需求表
附表1

「十五」市、區文物保護經費投入情況

單位:萬元

區劃

項目

年份

小計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市宣傳文化基金

——

——

27

9

320.3

356.30

市國土基金

——

——

850

——

——

850

市財政

業務費

55

76.34

83.6

150

271

635.94

文物維修

100

79.66

80

100

80

439.66

文物安全

10

13

19.4

23.85

62.85

129.10

小計

165

169

183

273.85

413.85

1204.7

龍崗區

文物維修

71.11

38.66

51.46

104.24

70

335.47

文物安全

15

25

12.8

17.09

20

89.89

保護設施

5

——

17.26

2.52

20

44.78

其他業務費

35

35

35

35

35

175

小計

126.11

98.66

116.52

158.85

145

645.14

寶安區

文物維修

35

——

——

30

400

465

考古、調查

——

——

——

30

30

60

文物安全

30

20

30

30

30

140

保護設施

——

——

20

43

——

63

小計

65

20

50

133

460

728

鹽田區

文物維修

15

——

——

——

5

20

文物安全

5

5

5

5

5

25

考古、調查

50

0

22

0

40

112

整體保護

——

——

390.56

195.18

——

585.74

小計

70

5

417.56

200.18

50

742.74

南山區

文物維修

55

36

——

——

100

191

文物安全

10

10

10

10

10

50

考古、調查

——

60

——

——

——

60

整體保護

1200

2400

1200

1200

1200

7200

小計

1265

2506

1210

1210

1310

7501

羅湖區

文物安全

5

5

5

10

10

35

保護設施

——

20

10

——

241

271

其他業務費

——

——

——

——

10

10

小計

5

25

15

10

261

316.00

福田區

文物維修

4

10

6

20

10

50

文物安全

10

10

10

10

10

50

保護設施

10

10

10

10

10

50

小計

24

30

26

40

30

150.00

總計

1720.11

2853.66

2895.08

2034.88

2990.15

12493.88

2.在191處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文物保護點中,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0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32處,區級文物保護單位59處,不可移動文物點89處。

                                                                                               單位:萬元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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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於幫助開展文物系統扶貧濟困專項基金申報工作的函辦人函〔2019〕94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文物系統扶貧濟困專項基金主要用於補助全國文物系統因病
  • 文物局:「十三五」時期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
    《國家文物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日前正式公布。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就規劃編制實施接受了媒體專訪。  記者:《國家文物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發布實施,是全面推進我國文物事業發展的一件大事。請簡要介紹一下規劃編制的主要背景。
  • 深圳市司法局關於深圳市南山區水務局等4個部門行政執法主體的公告
    (二)諮詢和投訴電話:0755-26978954  深圳市南山區規劃土地監察局行政執法主體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深圳市南山區機構編制部門有關機構編制文件的規定,深圳市南山區規劃土地監察局在職責權限內依法實施行政執法
  • 深圳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
    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為推進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實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意見(試行)》(粵教基〔2018〕10號)等文件精神,我市於2018年頒布實施了《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表現評價方案(試行)》(深教〔2018
  •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圳市社會投資項目準入指引目錄(2014年本...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深圳市社會投資項目準入指引目錄(2014年本)》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深圳市人民政府2014年10月20日深圳市社會投資項目準入指引目錄(2014年本)  根據國務院《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
  • 奧運場館避讓文物古蹟 "水立方"為娘娘廟移百米
    中新社發 杜洋 攝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九日電 (記者 吳慶才 德永健)北京官員今天透露,北京奧運場館的選址有意避讓了文物古蹟,其中國家遊泳中心(水立方)為避讓一處娘娘廟北移了一百餘米。    在周二舉行的「北京古都風貌保護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文物局發布的文宣材料上說,北京文物部門在規劃階段即參與了場館建設工作,奧運場館的選址有意避讓了文物古蹟集中的舊城區,主要選擇在偏遠的北四環至北五環奧運會工程等地面文物建築比較少的地區。    據知,上述奧運場館區僅有北頂娘娘廟、彌陀古寺、龍王廟等三處文物建築和部分石刻,場館建築基座避讓了上述文物古蹟。
  • 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寧市「十一五」工業發展規劃...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南寧市「十一五」工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 深圳市體育局關於印發《深圳市體育局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的通知...
    深圳市體育局  關於印發《深圳市體育局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的通知      (2005年11月23日)深體字〔2005〕109號    《深圳市體育局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施行。
  • 深圳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深圳市財政局財政專戶開戶銀行選擇辦法...
    》(財庫〔2017〕7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深圳實際,我局制定了《深圳市財政局財政專戶開戶銀行選擇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財政局  2020年11月23日  深圳市財政局財政專戶開戶銀行選擇辦法
  • 深圳啟動古蹟活化利用典型推介活動,將公布首批案例清單
    讀創/深圳商報記者 夏和順△深圳古建築之一記者獲悉,經深圳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批准,深圳市古蹟保護協會等單位日前正式啟動「深圳市文物古蹟活化利用典型案例宣傳推介活動」,將遵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要求進行評選,推出深圳市第一批文物保護利用典型案例清單。
  • 國家文物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涉案文物鑑定評估管理辦法》
    近日,國家文物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海關總署聯合印發《涉案文物鑑定評估管理辦法》。該辦法的出臺,旨在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17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7〕81號)的要求,以規範涉案文物鑑定評估程序,保證涉案文物鑑定評估質量為導向,更好適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等辦案機關辦理文物犯罪刑事案件的需要,充分發揮涉案文物鑑定評估對依法打擊文物違法犯罪活動的支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