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盜怎麼辦?誰有權聲明公章作廢?蓋章、籤字、摁手印哪個最有用...

2020-12-16 環球網

來源:【法制日報】

一枚小小的章,可不只是擺設。這幾天,小小的章受到了大大的關注。

就籤署方式而言,我國具有這樣的習慣,即自然人或公司作為主體籤字時,通常都需要蓋章。「公章」作為公司意志的體現,是公司對內管理和對外從事經營活動的合法憑證,價值不可小覷。

常見的企業印章有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採購專用章等。種類如此豐富的印章,讓人使用時難免會有些疑惑:公司印章到底歸誰管?一個公司能否有多個印章?印章被搶、被盜怎麼辦?作廢印章訂立的合同是否有效?籤名、蓋章、摁手印哪個最有用?帶著這些問題,法報君採訪了具有豐富實戰經驗的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海青律師,準備好小板凳,「公章」法律問題講堂開課啦!

01

公司印章的管理者和使用者應該是誰?

我國法律未規定印章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屬於公司意思自治的範疇。公司可以通過章程、股東會或者董事會決議等方式明確管理者,並制定使用辦法。由於公司經營活動中通常都離不開印章,因此一般來說印章由公司的管理層掌握,依據一定的流程來使用。

02

一個公司可以有多個相同的印章嗎?

公司印章分為公章、合同章、財務專用章等不同種類。這些印章除了合同章有時可以刻制多枚,並通過標號等方式區分。其他印章一般刻制一枚。對此,並無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但有些地方的行政規章,或者公安機關公章備案的具體做法如此。

03

在什麼情形下公司印章才能夠作廢?誰有權聲明印章作廢?

公司印章作廢主要包括印章損毀、遺失、被盜、被搶等情形。實踐中比較有爭議的是發生公司內部爭議,股東、法定代表人等拿走印章,是否屬於遺失等情形,對此尚未形成一致意見,一種觀點認為,只要印章脫離公司控制就屬於遺失,另一種觀點認為,遺失應作嚴格解釋,因公司內部糾紛導致印章被股東等拿走並不屬於遺失,這個問題還有待法律進一步明確。

一般而言,印章損毀、遺失、被盜、被搶情況下,公司可以登報聲明作廢印章,而在發生公司內部爭議時,則需要判斷聲明印章作廢的主體能否代表公司意志,不過遇到這種情況,公安機關通常不認可作廢聲明,也不受理補刻的申請。

04

公司印章損壞、遺失或被盜後,採用非法定程序自製的印章對外籤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現實當中,很多企業私自刻制印章的情況並不少見。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簡稱「《九民會紀要》」)第41條指出,如果蓋章之人具有權限,則事後不能以加蓋的是假章、所蓋之章與備案公章不一致等為由否定合同效力。

印章作為代表公司的工具,在公司對外籤署文件使用的時候,只能由具體的人來加蓋。在接受對方蓋章時,通常並不能審查或核對章的真偽。當你相信印章時,事實上是相信蓋章之人具有權限。

因此,在籤約時,重要的是要求蓋章之人同時籤字,並且注意綜合判斷蓋章之人的權限。

05

個人搶奪公司印章,能否構成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個人搶奪公司公章,不會構成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因為該罪名規範保護的對象是國家機關印章,公司印章不在條文規範的範圍。

更值得探討的是搶奪公司印章是否會構成搶奪罪,通常搶奪公司公章的事情發生在公司內部人之間,本身可能對印章就享有一定的管理權限,另外因為公章本身沒有價值,只是作為公司對外表達意志的工具,因此一般也不認為構成搶奪罪。

06

日常生活中,籤名、蓋章、摁手印有什麼區別,哪種方式才是合法有效的?

