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個人所得稅法,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30日,距今僅剩3周左右的時間。廈門市稅務局昨日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市已有超過35萬納稅人通過個稅彙算申報獲得退稅1.64億元,但仍有部分可以退稅或需要補稅的納稅人未辦理彙算。稅務部門提醒,納稅人在申報前一定要仔細核對填報信息,確保填寫準確,切勿輕信網上「退稅攻略」「退稅秘籍」,依法誠信辦理年度彙算申報。
來自思明區的楊某,無任職受僱單位,無扣繳單位申報工資收入,無稅款繳納記錄,卻在2019年度綜合所得彙算時,在個稅App自行申報填寫收入10000元,已繳稅款2000元,申請退稅2000元。稅務部門通過數據比對,發現該項異常申報,審核人員經過初審、覆審、終審後不予退稅。結果,沒過幾天,楊某又通過個稅App自行添加「收入10000元、已繳稅額2000元」,再次申請退稅。
稅務人員立即與楊某進行電話核查。楊某承認,自己是受網上「退稅秘籍」誤導,抱著試試看的心態亂填報。經稅務幹部提醒,楊某表示不會再犯類似錯誤。
「廣大納稅人務必認真、仔細、如實填報年度彙算申報數據,並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稅務人員表示,如採取隱瞞收入、編造虛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繳稅的,將被追究法律責任。未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不繳或少繳稅款、提供虛假資料、不配合稅務檢查等行為,都會對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提醒】
應報未報或虛假申報 將承擔法律責任
《稅收徵管法》第62條規定,納稅人未按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時辦理納稅申報。
納稅申報時虛增扣稅項目的,根據《稅收徵管法》第64條規定,納稅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如未依法如實填報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信息的,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29條規定,「報送虛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責令其改正;情形嚴重的,應當納入有關信用信息系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涉及違反稅收徵管法等法律法規的,稅務機關依法進行處理。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第3條規定,居民個人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顯錯誤,經稅務機關通知,居民個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說明情況的,稅務機關可暫停納稅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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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大美籍教授潘維廉主動申報個稅
本報訊(記者 陳泥 通訊員 江肖瑋 趙婧)昨日下午,來自廈門大學的美籍教授潘維廉主動來到廈門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辦理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
作為從1988年就辭去美國第一證券公司副總裁職務,舉家來到廈門定居的「老外」,潘維廉如今是福建省第一位持「中國綠卡」的外國人,也是第一位外籍永久居民。潘教授持美國護照首次使用個稅App進行彙算申報,他還要先到辦稅服務廳申領註冊碼。
在稅務人員的幫助下,潘維廉教授很快完成了2019年度的個稅彙算申報流程。「納稅是我們每一個人應盡的義務,我非常高興能夠通過繳稅為中國的發展做貢獻,我感到很自豪。」採訪時他表示,現在在中國申報個稅方便很多,辦稅指南也很詳細,「以後我就能通過手機個稅App完成申報,要為廈門稅務的個稅服務點個讚。」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無住所,一個納稅年度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市稅務局個稅處吳來成介紹,目前「個人所得稅」App有人臉識別和註冊碼認證兩種註冊方式,人臉識別註冊目前僅適用於居民身份證、中國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大陸)通行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沒有這些證件的納稅人,可就近到辦稅服務廳申領註冊碼,通過個稅App進行彙算申報。如果居民個人有取得境外所得,也應該到辦稅服務廳辦理個稅彙算。
(廈門日報記者 陳泥 通訊員 徐然 辛欣 陳海敏)
【來源:廈門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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