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25家公司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被公告,最大金額超40億元
何觀舒: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辯護律師、稅務犯罪辯護律師
2020年8月,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公布了一批重大稅收違法信息,共計有232家公司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普通發票而被公告,其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公司為225家,虛開普通發票的公司為7家。
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方面,有7家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額超過億元,其中虛開稅額最高的公司約為6.9億元。具體如下:
1.上海宏某貿易發展有限公司,在2009年04月23日至2018年09月14日期間,對外虛開增值稅銷項發票4574份,金額405794.35萬元,稅額68985.04萬元。
2.上海昶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2015年02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對外虛開增值稅銷項發票1685份,金額144228.39萬元,稅額24518.83萬元。
3.上海越某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在2016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對外虛開增值稅銷項發票1458份,金額120872.10萬元,稅額20548.26萬元。
4.上海源某貿易有限公司,在2015年06月12日至2018年09月21日期間,對外虛開增值稅銷項發票1624份,金額108980.28萬元,稅額18526.65萬元。
5.上海麥某實業有限公司,在2017年09月至2017年11月期間,對外虛開增值稅銷項發票892份,金額877663697.30元,稅額149202828.80元。
6.上海松某商貿有限公司,在2018年07月至2019年01月期間,對外虛開增值稅銷項發票999份,金額895711948.10元,稅額143313912.39元。
7.上海留某實業有限公司,在2017年02月27日至2018年09月14日期間,對外虛開增值稅銷項發票800份,金額79226.35萬元,稅額13468.48萬元。
在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方面,除了一家虛開的票面額累計為426萬元以外,其中六家公司虛開的票面額皆超過億元,其中最高的是上海彤某實業有限公司,在2016年04月至2017年12月期間,對外虛開普通發票3339份,票面額累計276181357.09元。
虛開發票的刑事責任
1.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法[2018]226號)的規定:虛開稅額5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稅額50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稅額250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涉嫌虛開發票罪。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一的規定,虛開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補充規定》第二條規定,虛開發票在100份以上,或者虛開金額累計在40萬元以上的,屬於虛開發票「情節嚴重」,應以虛開發票罪追訴刑事責任。但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認定標準,目前尚未有司法解釋予以明確,由審理法院在具體案件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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