親筆籤名、蓋章、摁手印都是我國法律規定的有效的籤名方式。籤名的基礎功能是證明作用,在證明作用方面,籤名比蓋章更為直接,籤名只能自己親為,但蓋章卻有可能他人加蓋。因此,應當更加重視親筆籤名的作用。

聽完律師的這些回答,大家關於公司印章的相關疑惑是否得以解答?總之,生活中,無論是公司還是個人,在涉及到與印章有關的相關活動中,都要從法律的角度警惕用印風險,防止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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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籤名蓋章還是按手印哪個更穩妥?
    日常生活中很多地方都需要大家籤名蓋章,尤其是在籤訂各種合同時,要求還不一樣,有的只要求籤名,有的要求籤名加摁手印,有的蓋章也可以。從法律上講,無論是籤名、蓋章還是摁手印,都是證明一個人身份的有效形式,如果當事人之間沒有特別約定,三者的效力是等同的。
  • 籤名、蓋章、摁手印,借錢時哪種落款最有效?
    但感情歸感情(雖然也未必有多深感情……),借條還是要寫的。那麼問題就來了,哪種落款比較好?籤名、蓋章還是摁手印?學法時刻:無論是籤名、蓋章還是摁手印,都是證明身份的有效方式,如果沒有特殊約定的話,三者在法律上的效力是等同的,都表明了當事人對合約的認可。
  • 解讀合同風險:搞清楚籤名、籤字、按手印及蓋章等含義區別很重要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經常會遇到合同、協議、標書、承諾書及起訴書等各種文書,在這些文書中經常有「籤字」、「籤名」、「按手印」、「蓋章」及「籤字蓋章」等的專業文字,人們普遍都搞不清楚這些專業文字的含義與區別,幾乎都是稀裡糊塗地籤字蓋了章,有些甚至因此而吃了官司,造成人身財產的不小損失,因此明白這些專業文字的含義及區別很重要
  • 籤名、蓋章、按手印哪種方式更靠譜?
    【網友提問】我要籤署一份合同,讓對方籤名、蓋章或者按手印哪種方式更靠譜?【律師解答】司法實務中,很多人會有類似的疑問,在籤署訂立一份合同時,籤名、蓋章、按手印哪種方式更有保障?第一:籤字。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自籤字後生效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風險:(1)防止對方不籤署法定姓名。
  • 最高法院:在合同上只摁手印沒有籤名蓋章的法律效力
    現行有效法律規定,當事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籤字或蓋章。但是,在庭審實務中,有的農村或進城務工人員訂立合同時習慣摁手印,而不是籤名蓋章,本文僅對此解讀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觀點。最高法院裁判規則中認定,當事人在合同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具有與籤字或蓋章同等法律效力。
  • 籤字、蓋章、按手印有啥區別?不懂可能要吃大虧!
    現實生活中人們通常會通過籤字、蓋章、按手印等方式來確定一份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籤字、蓋章、按手印3種哪種更為靠譜?哪種法律風險最大?恐怕很多人都說不出所以然,今天就來一次性說清。《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籤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 籤名、蓋章、按指印怎樣用最有效?哪個法律風險最大
    從打借條、買保險、申請信用卡,到買房籤合同、公司之間開展合作......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需要用籤名、蓋章或按指印來表達自己的意願。那麼問題來了,你知道這三種方式哪個更有效?更可靠?在使用時要注意哪些細節降低法律風險?
  • 都2019年了,只摁手印的合同有沒有效,你還不知道?
    最近有幾位網友後臺諮詢法律問題,大家的問題各不相同,但都不約而同問到同一個問題——我的合同(協議、借條)上只有對方的籤字/指紋,這樣算數麼?他不承認怎麼辦?對此疑問,小編請教了北京市信凱律師事務所的趙林律師趙林律師表示,僅籤字或僅按手印都可以,兩者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籤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 籤名、蓋章與按手印有什麼區別?不懂要吃大虧
    古時候,人們用按手印的方式表達自己對合約的認可;在如今,各類法律文件都要求本人籤字來確定效力;如果是企業,還要在各種文件上蓋上公司的公章。很多人疑惑,籤名、蓋章、按手印有什麼區別、哪個最靠譜最有效?怎樣使用才能避免糾紛與風險?
