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楊晨
8月20日,一段男子抱摔幼童的視頻在網絡上瘋傳,這段僅僅7秒的視頻迅速引起熱議。視頻顯示,一名男子兩次用力把兩三歲的幼童舉起後重重摔向沙發,孩子從沙發滾至地上,大聲啼哭。視頻環境顯示,事發地點疑為居民家裡,旁邊有人拍下男子摔人過程。目前,孩子經搶救無效死亡,劉某已被警方刑拘。
一個年幼的生命,還沒有品嘗過人間的美好,就這樣夭折,的確是一幕扼腕悲劇。尤其令人難受的是,殺害這個孩子的兇手,竟然就是他的生父。虎毒尚且不食子,一個人需要多麼泯滅人性,多麼殘忍無道,才能對自己的親骨肉犯下這最嚴重的罪行。
視頻截圖
作為孩子的父親,也是孩子的監護人,劉某並不能因為血緣上的特殊關聯,就獲得法律上的「寬宥」。從涉嫌罪名看,目前有三種罪名,包括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還有虐待罪。究竟是構成故意殺人罪,還是故意傷害罪,主要看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動機,至於量刑幅度,其實差別不太大,因為有致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在司法審判中,都可能判處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最高能達到死刑。
從司法實踐看,對於父母殺害年幼孩子的罪行,法院通常予以嚴懲,並不會因為監護人的特殊身份而選擇「網開一面」。
2018年6月8日,廣西柳江縣發生一起男子殺害2位親生女兒的案件。罪犯韋樂以遊玩為由,將兩個女兒騙至某廢棄石屋處,利用兩個女兒躺在其腿上休息之機,用雙手分別扼住二人頸部至二人機械性窒息死亡,而後將二人屍體藏匿,兩名被害人死亡時年僅6歲和4歲。今年6月5日,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韋樂執行死刑。
對罪大惡極者繩之以法,不僅是中國的做法,在美國也是如此。據媒體報導,在美國的南卡州列剋星敦市,一名叫蒂莫西·瓊斯的離異男子,殘忍殺害了5名親生子女並拋屍荒野,結果被陪審團判處死刑。美國本來判處死刑就不多,南卡州自2011年以來,就沒有執行過死刑,蒂莫西·瓊斯也就成為該州少有的被判處死刑罪犯。
現在不清楚,在這起案件中,受傷的孩子究竟是誰送到的醫院。如果是劉某及在場人員送來,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證明,劉某或許「良心未徹底泯滅」,並未存在故意殺人的目的動機,有關部門追究時,可能會以故意傷害罪的罪名來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證實有投案自首的情節,劉某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定罪量刑時,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警方通報
在網上,焦點很快聚集到了拍視頻者的身上,現在有一種說法,就是孩子的母親,也就是劉某的女友。孩子母親,的確是個崇高的名稱,卻並不是「免罪金牌」。有人認為,法律沒有規定「見死不救」的刑事責任,大不了就是道德上的譴責罷了。對此,還需要從法律上作個分析。
對於拍攝視頻者,如果是劉某的同夥,共同商量對孩子進行傷害,只不過一個人選擇了直接動手,一個人選擇了拍攝傷害過程。那麼,即便拍攝視頻者沒有動手,從法律效果看,也視同於親自動手,應當承擔故意傷害犯罪的刑事責任。
如果拍攝視頻者,確如某些網友所猜測,是劉某的女友,當時與劉某發生了激烈爭執。在明知激怒對方可能導致不測的情況看,希望或放任傷害孩子的嚴重後果發生,這也是一種故意殺人犯罪,只不過主觀上是間接故意,同樣有刑事責任需要追究。
倘若拍攝視頻者,只是偶爾在房間,出於好奇等目的而記錄,事後沒有選擇報警,雖然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卻也違背了公民的法定義務。這是因為,檢舉犯罪是公民的權利,也是公民的義務。翻看《反家庭暴力法》,裡面明確規定,「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所以,拍攝視頻者如果親眼看到並記錄了家暴行為,有義務對有關人員進行勸阻,並及時報告警方,充當證人,否則就有違法之嫌。
我們常說,幸福的家庭都是相同的,不幸的人家各有各的不幸。回看這起案件,導致血案的原因,固然有許多,但家庭矛盾的升級激化,為人父者不理性,旁觀者「目中無法」,恐怕都是不能忽略的罪惡「驅動力」。近些年人們越來越有共識,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屬物,家庭或者親密關係中的暴力,不是法律無法幹涉的「家事」。對這些殘暴行為,法律要發揮應有的懲戒威懾作用,才能提高對孩子等弱勢群體的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