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讀到過魯迅的一則軼事:某書局老闆慳吝成性,計算稿酬時從不算標點和空格。
魯迅對此不置可否,但他提交的文稿從頭到尾不分章節,也不加標點。書局退回稿子,請魯迅分段落、加標點。魯迅便回復對方:「既然如此,可見標點和空格還是必需的,那就得算字數了!」
後來,有專家撰文澄清,這段趣聞是張冠李戴,將另一位作家的故事嫁接到魯迅身上。
軼聞雖假,魯迅對標點的認真態度卻是真的。
上世紀三十年代,上海一些出版商只圖名利,編輯亦草率從事,許多書籍出現了胡亂標點的謬誤。魯迅在《馬上日記》中即列舉了四個「很奇妙的例子」,其一和其四如下:
「國朝陳錫路黃嬭餘話雲。唐傅奕考核道經眾本。有項羽妾。本齊武平五年彭城人。開項羽妾冢。得之。」
「考……順治中,秀水又有一陳忱,……著誠齋詩集,不出戶庭,錄讀史隨筆,同姓名錄諸書。」
以上兩條,正確的標點應為:
「國朝陳錫路《黃嬭餘話》云:唐傅奕考核道經眾本,有項羽妾本;齊武平五年,彭城人開項羽妾冢,得之。」
「考……順治中,秀水又有一陳忱,……著《誠齋詩集》、《不出戶庭錄》、《讀史隨筆》、《同姓名錄》諸書。」
前一例硬是將記述對象由書變為人;後一例更讓人啼笑皆非,竟然將幾部書名搞得支離破碎。魯迅為此頗有感慨:「標點古文,確是一種小小的難事,往往無從下筆;有許多處,我常疑心即使請作者自己來標點,怕也不免於遲疑。但上列的幾條,卻還不至於那麼無從索解。」
1919年4月,胡適等六教授借鑑西方語言,在國語統一籌備會上聯名提出新式標點符號方案,北洋政府於翌年初頒布推行。之前的古籍並無通用的標點,而文章句讀則是讀書人的一項基本素質。
魯迅自幼深受舊學薰陶,北漂那些年又潛心於抄古碑、校古籍,以至於步入中年之後,還偶用文言給友人寫信,如1927年底致函蔡元培,1928年底致函陳子英,俱是通篇不加標點。但與此同時,魯迅站在新文化運動的前沿,致力於推廣白話文和新式標點,其小說、雜感均開風氣之先,成為一時範本。
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是我國最早採用新式標點的著作,當年胡適將這本新著籤名送給章太炎,上寫「太炎先生指謬」,下署「胡適敬贈」,並按早期的標點方法,在兩人名字旁邊各加一條黑槓。
章太炎那時對新式標點還不甚了了,看到自己名字旁邊有條黑槓,不禁大罵:「何物胡適!竟在我名下胡抹亂畫!」及至看到落款,才消了怒氣,說:「他的名旁也有一槓,就算互相抵消了罷!」
相比之下,魯迅積極順應新潮,在試用新式標點方面身體力行,起初又因尚未熟練掌握而顯得謙虛謹慎。1919年4月,他通過錢玄同將小說《藥》投給《新青年》雜誌,並致信錢玄同說:「請您鑑定改正了那些外國圈點之類,交與編輯人;因為我於外國圈點之類,沒有心得,恐怕要錯。還有人名旁的線,也要請看一看。譬如裡面提起一個花白鬍子的人,後來便稱他花白鬍子,恐怕就該加直線了,我卻沒有加。」
1935年11月,魯迅幫助審閱蕭紅《生死場》的最後一次校稿,15日在致蕭軍的信中說:「校稿除改正了幾個錯字之外,又改正了一點格式,例如每行的第一格,就是一個圈或一個點,很不好看,現在都已改正。」
魯迅這裡所說的是標點符號的一條規則,即一行之首不應出現逗號、句號之類。魯迅關心扶持青年作家向來無微不至,在指導他們的創作方面始終一絲不苟。
標點可見文品,小事可見人品。 □成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