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事件,在網上迅速的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深圳一名七年級學生,在考試中在考試中作弊,被發現之後,老師沒收了學生的試卷,之後想不開的學生選擇了跳樓,一時間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
而深圳市在事件發生之後不久,教育局緊急發布通知,全市所有的中學取消期末考試,已經舉辦期末考試的不得公布學生的成績與排名,一時間輿論譁然,網上各種議論紛紛,因為一個學生,而取消全市所有學生期末考試,是否有些用力過猛?
學業成績不應作為孩子評估的唯一依據,但是也不能沒有
誠然我們並不能用學業成績來作為評估孩子學習好壞的唯一依據,但是素質教育本身就是度量尺比較模糊的,而且評判標準不一,那麼就因為一個孩子的過激行為,直接釜底抽薪,取消全市的期末考試,未免是有些太過於揚湯止沸,治標不治本。
首先我們要了解一個問題,為什麼學生被沒收了試卷,就直接選擇了跳樓,最底層的原因是什麼?究竟是學業壓力過大,還是因為教學方法不當,還是因為當時處理的方法欠妥,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才能對症下藥,找出問題的癥結和關鍵,而絕對不是這樣的簡單的一刀切,未免太過於武斷。
另外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期末考試存在有其本身的合理性,作為學習了一個學生,學生也需要了解自己的學習水平,目前的知識掌握情況,還有最終的學習情況,對於老師而言,需要掌握整體班級的知識掌握程度,還有每個學生的個體差異,期末考試作為一種比較好的檢驗方法,可以說有其存在合理性,也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如何處理學習成績與學生自尊心之間的平衡,才是問題的重點
學習成績作為一個學生學業成績的一個重要衡量標準,即使放在今天,考試依舊是比較公平公正的一種解決方案,比如高考,公務員,事業編考試,都是在相對公平公正的情況下進行的,而類似於其他的類型的考試,如駕校考試,消防員考試,心理諮詢師考試等等職業類型考試,同樣也是以分數作為是否通過和合格的標準。
所以可以說,分數不是唯一的,但是分數卻是衡量一個人對於知識,對於能力掌握程度的一個很重要的維度和標準,短期之內,分數,依舊是不可替代的一種考核方法。然而雖然考試比較重要,分數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但是我們在考試的基礎上,卻可以針對於學生的自尊心或者說每個人的個體差異,做一些特殊化的處理。
如評估一個學生的好壞,不一定全部依靠學習成績,其實際只是一個很重要的衡量標準,而且在公布成績的形式上,也可以做一些相應的考慮,如不在進行分數的公開公布,而是由每個學生自己領取成績單,老師只是告訴學生這次考試的不足,還有學生的相對學習程度,並給出後面的學習建議。不再僅僅根據分數進行尖子班,普通班的劃分,也不再進行座位座次的排列等等。
因噎廢食不可取,尋求核心矛盾問題,注重個體差異才是解決之道
深圳因為一個初一學生,因為作弊被抓而跳樓,取消全市的期末考試,看似可以杜絕更多類似的悲劇事件,但是仔細一想,其實不過是因噎廢食,姑且不論,考試作弊本就是不對的,這本就是觸犯考試規則的一件事,那麼監考老師沒收試卷,做出對應的批評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這樣的處理方式並沒有錯。
那麼因為受不了作弊被發現,就選擇了跳樓,這件事情其實也賴不到對應的老師或者學校身上,畢竟學校並沒有做太多的不利於學生的事情,唯一的原因可能是學生的心理壓力太大,或者說分數對於自己真的很重要,因為考試作弊,被發現影響了自尊心,或者因為拿不到比較好的期末分數,無法向父母和老師交代,一時之間想不開,進而直接選擇了極端行為。
但是從事情的本質來看,其實這件事情,不管是學生還是老師,都沒有想到,就因為作弊沒收試卷的方式導致了一個悲劇的發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真的心理承受力太差,但是我想如果當初監考老師知道這樣的結果,也許斷然不會沒收試卷,可能會換很溫和的一種方式來處理該學生作弊的事情。
單純的直接禁止全市考試,其實並不能起到太好的作用,因噎廢食並不能解決問題的核心矛盾,以後還會有類似的期中考試,期末考試,還有中考,高考,高三聯考,無數的考試,那麼是不是每次只要一發生點事情然後就全市取消考試呢,顯然這是一種不可能也是一種很不合理的做法。
抓住問題的根本,因材施教,更好的在考後,進行分數的公布和展示,也不要因為一個學生的極端表現,從而採取釜底抽薪的決絕方式要好得多,畢竟考試不僅僅是檢驗學生的學習水平,也是給教師的教學成果的一次考核,在現在目前情況下而言,其依舊有著不可替代的考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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