  • 你知道「籤字」、「蓋章」、「按手印」其中的作用和效力麼?
    你知道「籤字」、「蓋章」、「按手印」其中的作用和效力麼?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難免會遇到借錢、租房、籤合同等需要雙方約定和需要證實的一些行為活動,但是你知道「籤字」、「蓋章」、「按手印」其中的作用和效力麼?
  • 籤名、蓋章、按手印,哪個風險大?用錯後果很嚴重!
    蓋章在民事活動中,蓋私章的也不計其數,與籤名相比,蓋章在法律上的風險是很大的。一是如果私章沒有經過有關部門的備案登記不具有公信力;二是私章是與人分離的,不像籤名因個人筆跡有別而「字如其人」,故蓋下的私章是否代表本人的意思難以確定;三是私章容易偽造,當事人可能因此主張對方所述完全與己無關。
  • 怎麼籤名、蓋章、按手印?你不得不了解的法律知識都在這裡
    古時候,人們用按手印的方式表達自己對合約的認可;在如今,各類法律文件都要求本人籤字來確定效力;如果是企業,還要在各種文件上蓋上公司的公章。籤名、蓋章、按手印的區別和法律效力究竟如何、怎樣使用才能避免糾紛與風險?籤字蓋章非易事,裡面又包含哪些法律知識呢?
  • 古代籤字畫押、按手印、印章,哪個識別度更高呢
    基於一種信任,人類為了滿足自身需求,會進行相互之間的交換,為了約束對方,用以識別特殊標的的方法便出現了,籤字、手印、印章被一一發明和發現。古人以狩獵和種植為生,可總有吃不完的時候,所以就拿去與別人進行物與物的交換,但是,如果有人沒東西可交換,但是又需要東西怎麼辦,那就靠打鬥去搶,可總不能老用打鬥解決問題吧,需要的東西又不能不要,那就商量商量先拿走以後再歸還吧,可空口白話怎麼能行,總得有什麼證據證明你拿了我的東西吧,那個時候文字不統一,識字的人又少,在不斷的摸索中,古人發現人手指頭上的紋路都不一樣,於是想辦法把手指印留下來辨別
  • 【籤字、蓋章、按手印有啥區別?不懂可能要吃大虧!】 ​​​...
    【籤字、蓋章、按手印有啥區別?不懂可能要吃大虧!】 ​​​​、蓋章、按手印有啥區別?來源:鄭州中院原標題:《【籤字、蓋章、按手印有啥區別?不懂可能要吃大虧!】 ​​​​
  • 只按手印不籤字,合同成立嗎?民法典明確了!
    然而另一個更加古老的表現當事人意思表示的方式,卻遲遲沒能納入籤訂合同的法定方式,這就是按手印(或稱「摁手印」、「按指印」等)。而明年生效的《民法典》對按手印的效力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不過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規定:「當事人在合同書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具有與籤字或者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這一司法解釋肯定了按手印籤訂合同的效力,卻依然沒有把按手印作為正式的籤訂合同的方式。
  • 合同上按手印有什麼用?
    按照《合同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籤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也就是說,書面合同只需當事人籤字或蓋章後即告成立。但針對民間古老的習慣法傳統和迫切的現實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在《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五條規定,訂立合同,應當籤字或蓋章,如果用摁手印的方式替代籤字、蓋章,法院應當認定其具有與籤字或者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 「必看」籤名、蓋章與按手印有何區別?哪個法律風險最大?一定要知道!
    日常工作生活中,很多人在面對需要籤名蓋章的文件時都會疑惑,籤名、蓋章與按手印有什麼區別?哪個法律風險最大?哪個最靠譜最有效?下面就來給你詳細解釋。比如小名、乳名、別名、曾用名等,從法律角度考慮,使用法定姓名之外的名字有引發爭議的可能,需進一步證明名字與行為人等同。二是現在社會流行藝術籤名,一個識別不出字眼的籤名在法律上又如何明確行為人身份?故清晰可識別的籤名是法律的必備要素。三是籤名時最好不要用鉛筆,不容易保存而且還容易被塗改。
  • 創業印章:李國慶奪回公章就能如願接管噹噹?|李國慶|當當網信息...
    李國慶作為噹噹董事長、法人、總經理,有權依法全面接管公司,負責公司經營管理。當當網回應李國慶「奪權」:夥同5人搶走幾十枚公章,已報警!公章、財務章、財務部門章即日作廢!誰掌握公章並在文件上留印,就代表了公司對外的承諾。但在法義上,掌握公司的控股權,並不體現在公章上,而是體現在法律認定的歸屬權上。因此,公章被帶走後,會在一定程度上帶來一些業務上的困擾,但只要公司不承認,原來的公章作用就失效了。劃重點:印章被盜、被搶或丟失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